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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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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58 公司简称:庞大集团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庞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宝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费香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流动资产2018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316,978,510元,较2017年12月31日减少30.02%,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持有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2018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301,672,864元,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55.2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调整工资方案所致。

(3)应交税费2018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43,570,172元,较2017年12月31日减少59.71%,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应交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4)其他应付款2018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6,961,268,233元,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50.84%,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取得的非金融机构借款以及预收第三方出售子公司股权款增加所致。

(5)应付债券2018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0元,较2017年12月31日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应付债券全部调整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3.1.2 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资产处置收益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8,568,363元,较2017年同期增加12693.76%,主要是本集团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6,542,121元,较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是本集团本期根据会计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他收益”中列报所致。

(3)营业外支出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7,905,080元,较2017年同期增加83.19%,主要是本集团本期罚没款及违约金增加所致。

(4)所得税费用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64,976,803元,较2017年同期减少39.31

%,主要是本集团本期应纳税利润额减少所致。

3.1.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22,879,931元,较2017年同期增加278.72%,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66,403,651元,较2017年同期减少88.42%,主要原因为本期经营性往来支出减少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32,448,765元,较2017年同期减少69.1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收到联营公司分配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238,998,222元,较2017年同期增加70.9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收到退还的预付土地款增加所致。

(5)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230,000,000元,较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收到第三方支付的股权款增加所致。

(6)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46,709,508元,较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收回联营公司借款所致。

(7)投资所支付的现金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20,770,400元,较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购入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8)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0元,较2017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未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9)增加使用受限制和定期存款所支付的现金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287,240,000元,较2017年同期减少54.41%,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受限制银行存款减少额所致。

(10)偿还公司债券支付的现金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041,173,000元,较2017年同期减少58.9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偿还公司债券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1)偿还短期融资券支付的现金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0元,较2017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未偿还短期融资券所致。

(1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8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436,161,433元,较2017年同期增加73.31%,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冀证调查字 2017009 号):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庞庆华

日期 2018年4月28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1,201.93万元。母公司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48,507.04万元,加上 2016 年度未分配利润-102,275.58 万元,2017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3,768.54万元。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汽车经销及维修、养护业务,属于汽车经销行业。公司代理销售近百个汽车品牌,车型包括乘用车、微型车、商用车等。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以汽车经销和维修养护为主,但公司近年来与时俱进、创新经营、深化转型,积极通过管理方式、营销体制、营销模式等方面的转型,提升增值服务业务效益,使企业向创新服务型汽车经销商转变,从而确保了企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除传统汽车销售和售后维修养护业务外,公司一直加大力度推广汽车金融、保险、精品、二手车、延保、会员等增值业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紧跟市场政策和行业形势发展,大力拓展毛利率高、利润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平行进口汽车业务,使之日益成为公司的重要利润贡献来源,目前公司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经销服务商和中国最大的平行进口汽车经销商;另外,公司在经营模式和经营业态上也做出较大改变,除传统的品牌4S店模式外,还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发展汽车超市,将其作为品牌4S店的有益补充。报告期内,公司还重点发展了上门保养、叮叮约车、叮叮泊车等互联网创新业务,同时,公司的石墨烯机油销售业务也得到快速发展,上述创新业务为公司的未来可持续性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7年,汽车行业延续整体增长态势,但增速减缓幅度较大。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 2017年,国内汽车产销2,901.54万辆和2,887.89万辆,同比增长3.19%和3.0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1.27个百分点和10.61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2,480.67万辆和2,471.83万辆,同比增长1.58%和1.40%;商用车产销420.87万辆和416.06万辆,同比增长13.81%和13.95%。

传统汽车经销模式下,经销商的主要经营业态是品牌4S店模式,其主要盈利构成是销售利润、厂家返利、售后维修收入、其它增值服务收入等。近年来,汽车行业增速持续放缓,单纯依靠新车销售已难以满足汽车经销商的盈利需求,转变观念、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售后维保业务及增值服务已经成为汽车经销商的共识。售后维保业务及增值服务毛利率高,且对行业增长和生产厂家的依赖性低,从目前来看,售后维保业务及增值服务对大部分汽车经销商的毛利贡献已经超过新车销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已按时兑付“16庞大01”自2016年 2 月 24 日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2017年3月1日,公司已按时兑付“11庞大02”自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 ;2017年3月31日,公司已按时兑付“16庞大02”自2016年 3月 3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期间的利息;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司已按时兑付“16庞大03”自 2016年 11 月 8 日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期间的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2012年发行的公司债券“11庞大02”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1庞大02”的债项信用评级为“AA”;

2.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委托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16庞大01”、“16庞大02”、“16庞大03”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债券“16庞大01”的债项信用评级为“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性的整合业务网点、调整品牌结构,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于中国 28 个省、市、自治区及蒙古国拥有1,035家经营网点,较上年末减少31家。前述1,035家经营网点中包括834家专卖店(其中 4S店705家)和132家汽车超市和69家综合市场。

公司2017年度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整体销售略有增长

2017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05亿元,同比增长6.78%。乘用车、微型车方面,单品牌销量超过5万辆的品牌有:上汽通用五菱(含宝骏品牌)10.50万辆、一汽大众5.78万辆;奔驰、雷克萨斯、福建奔驰、一汽丰田、东风本田、克莱斯勒等品牌销量同比也有大幅增长。公司商用车业务在2017年度继续保持增长,商用车总计销量3.23万辆,同比增长4.81%,其中重卡销量合计2.63万辆,同比增长20%。

2、各项增值服务深入推进

2017年乘用车实现金融按揭台次15.9万台(不含微车),同比增长33.84%,金融渗透率45.08%,同比增长13.18%;商用车金融台次1.97万台,金融渗透率61.00%。2017年公司精品累计销售收入12.5亿元,比上年增长16.3%;2017年公司汽车保险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新保率为89.3%,比上年增长9.5%;续保台次29.3万台,比上年增长36.6%;续保渗透率为21.6%,同比增长5.5%。公司推行的安行无忧、玻璃险、划痕险、轮胎险、GAP险等自主保险等小险种收获了大收益。

2017年公司双保卡、会员、延保、终身机油等业务同比也有一定提升,增值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的业绩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2017年公司二手车业务已全面展开,全年二手车经营数量为30586台,比去年增长27.3%,但在数量和利润方面还远远没有达到最佳状态。

3、新能源汽车、平行进口汽车业务稳步前行

在原有的北汽、江淮、奇瑞、康迪、电咖、比亚迪等国内主流新能源汽车品牌代理基础上,,2017年又同长城、东风风神签署了新能源汽车战略合作协议,为进一步做大新能源板块业务增加了新的动力。2017年,公司销售平行进口汽车0.8万辆,同比增长60%。

4、新兴战略项目稳步推进

“庞大养车”上门保养项目是基于互联网线上平台结合公司的线下网络资源,针对出保客户推出的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平台,以上门保养为基础,增加客户粘性,延伸续保、金融、钣喷、二手车等售后服务,公司目标是 “打造移动的4S店”。公司上门保养业务基本构建了订单分发、仓库管理、车辆管理ERP系统、3,000余款车型配件数据库、技师管理及考核机制的运营体系。目前已在全国设立了200多家4S店服务网络,覆盖全国百余座城市,订单量由最初的每月100多单提升到每月6,000多单,累计已达近50,000单。

2017年,公司顺应国家对网约车的政策变化和市场需求推出了“叮叮约车项目”。公司于2017年3月已经通过了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数据对接测试和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叮叮约车项目目前已在全国的重庆、沈阳、三亚、南京等11座城市获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公司是国内首家引进石墨烯机油销售的企业,石墨烯机油具有低温启动、超长耐久、节能环保、减磨抗噪等特性,公司的石墨烯机油同比有大幅度提升,公司将继续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优质机油产品。

5、管理水平持续改善、不断提升

2017年,公司广泛开展全员大比武。围绕“提升年”主题,按不同业务类别开展全员性的“大比武”竞赛活动,通过打擂,业务PK、服务PK、业绩PK等多种方式,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进一步促进了技能和效益提升。资产盘活工作取得实效。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与区域大区密切配合,通过出租、出售、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在回笼资金的同时也为公司创造了效益。财务管理更加科学规范。ERP系统在乘用车板块成功对接,财务共享项目第一期费用报销(除河北省外)全面上线,向财务管理转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资产处置损益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集团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集团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利润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政府补助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本集团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在“营业外收入”中列报改为在“其他收益”中列报;按照该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对2017年1月1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2017年度和2016年度的“其他收益”、“营业利润”以及“营业外收入”项目列报的内容有所不同,但对2017年度和2016年度合并及公司净利润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5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北京市庞大双龙培训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公司董事人数为14人,实际出席人数为12人,独立董事王都、苏珉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张毅、史化三代为表决。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庞庆华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1,201.93万元。母公司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48,507.04万元,加上 2016 年度未分配利润-102,275.58 万元,2017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3,768.54万元。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就间接债务融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考虑公司2018年度发展所需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开立票据及信用证、保理、信托等间接融资总额度不超过600亿元。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上述融资额度,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本项议案有效期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含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等)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280亿元。同意公司于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6亿元。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因日常经营业务中为购车客户发生的消费信贷、信用卡业务、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8年度因日常经营业务中为购车客户发生的消费信贷、信用卡业务、融资租赁等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40亿元,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8年度委托关联方代理开立进口信用证的总额不超过0.5亿元。

2.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8年度由关联方提供改装汽车服务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

3.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在汽车销售、采购、汽车修理养护;汽车电桩、精品及配件销售;宾馆住宿等主营业务领域相互提供商品和/或服务的总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不包括从关联方采购斯巴鲁品牌汽车)

4.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唐山市烯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烯润科技(滦县)有限公司采购石墨烯润滑油、汽车养护产品等的总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

5.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8年度从关联方采购斯巴鲁品牌整车及零部件的总额不超过50亿元;

6.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8年度为关联方进口斯巴鲁品牌汽车及零部件提供代理进口、仓储、物流配送等服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

由于公司董事庞庆华、王玉生、贺静云、孙志新、武成、贺立新和杨晓光、刘斌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回避8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中公司层面解锁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的规定,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锁期内的解锁业绩条件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7,500万元。若第二个解锁期内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解锁条件,该部分股票不得解锁,该部分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对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

由于公司2017年度的净利润指标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前述解锁标准,此外激励对象李秉京、李明、韦育华、周聪、刘万洪、刘作宏、朱健等7人(合称“7名离职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此,同意对全体2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并将于第二个解锁期内解锁的共计5,836.50万股的当期限制性股票(包括7名离职人员已获授并将于第二个解锁期内解锁的当期限制性股票),以及因个人原因辞职的7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10万股(其中属于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内的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予以回购注销的当期限制性股票为90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5,956.50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1.53元/股。

同时,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激励计划,因此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8号)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所募集的资金拟投入5.6亿元用于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经充分论证,公司认为,原项目投资难以在短期内实现效益,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拟终止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59,876,261.0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8号)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所募集的资金拟投入2.4亿元用于新建高端品牌经营网点,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用于“新建高端品牌经营网点项目”节余的 119,782,548.84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五至七项、第十至十三项、第十五项、第十七至十八项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6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17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二)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北京庞大双龙培训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人数为3人。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栋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3、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变更募投项目用途,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股权激励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标,公司拟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李秉京、李明、韦育华、周聪、朱健、刘作宏、刘万洪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7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截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1,348 家,其中全资子公司为1,325 家,控股子公司为 23 家。

●拟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内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 280 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 6 亿元。

●累计担保金额: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15,879,573,405 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 15,779,958,905 元,占比99.37%,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99,614,500 元,占比0.63%;截至 2018 年 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11,758,002,327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无

一、释义

1. “公司”或“本公司”指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担保期间”指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之日起至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3. “本次担保”指公司在担保期间内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 280 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 6 亿元。

4. “元”指人民币元。

5. “全资子公司”包含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等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资金融资需求,公司在担保期间内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 280 亿元;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 6 亿元。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截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 1,325 家,控股子公司为 23 家。23 家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见附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在担保期间内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就每一项担保,公司将与相关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另行签署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原因为:(1)根据有关法规及行业惯例,公司进行多种品牌轿车的销售需分别设立独立法人,而无法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进行;(2)根据行业惯例,公司子公司在采购用作销售的车辆及配件时,需预先支付全额货款,因此对金融机构借款和票据的需求较大,而金融机构通常要求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被担保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良好,故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 11,758,002,327 元,占本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83%,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8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权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

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因消费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向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购车的客户。

●拟担保金额: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在担保期间内因消费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融资租赁的保理业务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

●累计担保余额: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 2,945,554,560 元和2,892,766,962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公司对外担保的不良垫款率: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所发生的不良垫款率为0.39%。

一、释义

1、“公司”或“本公司”指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期间”指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之日起至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3、“本次担保”指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在担保期间内拟为因消费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融资租赁的保理业务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提供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担保。

4、“元”指人民币元。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协助购车客户融资,从而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以及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在担保期间内拟因消费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融资租赁的保理业务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担保。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对购车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需获得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以消费信贷、信用卡业务、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购车的客户。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范围内具体实施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对购车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就每一项/类型担保,公司将与相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另行签署担保合同。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在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购车客户的担保人为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分、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拓展汽车销售业务、消费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汽车销售和盈利能力。

公司及其子公司建立了由风险预警、风险控制、风险化解三大部分组成的六级风险防范体系,可以有效控制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的风险(关于公司消费信贷业务的业务模式和风险防控,请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四·(三)·3·(4)消费信贷担保)。

公司及分、子公司在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购车客户的担保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述对外担保的累计余额为2,892,766,962 元,占本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1%。截至 2017年末、2016 年末及2015 年末,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所发生的不良垫款率分别为0.39`%、0.20% 、0.28%。

七、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9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冀东物贸及其下属公司进行改装汽车服务,并委托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代理开立进口信用证,以及与冀东物贸及其下属公司就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养护、店面租赁、汽车电桩、精品、配件销售、石墨烯润滑油及汽车养护产品采购等业务进行相关交易。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斯巴鲁中国将在斯巴鲁品牌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采购、代理进口等方面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一、释义1、“公司”或“本公司”指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冀东物贸” 指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持有占本公司股本总额 0.36% 的股份,庞庆华拥有冀东物贸 100% 表决权。

3、“17 名自然人股东”指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李金勇、裴文会、武成、贺立新、贺静云、孙志新、蒿杨、克彩君、杨晓光、李新民、刘斌、李绍艳、许志刚、李墨会等 17 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该 17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占本公司股本总额 14.32 % 的股份。

5、“冀东物贸下属改装公司”指北京中冀福庆专用车有限公司、唐山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邯郸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铁岭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乌海市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和安徽冀东华夏专用车有限公司。

6、“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指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唐山市冀东物贸企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7、“唐山烯润”指唐山市烯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唐山烯润为冀东物贸的子公司,冀东物贸持有其65%的股权,庞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冀东物贸100%表决权。

8、“滦县烯润”指烯润科技(滦县)有限公司,滦县烯润为冀东物贸的全资子公司,庞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冀东物贸100%表决权。

9、“斯巴鲁中国” 指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40% 的股权。

10、“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指:(1)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18 年度拟继续委托冀东物贸下属改装公司进行改装汽车服务的交易;(2)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18 年度拟继续委托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代理开立进口信用证的交易;(3)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冀东物贸及其下属公司 2018 年度进行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养护及店面租赁等方面的交易;(4)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冀东物贸及其下属公司 2018 年度进行销售汽车电桩、精品、配件等以及采购石墨烯润滑油、汽车养护产品等交易。(5)斯巴鲁中国 2018 年度拟继续向本公司和/或其子公司销售斯巴鲁品牌整车及零部件,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6)本公司和/或其子公司 2018 年度拟继续为斯巴鲁中国进口斯巴鲁品牌汽车提供代理进口、仓储、物流配送等服务。

11、“元”指人民币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18 年度拟继续委托冀东物贸下属改装公司进行改装汽车服务,以及委托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代理开立进口信用证业务,与冀东物贸及其下属公司就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养护及店面租赁,销售汽车电桩、精品、配件及采购石墨烯润滑油、汽车养护产品等业务进行相关交易。

斯巴鲁中国 2018 年度拟继续向本公司和/或其子公司销售斯巴鲁品牌整车及零部件,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本公司和/或其子公司 2018 年度拟继续为斯巴鲁中国进口斯巴鲁品牌汽车提供代理进口、仓储、物流配送等服务。

由于本公司与斯巴鲁中国、冀东物贸、冀东物贸下属改装公司、冀东物贸下属进出口公司、冀东物贸其它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所述),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未参加前述议案的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前签署了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张毅先生、史化三先生、高志谦先生、 王都先生和苏珉先生认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代码:601258 公司简称:庞大集团

(下转5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