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25版)
通过深挖用户需求、优化产品迭代和完善细节体验,公司可运营用户数及用户活跃度高速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累计激活用户数已达2.6亿,截至12月的活跃用户数为9,353万,同比增长306.9%。业务收入随用户规模和单用户变现效率的提升,增长达10倍至1.29亿元。
1.3 云服务平台
TCL云平台以内部云服务为基础业务,面向TCL生态链企业提供基础设施云服务(Iaas)和通用的平台服务(Paas),并通过大数据平台为各产业用户提供统一的用户画像,提升面向全网用户的精准营销效果及产品变现能力。报告期内,TCL云平台大数据分析系统“鹰眼”上线并稳定运行,助力数据驱动的产品迭代,Paas层统一账号系统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展。
1.4 教育网业务
TCL教育网是中国最大的网络学历教育服务运营机构,在网络学历教育服务、汉语水平考试(网考)服务方面居领先地位,并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和职业教育。
报告期内,教育网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教师培训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互联网IT职业教育平台加大教育资源整合和业务拓展,累计用户数超过1,100万,初步建立了付费课程的商业模式,变现能力逐步提升。
除上述业务外, TCL文化传媒在影视和新媒体领域的投资工作稳步展开,报告期内参投多个影视项目。TCL-IMAX加强技术研发和渠道拓展,私人家庭影院系统逐步在国内外市场完成交付和安装。
2 销售及物流服务业务群
销售及物流服务业务群包括翰林汇和酷友科技(O2O平台)。
2.1 翰林汇
翰林汇(835281)是专业从事IT产品销售与服务的业务平台,覆盖国内外一线品牌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数码产品和相关配件。
报告期内,翰林汇以“销售+服务”战略为牵引,巩固在笔记本电脑市场份额,并积极拓展企业级IT产品和电商服务,翰林汇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52.0亿元,净利润2.03亿元。
2.2 酷友科技(O2O平台)
酷友科技包括十分到家(服务网)、速必达(物流网)、电商(虚拟网)、体验店(实体网)四大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酷友科技的电商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4%,用户运营能力持续加强。速必达希杰物流增强基础能力建设,物流配送时效大幅提升,配送覆盖范围扩大至31个省,并依托希杰物流全球网络业务扩张,推进国内外海运、铁运、跨境电商等物流业务。线下服务应用平台“十分到家”在家电上门清洗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和口碑保持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完成1.05亿元的A轮融资。
3 TCL金融业务
TCL金融专注发展产业金融,致力于为集团和成员企业、产业链合作伙伴、行业企业客户、消费者与其他个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
报告期内,TCL集团财资业务稳健运行,全球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产业金融业务继续深耕TCL产业圈,并通过“简单汇”平台向外能力输出,业务快速增长。TCL集团战略投资的上海银行、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惠州农商行等金融机构业务发展良好,期内增持上海银行股份至4.99%;参与发起设立的上银金融租赁公司、粤财信用保证保险公司仍在筹建推进中。
(三)创投与投资业务
公司的创投业务以TCL创投为载体,借助公司在新型显示及智能终端垂直整合的产业背景和专业的管理团队,聚焦前瞻性及技术创新性产业布局的创业投资业务。
报告期末,TCL创投管理的基金规模为101.54亿元人民币,累计投资项目92个,重点投资于新材料、新能源、消费及高端制造行业,目前持有百勤油服、SkySolar、生物股份、创意信息、茂业通信、海联金汇、万华化学、常熟汽饰等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直接投资的外部项目公司,以财务投资模式运营,一般以参股方式持有,不介入经营管理。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时间及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5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 2017 年 6月 12 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司须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属于新增会计政策,变更前无对应的会计政策。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执行,并在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中增加相关内容说明。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持续经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并对相关信息按照新增项目进行列报。
按照准则30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上期资产处置收益811.5万元,从营业外收支项目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示,该调整对可比期间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财务报表不进行调整。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研发和增值税相关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考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附注五.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7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TCL大厦19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之《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详见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第六点]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六、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4,155,393,1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51,772,993元,扣除当年利润分配1,392,633,858元(其中提取盈余公积415,539,319元及对股东现金分配977,094,539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114,532,325元。
公司《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21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授予完成。此次激励计划共向激励对象授予35,944,000股,目前正在办理上市登记。考虑到可能在此次年度利润分配前完成上市登记,因此按照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预留不超过3,594,400元(含税)。(此次利润分配金额以最终实际登记股数为准)
综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4月27日总股本13,514,972,063股为基数,增加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利润分配部分,共计13,550,916,063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355,091,606.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该预案已经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可。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公司2017年度拟核销坏账1,78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1,600万元,其他应收款核销182万元。由于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此项核销不影响公司利润。此项坏账准备的核销,不意味放弃债权,公司将通过对债务人的影响和多渠道的努力,尽量争取有所回收,且公司在财务部门设有专门登记簿予以记载,按时催收以保证诉讼时效。
十、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三、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金融衍生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调整金融衍生品业务额度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金融衍生品内控制度修订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融衍生品内控制度》
十五、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TCL集团”)于2016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议案规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
2017年3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76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后续事宜。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经届满,为确保债券后续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2月28日。除对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外,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均不变。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七、会议以 10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旭斌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十八、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14:30在深圳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 《本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本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4. 《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8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4月27日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TCL大厦19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会议以全票(3票)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本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本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5、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整、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能够保障公司实现经营与发展的战略目标。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是公司一项重要的工作,公司还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提高以保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执行力,持续提升管制水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17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7、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公司2017年度拟核销坏账1,78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1,600万元,其他应收款核销182万元。详见核销明细。由于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此项核销不影响公司利润。此项坏账准备的核销,不意味放弃债权,公司将通过对债务人的影响和多渠道的努力,尽量争取有所回收,且公司在财务部门设有专门登记簿予以记载,按时催收以保证诉讼时效。
8、关于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9、关于本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4,155,393,1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51,772,993元,扣除当年利润分配1,392,633,858元(其中提取盈余公积415,539,319元及对股东现金分配977,094,539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114,532,325元。
公司《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21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授予完成。此次激励计划共向激励对象授予35,944,000股,目前正在办理上市登记。考虑到可能在此次年度利润分配前完成上市登记,因此按照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预留不超过3,594,400元(含税)。(此次利润分配金额以最终实际登记股数为准)
综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4月27日总股本13,514,972,063股为基数,增加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利润分配部分,共计13,550,916,063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355,091,606.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该预案已经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可。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9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下午14:30;
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 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
9、 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0、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8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应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1. 《本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本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4. 《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33313801
传真:0755-33313819
联系人:张博琪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8-037);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8-038)。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100。
2. 投票简称:TCL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公告编号:2018-040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18年度,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9,809,7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9.77%(按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74,706.72万元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拟对以下55家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9,809,720万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公司2017年末相关信息及本公司2018年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1、 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注(1):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因公司为建设第11代TFT-LCD及AMOLED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所需融资及保函提供担保。
2、 拟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
上述公司在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办理理财、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荣升;注册资本:50,756万港币;主营业务:彩电制造 。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7.54亿元人民币,负债122.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3.16%,所有者权益24.84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03%,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TCL海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铁民;注册资本:23,933万港币;主营业务:彩电制造 。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6.07亿元人民币,负债53.5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5.56%,所有者权益2.4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8%,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TCL王牌电器(成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铁民;注册资本:9,500万港币;主营业务:彩电制造 。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36亿元人民币,负债13.8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7.17%,所有者权益15.51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38%,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4、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小斌;注册资本:19,960万美元;主营业务:通讯设备制造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0.98亿元人民币,负债79.09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8.32%,所有者权益21.8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5、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27,898万港币;主营业务:投资控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91亿元人民币,负债-0.3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79%,所有者权益18.23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6、王牌通讯(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500万港币;主营业务:通讯设备分销。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7.08亿元人民币,负债65.6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15.03%,所有者权益-8.58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7、TCT Mobile Oversea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1港币;主营业务:通讯设备分销。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9亿元人民币,负债5.3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87.05%,所有者权益-3.9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8、TCT Mobile (US) Inc.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1美元;主营业务:通讯设备分销。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22亿元人民币,负债8.3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0.56%,所有者权益0.87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9、TCT Mobile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500万港币;主营业务:通讯设备研发分销。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07亿元人民币,负债21.3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63.35%,所有者权益-8.28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0、TCT Mobile Italy S.R.L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1万欧元;主营业务:通讯设备分销。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2亿元人民币,负债1.3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5.77%,所有者权益0.06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1、TCT MOBILE - TELEFONES LTDA.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BRL61,172万;主营业务:通讯设备分销。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23亿元人民币,负债0.4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03%,所有者权益4.81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2、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KIM WOO SHIK;注册资本:87.6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晶面板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0.05亿元人民币,负债112.2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6.11%,所有者权益87.81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6.1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3、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KIM WOO SHIK;注册资本:215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晶面板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4.49亿元人民币,负债15.6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28%,所有者权益198.87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9.1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4、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注册资本:1,834,194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晶面板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85.37亿元人民币,负债319.3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4.55%,所有者权益266.0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85.7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5、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勇;注册资本:180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晶面板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6.86亿元人民币,负债16.0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28.24%,所有者权益40.8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3.9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6、惠州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KIM WOO SHIK;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晶面板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86亿元人民币,负债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1.81%,所有者权益1.86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85.7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7、华星光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6,984万港币;主营业务:面板原材料采购。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6.33亿元人民币,负债93.4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6.96%,所有者权益2.93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85.7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8、华显光电技术(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健;注册资本:23,19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显示模组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67亿元人民币,负债13.4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2.2%,所有者权益5.1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29.97%,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9、武汉华显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利华;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显示模组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41亿元人民币,负债2.5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0.09%,所有者权益3.84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1.25%,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0、广东聚华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晓林;注册资本:10,995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1亿元人民币,负债3.0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4.63%,所有者权益1.04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4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1、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书彬;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冰洗产品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68亿元人民币,负债26.0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01.4%,所有者权益-0.36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2、TCL家用电器(中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怀宇;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健康电器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亿元人民币,负债3.1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6.36%,所有者权益0.12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3、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书彬;注册资本:6,231万美元;主营业务:空调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7.68亿元人民币,负债29.0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7.18%,所有者权益8.6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8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4、TCL空调器(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书彬;注册资本:11,088万美元;主营业务:空调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03亿元人民币,负债31.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5.37%,所有者权益1.53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8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5、中山TCL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书彬;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空调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33亿元人民币,负债8.1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7.96%,所有者权益0.17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8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6、广东TCL智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骏平;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空调制造。公司注册成立于2017年12月10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0.04亿元人民币,负债0.0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00%,所有者权益0。公司持股比例64%,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7、TCL通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广辉;注册资本:16,15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生产。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44亿元人民币,负债25.1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5.53%,所有者权益4.26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9.8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8、TCL商用信息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万文;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商显产品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04亿元人民币,负债7.7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5.95%,所有者权益1.27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65%,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9、惠州TCL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万文;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照明产品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59亿元人民币,负债2.8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9.67%,所有者权益0.73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8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0、惠州市华瑞光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万文;注册资本:10,007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照明产品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2亿元人民币,负债1.2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9.9%,所有者权益0.8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1、TCL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旭斌;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金融服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3.84亿元人民币,负债303.8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3.82%,所有者权益20.02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91.29%,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2、TCL财资(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700万美元;主营业务:财资管理。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66亿元人民币,负债42.8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00.35%,所有者权益-0.1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3、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娟;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保付代理。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4.62亿元人民币,负债29.5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5.24%,所有者权益5.11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4、惠州市仲恺TCL智融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旭斌;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小额贷款。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3亿元人民币,负债1.0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2.43%,所有者权益2.2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65%,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5、广州TCL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娟;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小额贷款。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72亿元人民币,负债1.7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5.97%,所有者权益2.01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6、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旭斌;注册资本:1,3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数码产品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98亿元人民币,负债15.9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9.28%,所有者权益7.06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73.69%,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7、北京和诚诺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连起;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数码产品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0.77亿元人民币,负债0.6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5.71%,所有者权益0.11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4.2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8、北京汇志凌云数据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建明;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数码产品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亿元人民币,负债3.0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5%,所有者权益0.16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5.27%,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9、北京尚派正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连起;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数码产品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1亿元人民币,负债1.5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3.94%,所有者权益0.5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4.2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40、惠州酷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成;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家电及数码产品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12亿元人民币,负债9.8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9.69%,所有者权益4.28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85.09%,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41、深圳十分到家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成;注册资本:3,899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家电及数码产品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5亿元人民币,负债2.2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6.67%,所有者权益0.34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1.0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42、TCL科技产业园(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园区建设与管理。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99亿元人民币,负债5.1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4.71%,所有者权益2.82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43、TCL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园区建设与管理。公司注册成立于2017年10月12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亿元人民币,负债为0,资产负债率为0,所有者权益1.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44、广州云升天纪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自持物业租赁。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96亿元人民币,负债1.0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26.26%,所有者权益2.92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45、广州TCL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自持物业租赁。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73亿元人民币,负债15.53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7.59%,所有者权益2.2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46、深圳市宝安TCL海创谷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艳玲;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3亿元人民币,负债1.2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3.8%,所有者权益0.4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9.5%,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47、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157,894万港币;主营业务:投资控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36亿元人民币,负债4.0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93.35%,所有者权益0.2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48、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环保。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1亿元人民币,负债3.3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8.86%,所有者权益0.8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49、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光洁;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路板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7亿元人民币,负债1.6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7.61%,所有者权益0.8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20%,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50、惠州市升华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忠尧;注册资本:5,036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五金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4亿元人民币,负债1.8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1.84%,所有者权益1.16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20%,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51、泰洋光电(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光洁;注册资本:5,4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五金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3亿元人民币,负债1.3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7.98%,所有者权益0.6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20%,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52、惠州市航道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齐运军;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航道维护。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41亿元人民币,负债3.3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2.11%,所有者权益3.07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2%,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53、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晖;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83亿元人民币,负债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5.76%,所有者权益0.83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0%,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54、启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无;注册资本:100万港币;主营业务:进出口服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67亿元人民币,负债7.4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97.26%,所有者权益0.21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0%,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55、惠州高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忠尧;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子产品制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53亿元人民币,负债9.9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9.57%,所有者权益2.56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20%,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三、请求批准事项
(一)请求批准公司在9,809,720万元额度内对上表所述55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 请求批准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对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限额进行调剂;亦可以对控股子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限额进行调剂,以及可以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限额调剂至其母公司使用。但调剂增加担保限额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如超过70%,则须报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四、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如下措施控制担保风险:
(一)严格风险评估,并设立担保控制限额。通过严谨的授信风险评估,确定各子公司最高风险承受能力,并对子公司的总体担保额度控制在批准限额内。
(二)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上述公司在TCL财务公司办理资金集中结算与管理,企业的收款、付款都需经过TCL财务公司,公司能充分监控被担保公司的现金流向,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控制好风险,保障本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
(三)上述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统一由本公司为上述公司审核及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将按公司获评的信用等级,并根据目前国内银行的市场担保费用率,按担保发生额收取担保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611,8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80%,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根据公司2017年现有担保情况,结合公司2018年的经营计划对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七、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CEO或CFO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上述担保有关文件。
八、审批程序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公告编号:2018-041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时间及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5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 2017 年 6月 12 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司须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属于新增会计政策,变更前无对应的会计政策。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执行,并在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中增加相关内容说明。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2014年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持续经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并对相关信息按照新增项目进行列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上期资产处置收益811.5万元,从营业外收支项目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示,该调整对公司可比期间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财务报表不进行调整。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研发和增值税相关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资产负债表影响为调减本年固定资产原值331,365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88,513万元;调减本年无形资产原值29,472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714万元;调减递延收益271,610万元。对当期利润表影响为调减本年主营业务成本128,397万元、管理费用3,522万元、销售费用2,447万元、财务费用43,974万元、营业外收入316,334万元;新增其他收益137,994万元;对当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通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转52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