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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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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8-03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6705735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核电装备、核废后处理系统装备、石化装备、海工装备等的制造和销售;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售后服务等业务;钴、镍合金精矿购销业务;其他高端装备及材料的研发和销售业务。

2、主要产品及用途

2.1 核电装备产品

2.1.1 核岛一回路主管道:主管道位于核岛一回路系统,是连接核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和主泵等关键部件的大型厚壁承压管道,是核蒸汽供应系统输出堆芯热能的“主动脉”。既是将核反应堆产生的热量输送到蒸汽发生器的核心通道,又是保证核燃料组件得到充分冷却、防止核放射性物质泄漏的压力边界,直接关系着核电站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2.1.2 核一级和核二、三级泵阀部件:包括泵壳、叶轮、导叶、屏蔽环、密封环等主泵相关铸件及前置泵铸件;爆破阀铸件、主给水调节阀铸件等,主要应用于核岛及常规岛主要设备。

2.1.3压力容器等设备及铸锻件:主要包括反应堆压力容器、蒸发器、稳压器、堆内构件及主泵部件等。反应堆压力容器是一回路的主要设备之一,它的主要作用是装有由核燃料元件等组成的放射性活性区,裂变反应就在活性区内进行,并使高温高压的冷却剂保持在一个密封的壳体内;蒸发器位于一回路和二回路之间,它将反应堆产生的热量传递给蒸发器的二次侧,产生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稳压器的基本功能是建立并维持一回路系统压力,避免冷却剂在反应堆内发生容积沸腾。

2.2 核废后处理系统装备:主要指蒸汽重整系统设备,包括工艺管道系统等。蒸汽重整设备系统主要用于处理中、低放射性树脂,通过设备系统处理能实现废物高减容比,是处理放射性树脂先进处理工艺方案。

2.3 石化装备产品:石化装备用的高压容器,高温合金炉管,是石油化工行业裂解炉、制氢炉等的关键部件。

2.4 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售后服务:主要包括转炉炼钢成套设备、连铸轧钢成套设备、高炉炼铁成套设备等,是冶金钢铁行业炼铁、炼钢、轧钢等主要设备。

2.5其他高端装备及材料:主要包括特种材料;火电、水电、油气等行业的流体机械用泵、阀铸件;汽轮机相关铸件(高低压隔板套、汽机缸体、轴承体等);火电、水电、船舶等相关转子、轴类锻件等产品;四代快堆装备材料。

3、经营模式

3.1 物资采购模式:生产中所需主要原材料均通过公司采购部门集中统一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采购部门按规定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集中采购、询价比价、竞价招标等,并对采购价格进行跟踪监督。对通用物资采购遵循“同价比质,同质比价,同质同价比服务、比信誉”的基本原则,通过尽量广泛和充分的询价、比价及洽谈来确定合理采购价格,对供应商实行持续评审管理。

3.2 生产模式:由于专用设备制造行业的特殊性,公司主要采取“订单生产、项目定制”的生产模式。在取得核电产品订单后,严格按照核质保体系安排生产及跟踪管理,生产过程中,核电站业主或施工方会派人员常驻现场对各自项目关键节点进行监督并检验,确认符合要求之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环节的生产。其他民用设备铸锻件参照核电产品生产模式进行管理。

3.3 销售模式:核电项目的投资金额通常超过百亿元,属于重大建设工程和采购项目,一般都采取招投标的形式选择设备供应商,公司的直接客户即为核电站建设总承包商。公司主管道产品销售大多采用招投标方式,投标流程大致如下:收到招标邀请函、根据其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标书、按照约定日期进行投标、进行评标答辩、获得中标通知、签订供货合同。同时,公司其他核电设备部件及专用设备铸锻件销售通常采用商务谈判方式和招议标方式确定供货合同。

(二)对报告期内业绩主要影响因素

企业内因:公司业绩在报告期内驱动影响因素最大是企业产品在结构上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公司通过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创新,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在2017年实现了从相对单一材料研发生产向高端装备制造的转变。新产品新技术的诞生,进一步扩大市场区域,同时拓展了新市场,促使企业通过新市场需求拉动业务增长。2017年公司在巩固已有二代半、三代压水堆核电一回路主管道等装备市场的同时,积极开发了反应堆压力容器、蒸发器、稳压器、主管道及堆内构件、泵阀部件等的制造;实现了蒸汽重整系统设备制造,推动公司业绩增长。

企业外因:市场需求增长促进公司业绩的增长。一是表现在民用核电市场需求上:2017年共有7个机组核电一回路主管道招标,公司中标4个,占比57%。二是表现在核废后处理市场需求上。截止2016年6月,我国在运核电容量2961.7万千瓦;在建核电容量为2403.6万千瓦;十三五期间筹备计划中的核电站共有42座,核电容量为4833万千瓦。伴随着核电的迅猛发展,核废料的后处理迫在眉睫,核废料分为乏燃料和中低放核废料。我国现在中低放固体和废物一般存储在暂存库当中,高放射性的废料主要暂存在各自硼水池当中。目前核废料处理需求巨大,全线爆发元年在即,台海集团掌握核废处理关键技术,为公司带来市场空间,进而带动业绩增长。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台海核电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专注于核电设备等高端装备制造。

1.1民用核电发展情况

核能是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新型能源之一,具有清洁无污染、能量密度高、综合成本低、无供电间隙性等优点,且目前技术已相对比较成熟,符合我国大气污染解决治理的目标方向。 我国自 2007 年以来正式启动《国家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 年)》,首次明确核电装机容量及核电年发电量中长期目标, 至今为止我国的核电建设已逾十年。 2014 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开工一批核电”,大大推进了因日本福岛核电事故搁置的核电建设, 相关配套产业也随之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我国自 2015 年起迎来新一轮核电建设高峰,以平均每年开工 6-8 台核电机组的速度估算,预计每年将新增核电投资 1000 亿元左右,其中核岛设备约占 200 亿元,且有望呈现逐年增长。目前中国核电在服役反应堆数达到 38 座,2016 年发电容量达到 210TWh, 占全球核能发电总量的 8.45%;过去两年,我国核电发电量维持 30%以上的年均增速,远高于全球增长水平。

2013 年至2018年,我国共计并网核电机组达 21 台;目前我国在建核电站共计 20 座,在建容量 2200 万千瓦,约占全球的35%;我国规划新建核电站 143 座,规划新建容量达到 16400 万千瓦,约占全球规划总量的 41%。

未来我国核电产业将迎来大发展,根据核电发展规划, 2020 年之前,我国至少还要新建 3500 万千瓦的核电机组,平均每年开工6-8台,每年新增投资约 1000 亿元左右。我国每年核电投资总额中约40%为设备投资,而设备投资中的一半为最关键的核岛设备投资。 因此,我们预计未来 2-3 年我国核岛设备投资将达到每年 200 亿元左右,且有望呈现逐年增长。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很可能激活当地的核电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于3月28日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宣告“一带一路”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一带一路”是中国对外开放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设备出口与境外直接投资提供便利与支持,涉及60多个国家、40多亿人口,沿线国家较多有明确意愿考虑发展核电。同时,我国核电“走出去”战略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的国事访问中多次“推销”核电。2015年1月,在我国核工业创建60周年之际,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指出,全面提升核工业竞争优势,推动核电装备“走出去”。

当前我国大力发展低碳资源,大力发展核能是我国节能减排,调整能源结构的必然选择,核能发展前景广阔。随着核电发展核电经验的逐步积累,未来我国核电的安全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核电在我国能源转型过程中的作用也会增加突出,台海核电必将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做强自己,为国家核电装备技术提升,安全性提高做出更大贡献。

1.2海上浮动核电站发展情况

近年来,小型反应堆凭借着初始投资小,建造周期短,可以有效解决中小电网输电问题的优势得到了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关注。21世纪初,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明确表示,将鼓励发展和利用安全、可靠、经济上可行于核不扩散的中小型反应堆,并把发电功率在300MWe已下的机组定为小型核电机组。

海上浮动核电站是小型堆的一种,是海上移动式小型核电站于船舶工程的有机结合,可为海洋石油开采和城市综合能源供给以及偏远岛屿提供安全、有效能源供给,也可用于大功率船舶和海水淡化领域。例如渤海湾石油开采、城市能源需求特别是海南省三沙市的永暑礁、美济礁等孤岛的能源需求。可见海上浮动核电站不但解决我国海域能源需求,对维护我国海洋安全捍卫海洋权利意义不言而喻。此外,通过海上核动力平台的研制,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同时建一套相关的法规、标准体系和完整产业链,从而带动国内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由于小型反应堆采用一体化结构和非能动等安全理念,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其结构小,模块化安装等优势可以广泛应用于空间和海上浮动平台。在当今的环境下,发展小堆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选择之一。

据预测,至2020年海上油气开采的电力需求约为1200MW,海岛供电需求约4000MW,两者能源需求共计5200MW,这里还未算海边城市能源更换需求的量,以单个浮动核电50MW计算,理论上总计需求量为100坐,对应市场空间为2000亿。

1.3核废处理发展情况

核能的广泛利用必然产生大量核废料。从核燃料的开采,到燃料元件的制造,再到核电厂的运行以及乏燃料的后处理和核设施的退役,都将伴随着核废料的产生。通常所说的核废料包括低放射性核废料、中放射性核废料和高放射性核废料三类。第一种通常是生产过程中被辐射过的一些物品及一些废气废液;第二种通常是发电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废液废物;第三种包括高放废液和从堆芯中置换下来的乏燃料。乏燃料是经受过辐射照射、使用过的核燃料,因为其利用率仅仅达到了百分之几,具有很高的放射性。

由于核燃料的高度危险性,同时原有处理方式容量有限,如何处理世界新生产的核废料成为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一道难题。核废料处理是将核电产业各环节产生的核废料经过减容、分类、整理、固化、包装、吊装、运输、贮存等手段达到与生物圈有效分离的目的,在核电产业链中具有重要地位。

2014年全国核电装机容量2,029.66万千瓦,全国核电站一年约产生中低放核废料约2,000立方米,乏燃料为530吨左右。按比例计算,每百万千瓦的装机容量一年产生中低放核废料约100立方米,乏燃料约约25吨。根据2014年11月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将产生中低放废料约5,800立方米,乏燃料约1,450吨。此外,由于核废料处置建设落后于核电机组的建设和运行,目前我国的在运核电站堆积了大量的核废料。核电厂的高放射性废料主要是暂存在各自的硼水池中。如果假设每年核废料按比例增长,2015-2020年共产生乏燃料5,940吨,算上之前存放在硼水池的废料3,000吨,2020年将有8,940吨乏燃料待处理。

核废料处理市场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为建设投资,另一部分为每年发生的核废料处理运营市场。根据测算,如果不考虑再循环工厂建设,来未来5年间核废料处理总体市场空间过超过150亿元/年,其中运营费用超过90亿元/年;考虑再循环工厂建设,总体市场空间将达到近300亿元/年。

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专注于核电设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结构和发展正契合“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路线,核电专用装备制造的周期性与核电行业发展的周期性基本一致,与核电行业发展走势呈正相关。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专业从事高端材料研发与生产及高端装备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

台海核电历经十多年的奋斗历程,建立了完善材料研发和生产制造体系,公司已拥有“山东省核能设备金属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核电特种金属材料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烟台市核能装备材料工程实验室”,以及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合作共建的“快堆结构材料研发中心”等多个科技创新平台。分别承担了“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两个国家863计划项目和一项科技部重点国际合作项目。拥有10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通过四项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烟台台海核电参与研发的项目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并授予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作为国内制造核电主设备拥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核I级资质的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核电装备制造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完成了二代半主管道从国外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提高与再创新的全部过程,形成了具备国际先进水平并拥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制造工艺与技术管理体系;完成了核电三代华龙一号主管道的自主研发工作,成为全球唯一一家同时具备二代和三代核电主管道生产能力的制造企业;首次在国内完成了双相钢叶轮、超级双相钢叶轮铸件的研发与生产,形成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双相钢特种合金大型复杂铸件的专有技术和批量生产能力;形成了完整的、现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检测检验的控制体系,形成了一支在冶炼、铸造、锻造及预制焊接技术领域具有国际化能力和水平的、老中青年相结合的技术骨干队伍。

公司已顺利完成三代核电一回路主管道国内主要三个技术路线的研制。2017年6月“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福建福清核电站5号机组主管道及波动管设备、“华龙一号”海外首堆——巴基斯坦卡拉奇核电站2号机组主管道及波动管设备在烟台台海核电成功完成出厂验收、发运工作。三代锻造主管道市场占有率超50%;主泵泵壳占国内市场50%;二代半一回路铸造主管道垄断市场;大型海水循环泵叶轮产品、【主泵飞轮护环】填补了国内空白。涉足的核电产品覆盖了从核电站前端的燃料组件到后期的核废料处理的核电装备全领域。

台海核电是高端材料、装备制造业新兴企业,通过十年突飞猛进的发展,已成为核电设备制造领域龙头企业之一,尤其在核岛主管道设备、核后处理装备这一细分市场,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台海核电高端核级材料制造技术和工艺技术在国内乃至国外处于先进行列,始终是核岛装备材料研制的先行者。上述成就的取得是公司在“一带一路”背景下践行中国核电走出去国家战略的体现,对巩固公司“华龙一号”核电装备市场地位,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带动核电技术装备走出去、进一步拓展海外核电装备市场将产生积极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是公司产业升级期,是实施“材料+高端装备”双主业发展的布局之年。报告期,公司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继续完善“高端材料研发、制造体系”,拓展“高端装备智造、模块化制造”新思路,同时抓住市场转变机遇,在新兴战略产品和战略市场实现重大突破,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主要经济指标的大幅增长。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980.83万元,同比增长104.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397.97万元,同比增长 158.45%。

1、技术创新

报告期,公司在核电材料研发上借助国际研发平台和国内公司与科研院所合作平台,先后研发二代半主管道奥氏体铸钢材料、三代主管道RCC-M、ASME标准锻造材料、超级双相钢材料、低碳耐热钢材料、深海装备材料等,为高端装备制造打下坚实基础。在乏燃料后处理技术和乏燃料储运容器制造技术上有了重大突破,为开辟新市场领域显现出巨大技术优势。

2、管理创新

公司积极推进“精品制造”企业文化建设,以精益管理推出“精品制造”概念,秉承高品质制造思想,追求精益求精管理理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实施品牌建设规划,实施了品牌设计、宣传、管理的行为等策略,共参与了国际核电展两次,展位布置宏大,充分展示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3、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项目已建设完工,并进行了各产品的工艺开发、制造用设备的调试、工艺试验件制作等准备工作;新建的主蒸汽管道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和扩大公司主管道产品的生产能力和装备技术水平,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并不断拓宽公司对核电装备材料及产品的覆盖领域;核电装备模块化制造项目(业经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总投资为441,680万元,项目除核电产品外,还有各类应用于石化、火电、水电、海工、冶金等领域锻件产品,均属于国内急需的高端产品,品质量要求高、制造技术难度大,具有较高的进入门槛,市场前景较好。

4、对外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钛合金及高温合金产品制造,包括高温合金管线、钛合金筒体件、气瓶、3D打印等高附加值产品生产,对公司现有产品线进行补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准则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准则。对于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将根据以上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 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其他收益”项目、“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1月2日,公司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投资设立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200万元,烟台台海核电持股比例为100%。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8-032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邮件、电话、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14:0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正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王雪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俞鹂、刘正东、黄旭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1,397.97万元,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按子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953.93万元(鉴于母公司的非经营性亏损,母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281.02万元,减报告期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红利3,945.11万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58,779.95万元。

为体现对股东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7,057,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44.57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在2017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的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1)公司为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40亿元;

(2)公司及(或)烟台台海核电为二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2亿元;

(3)公司及(或)烟台台海核电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台海”)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6亿元;

(4)公司及(或)烟台台海核电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万达”)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2亿元;

(5)烟台台海核电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10亿元。

上述为德阳台海、德阳万达提供担保业务时,德阳台海、德阳万达股东按持股比例分别提供担保,如不获金融机构认可,公司及(或)烟台台海核电可为其提供全额担保,但需德阳台海、德阳万达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及(或)烟台台海核电提供反担保。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内通过之日有效。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董事王雪欣、郝广政、王雪桂、赵博鸿回避表决。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8-033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邮件、电话、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17:00时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爱华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制定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等的要求,该预案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的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8-034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准则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准则。对于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于2017年5 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7〕30 号)修订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除上述会计政策外,其他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根据以上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 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其他收益”项目、“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2、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8-037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对金融机构融资产品及快速办理融资业务的实际需求,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发展规划,公司及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亿元整(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有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列的风险投资范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文件签署授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企业规划的需要,取得金融机构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8-038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 务发展和客户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并与有关各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60亿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33.6亿元。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与台海集团拟开展部分日常销售业务,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15亿元。

(2)烟台台海核电与关联方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温合金”)拟开展部分日常销售业务,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5亿元。

(3)烟台台海核电与关联方烟台市凯实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实工业”)拟开展部分销售业务,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0.4亿元。

(4)烟台台海核电与关联方台海玛努尔核原(上海)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核原”)拟开展部分日常销售业务,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3.5亿元。

(5)烟台台海核电与关联方烟台市台海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冶金”)拟开展部分日常销售业务,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1亿元。

(6)公司拟继续接受关联方烟台台海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餐饮、绿化、保洁等服务事项的劳务,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0.06亿元。

(7)烟台台海核电拟继续接受关联方烟台市台海安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安防”)提供的安全保卫等服务,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0.04亿元。

(8)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台海”)与关联方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九益”)拟开展销售业务,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0.6亿元;拟开展部分日常采购业务,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0.6亿元。

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王雪欣、郝广政、王雪桂、赵博鸿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台海集团:成立于2001年4月2日,法定代表人王雪欣,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住所为莱山区广场南路6号,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矿产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炉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软件开发应用,冶金铸造工业技术的研究、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及类似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高温合金:成立于2006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费尔南德.庞斯,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APEC科技工业园,经营范围为从事石化、乙烯裂解炉、制氢炉,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凯实工业: 成立于2002年3月21日,法定代表人王雪桂,注册资本壹亿捌仟伍佰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西首,经营范围为从事钴(非放射性)、镍有色金属的提炼和加工,并销售公司上述自产产品。成品钴、镍等有色金属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不含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台海核原:成立于2014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赵博鸿,注册资本人民币9900万元,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39号1幢一层40部位,经营范围为能源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及制品(除专控)、船舶设备及配件、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包装材料、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汽摩配件、矿产品(除专控)、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煤炭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从事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台海冶金:成立于2017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杨毅明,注册资本88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恒源路,经营范围为冶金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冶金产品及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技术研发、设计、技术转让,仪器仪表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台海物业:成立于2010年3月17日,法定代表人刘军利,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住所为莱山区恒源路6号,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中餐类制售;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物业管理、房屋修缮(凭资质证书经营),国内陆路货运代理、保洁服务、日用百货、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销售、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台海安防:成立于2012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初德欣,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住所为莱山区恒源路6号,经营范围为防水、防盗监控系统维护、安装,消防器材维护,消防器材、安保产品、服装销售,安全技术咨询、家务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德阳九益:成立于2006年3月15日,法定代表人陈勇,注册资本壹仟陆佰捌拾万元,住所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韶山路,经营范围为机械零部件锻造件、热处理件、冶金、矿山机械设备、石油钻采机械设备、化工机械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通用设备制造、销售及其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台海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43.10%,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高温合金: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凯实工业:公司的最终控制人王雪欣的家庭成员王雪桂控制的公司,且王雪桂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台海核原: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台海冶金: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该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台海物业: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台海安防: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德阳九益:本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的少数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1)台海集团

台海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一家以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为主的投资性集团,其股权投资领域涉及金融业、农业、物业服务、安防服务、贸易和境内外产业投资等,经营范围广泛,银行信用良好,资金流丰富,据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高温合金

高温合金为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公司。其拥有领先的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大的材料研发和数十年的制造经验,拥有最先进的合金炉管自动化生产线及检验设备,也是法国玛努尔核心供货商之一。其多年来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3)凯实工业

凯实工业系主要从事钴金属湿法冶炼及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资源综合利用于一体的企业,经营规模较大,资金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4)台海核原

台海核原为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公司。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 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5)台海冶金

台海冶金为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公司。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 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6)台海物业

台海物业为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公司,其对本公司经营情况较为了解,能针对本公司的各种物业需求,提供较为全面的物业服务,相比外来的物业服务单位履行合同更有保证。

(7)台海安防

台海物业为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公司,其对本公司经营情况较为了解,熟悉本公司的各方面安全防卫标准和要求,具有优秀的安全保卫人员队伍,安防服务质量较高,并积极配合本公司将安防风险降到最小,履约能力较强。

(8)德阳九益

德阳九益系本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的少数股东,向德阳台海采购相关锻件满足其生产销售。双方根据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并结合合理的市场毛利水平协商确定销售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德阳九益资金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台海集团

烟台台海核电向台海集团销售容器类铸件、锻件等产品,双方参考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2)高温合金

烟台台海核电向高温合金开展石化装备产品销售业务,双方参考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3)凯实工业

烟台台海核电向凯实工业开展钴、镍精矿销售业务,双方参考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4)台海核原

烟台台海核电向台海核原销售蒸汽重整装置产品,双方参考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5)台海冶金

烟台台海核电向台海冶金销售钢锭,双方参考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6)台海物业

台海物业向烟台台海核电提供餐饮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房屋及设施维护修理服务等,物业服务费用确定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并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由双方约定收费标准,并根据实际发生服务结算。

(7)台海安防

台海安防向烟台台海核电提供警卫护卫、办公辅助、消防巡检服务,服务费用确定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并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由双方约定固定的收费标准,根据实际发生服务结算。

(8)德阳台海向德阳九益采购原材料、销售锻件产品,双方参考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允合理。结算方式参照同行供应商、客户的结算方式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产品销售合同,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台海集团

台海集团市场资源广阔,通过多年发展,目前在海外拥有十余个实体,遍及欧美大陆,已初步形成了一条从材料制备,到成型、加工的产业链。通过其有力的市场条件扩大公司销售渠道,销售价格等均遵循市场原则,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高温合金

高温合金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向其销售石化装备铸件,双方同为本地企业,货物运输及结算方便及时,销售价格等均遵循市场原则,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凯实工业

烟台台海核电向凯实工业销售钴、镍精矿等产品,双方同为本地企业,货物运输及结算方便及时,结算价格等遵循市场原则,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4)台海核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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