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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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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8-065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提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3,291,1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第三方支付、商业保理、供应链管理业务。

1、第三方支付相关业务:公司充分利用广东合利下属控股子公司合利宝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全国的优势,在继续保持原有支付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线上、线下及创新业务等其他第三方支付上下游相关业务,重点打造金融科技产业生态闭环。经营模式:合利宝对外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其生产行为是对支付系统的开发维护。公司生产活动主要为开发、运营并维护支付系统以及清算平台系统、交易资金的清算、用户的审核、银联卡受理终端主密钥的生成和管理、研发增值服务、拓展及初步审核终端用户、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粘性、为用户提供电话、微信及网络平台客服等。

2、商业保理业务:合利保理主要从事保付代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供应链管理咨询。经营模式:以保理业务为核心,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及资源,围绕核心企业(如央企、上市公司、医院、学校、大中型的优质企业)的供应链和产业链,在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有效控制业务风险的基础上,拓展资产质量优质、周转良好的应收账款等新型保理业务。

3、供应链管理业务: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专注于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服务。经营模式:采用产业链+供应链+资本+互联网的模式,有效整合了供应链上企业间的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通过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供应链解决方案,并搭建了包含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等在内的多赢性服务平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本报告期,公司按照战略发展规划积极落实年度经营计划,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开拓第三方支付、供应链管理、商业保理等相关业务,积极应对各种困难与挑战。由于新业务投资、组建业务团队、新设分支机构、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复设立晚于预期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财务管理成本及人力成本增加,同时受相关金融宏观政策的影响,公司经营计划中部分协同业务需重新调整布局,上述综合因素导致公司2017年度业绩不如预期。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347.37万元,利润总额-18,921.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574.16万元。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搭建业务团队,拓展金融科技

报告期内,公司以收购广东合利为契机,积极布局和拓展第三方支付相关业务。广东合利控股的子公司合利宝是广州市唯一一家具备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线下收单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2017年度合利宝不断深耕细作,聚力创新,经营状况良好,线上及线下共接入商户22000余家,随着更多支付专业人才的引进,以及风控系统、新业务系统的搭建及完善,公司运营稳健、盈利情况稳步上升。2017年度合利宝获得了“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称号,并成为“支付清算协会理事单位”、“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会员单位”、“广东专业市场商会专业委员会第三届会员”、“广州专业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战略合作伙伴”,加入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网络支付应用委员会、金融科技专业委员会;2018年4月初,合利宝通过了广东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同时,公司以支付为起点积极拓展供应链、保理等业务,已搭建了基建供应链、粮食供应链、薪酬保理、商业保理等业务团队,形成了一定的业务规模。2018年2月,公司获得由中共诸暨市委、诸暨市人民政府颁发的2017年度“诸暨市经济发展贡献奖”。

2、积极布局新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积极投资布局租赁、互联网小贷、城商行、金融科技公司,通过内延式经营和外拓式发展,努力打造金融科技闭环生态圈。其中:在广州市投资4亿元设立了广州民盛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并于2017年11月获得广州市金融局室审核批准;在天津市投资4亿元投资控股了民盛租赁有限公司,并已于2018年4月被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确认为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八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通过发展多元化的金融业务,进一步搭建商业金融、科技金融、资产管理等创新金融互联网领域的业务,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经营效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3、强化内控管理,提升风控意识

报告期内,经营层、相关部门根据公司产业转型、行业变更的实际情况,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来帮助企业制定内部控制流程、内控文件,按照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要求,搭建、优化更加适合公司管理模式、业务模式的内部控制体系,从治理层面到具体的业务层面,全面整理修订完善了如《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重大合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内控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公司OA办公系统,规范资金及合同审核流程及审批权限,重点落实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等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分批次组织董监高、业务团队、财务管理部门、法律风控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升重要岗位职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2018年度公司主要工作

2018年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各项上市公司和其他金融行业的监管要求,坚持自律合规的原则,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业务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在金融科技领域稳步前行。按照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保持支付、供应链、保理业务板块稳定发展,积极拓展融资租赁、互联网小贷等业务板块,加强风控体系建设,保障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健康运行,确保公司稳定地发展。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创新业务模式,实现产融结合

2018年是公司实施重组转型的第二年,公司要在2017年度已经建立的业务板块基础上,强化风控措施,提升经营业绩。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科技的技术应用,围绕客户的需求,制定企业和商户综合支付解决方案,打造金融科技大平台,以第三方支付业务为入口,切入保理、供应链、消费金融、互联网普惠金融、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等多个细分领域,打造金融科技闭环生态圈。各业务板块要将进一步整合调整自身业务模式,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总要求,以促进国家产业转型升级为己任,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深入推动资本与产业的融合。通过不断创新,实现金融与产业、金融与企业商户的对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达到金融与实体经济紧密融合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2、加强经营管理,提升业绩效益

按照公司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和2018年度经营计划,各业务板块要对年度经营目标的层层分解,建立明确的目标管理和绩效机制,完善监督与评价体系,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和制度流程,通过建章立制,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建立严密的制度管控体系,提升企业执行力。加强内部控制,整合企业资源,降低运营成本,通过有效的经营管理,使得效益最大化。深化开展精细化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通过考核机制,落实岗位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推动业务拓展,提升盈利能力。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要环节的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3、加强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营

2018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之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新一届的董事、监事、高管和重要岗位负责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等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要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董事会职责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科学、高效,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经营建设,保障公司规范运营。

4、加强团队建设,创建企业文化

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团队。积极组建创新、活力、忠诚、和谐的团队,满足公司发展对人力资源方面的需求。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改革创新,鼓励引导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业务创新,不断提升专业人才团队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持续创新发展,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不断进取,形成“有为才有位”的企业氛围,努力创建金融科技类型的企业文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强和改进公司官网、官微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做好上市公司投资者管理维护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影响如下:

(1)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2)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3)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原因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已发生变化,公司主要经营第三方支付、保理、供应链管理等金融科技相关的业务,并且,公司的行业分类已由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变更为其他金融业。原有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已不适用新业务性质。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公司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及比例方面的会计估计。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变更后:

(1)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增加“保理业务组合”及“保证金组合”并明确各个组合的确定依据,具体变更如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采用分类标准法计提坏账准备的保理业务组合应收账款,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应收保理款(应收账款)的处置方法,公司拟期末对应收保理业务本金按照逾期天数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具体分类的依据和每类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

合同中约定有保理期限展期条款的,该条款已经生效的展期,不属逾期,属于正常级。

(3)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龄组合应收账款,新增6个月以下一档,并对3年以上账龄的计提比率由80%调整到100%。

除此之外,其他的不做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原因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执行上述规定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上述调整对公司2017年的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规定进行调整。由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3家,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0家,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8-063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易思博软件大厦7楼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闫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曾凡跃先生、康晓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95,347.3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3.92%;利润总额-18,921.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5.14%;净利润为-21,453.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3.6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74.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5.3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89,213,512.62元,扣减所得税25,321,050.80元,净利润为-214,534,563.42元;净利润扣减少数股东损益1,207,057.10元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5,741,620.52元;本年度未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未提取盈余公积金,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6,878,375.08元,扣减一般风险准备3,773.16元,公司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21,132,981.40 元。

2017年度是公司转型为金融科技企业的第一个年度,本年度的亏损主要系计提商誉减值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的第三方支付业务稳健增长,供应链管理、保理业务布局良好,2018年公司还将拓展融资租赁业务、互联网小贷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且公司转型为其他金融业,目前的注册资本较小,为轻资产公司,对融资形成一定的障碍,为此公司拟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注册资本。

为了促进公司的转型升级和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经董事会提议,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73,291,1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股本186,645,550.00股,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第十九条作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根据本议案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核准为准。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8]2538号)。

独立董事就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7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18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满足不断扩张的经营规模对流动资金需求,确保现金流充足,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押汇、付款代理、保理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垫付服务等相关品种。在实际授信审批过程中,在上述申请授信的总额度内,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

本次综合授信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授信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支持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拓展业务的流动资金需要,在对其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不超过70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民盛天宫供应链、广东合利、民盛大数据、合利保理、合利宝、天津民盛、民盛小贷、民盛租赁、仁东无双向有关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是为了满足其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发展,可帮助解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由于合利宝另一股东北京金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股比例较小,故没有参照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合利宝提供同比例担保。民盛租赁的另一股东王石山先生持有民盛租赁30%的股权,其已承诺按其持股比例为民盛租赁提供相应担保。仁东无双的其他股东合肥无相创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盘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仁东无双30%、10%的股权,其已承诺按其持股比例为仁东无双提供相应担保。

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该笔借款,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担保需要与相关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正东云驱科技有限公司向民盛金科提供借款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同时也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和业务拓展提供了资金支持,而且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资金出借方签署本次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任荣先生为业绩承诺方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 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768.15万元,小于承诺数11,400万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68.1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8]2541号)。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的公告》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任荣先生为业绩承诺方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即广东合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1,235.51万元,公司购买广东合利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5,185.75万元,2017年末资产减值额为13,950.2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以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中汇会鉴[2018]2542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相关股东拟对公司进行2017年度业绩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任荣先生为业绩承诺方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广东合利2017年度实现的业绩未达承诺业绩,并存在减值情形,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股东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正东云驱科技有限公司需履行补偿义务,应补偿公司现金13,950.2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相关股东拟对公司进行2017年度业绩补偿的提示性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关于对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中汇会专[2018]2543号)。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在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并根据《会计准则》编制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2017年度审计报告》;

5、《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6、《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7、《关于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8、《关于对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8-064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16:0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易思博软件大厦7楼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滨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情及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7 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18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推动企业持续稳健经营、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和项目投入流动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符合公司经营实情,履行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发展,可帮助解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对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表示理解,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改善保留意见提及的内容,控制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8-066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不超过70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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