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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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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的“长影置业”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之长影(海南)置业有限公司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吉林产权交易中心以与杨如松联合摘牌的方式竞买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长影(海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影置业”)39%股权、长影海南文化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影(海南)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影娱乐”)47%股权,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拉萨德汇联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影置业 21%股权,并按持股比例承接长影置业截至评估基准日止所负长影海南文化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或关联企业的债务及过渡期间新发生的债务。

截至2018年2月5日和2018年2月6日,公司已分别办理完毕长影置业和长影娱乐的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至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交割,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亦坤

日期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8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办理

质押延期购回、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段佩璋先生和方小琴女士的通知,获悉段佩璋先生近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方小琴女士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1、段佩璋先生于2018年4月24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8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自然人章炳良,用作向章炳良先生的借款业务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70%,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4月24日,质押期限自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10月23日止。

2、段佩璋先生分别于2016年1月26日、2018年2月11日和2月14日将其所持有的950万、119万股和211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业务,并于2018年4月19日将其中的467万股解除了股份质押。段佩璋先生现将剩余的于2018年4月26日到期的813万股股票办理了延期购回,变更后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5月10日,同时将其持有的81.3万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用作对上述延期质押的补充质押(此部分补充质押的股份不涉及新的融资安排)。

3、方小琴女士将其质押给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50万股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8年4月27日解除了质押,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5%。 4、截至本公告日,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9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21,625,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4%,占其个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8.64%。方小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7%,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0股。段佩璋、方小琴夫妇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8,70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5%;共累计质押股份21,625,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4%,占两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75.34%。

二、 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前述股份质押为段佩璋先生个人融资需要,段佩璋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个人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质押设警戒线和平仓线,当质押股票的市值降至平仓线时,段佩璋先生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股票份额等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9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9:00在公司(上海浦东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层)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现根据公司融资需要及兴业银行的审批情况和双方的沟通进展,拟将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授信期间按公司与银行所签订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计算。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号:临2018-051)。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0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13:00-15:00在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 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发表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1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

现根据公司融资需要及兴业银行的审批情况和双方的沟通进展,拟将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授信期间按公司与银行所签订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计算。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授信事宜。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729 公司简称:龙韵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