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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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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09版)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资金安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购买规模:授权有效期内,公司累计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规模不超过50亿元;

(二)期限: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发行方:与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商业银行;

(四)授权有效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

二、对公司影响

由于房地产行业资金筹集与投入存在时间差异,公司的部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保证资金安全、满足流动性需要的前提下,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增加收益。

三、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合同中不承诺保证预期收益率,受金融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实际收益率可能与预期收益率存在差异。

基于以下原因,公司董事会认为拟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一)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均在合同中明确保证本金安全,到期全额返还本金,投资本金不存在风险。

(二)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仅限于与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商业银行,市场信用良好。

(三)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较短,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较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的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8-046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

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支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审计费用430万元人民币。以上报酬仅为公司审计会计报表所发生的审计费用,不包括由于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等其它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认真审阅有关材料,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和沟通后,对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在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确定充分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2018-044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6年7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79号)核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235,521,235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发行1,235,521,230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2.95元,共计募集资金15,999,999,928.50元,主承销商直接扣除支付给券商的财务顾问费和发行费用人民币131,999,999.64元后,转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15,867,999,928.8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6]170017号)审验。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和支付给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作为现金对价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六次董事会和第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单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一致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7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和第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一致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和第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一致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7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和第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一致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已转出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1、从专户中转存定期的明细如下:

2、公司将募集资金中的 4,279,378,279.84元增资至全资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中3,027,913,922.84元已由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分别发放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公司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剩余1,251,464,357.00元仍在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账户。

已发放给项目公司的3,027,913,922.84元资金已用于项目支出2,716,756,632.76元,剩余311,157,290.08元,在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账户存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

单位:元

注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包含向基础控股支付对价2,000,000,000.00元、项目投资6,029,419,527.58元及手续费支出 3,426.10元。

注2:“以前年度已转出但尚未使用的金额”包含以前年度转为定期存款的资金1,717,000,000.00元及已转入项目公司账户但尚未使用的资金438,754,086.60元。

注3:“以前年度已转出但尚未使用本期转回的金额”系2016年1,717,000,000.00元定期存款本期到期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本年度使用以前年度已转出但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016年已转入项目公司账户但尚未使用的资金在2017年用于募投项目投入的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海航基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贵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海航基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17年度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项目已实现收入 100,765,765.79元,日月广场项目已实现收入802,445,891.48元(其中,销售收入544,055,126.67元,租金收入258,390,764.81元)(另,2016年度实现租金收入43,082,703.45元),海航豪庭A12项目已实现收入905,466,339.05元,海航豪庭C21项目已实现收入414,511,587.61元;互联网金融大厦尚未实现收入;因公司《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募投项目投资收益测算的是整个项目投资回收期内的收益总额,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尚未到投资回收期,故未能判断已完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公告编号:2018-042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

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互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满足公司及新增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认互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互保额度不超过580亿元(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在额度以内具体互保事项的相关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上述互保额度分别是: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产业集团”)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0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批准基础产业集团为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0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2、批准公司为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岛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40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批准海岛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0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3、批准公司为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0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批准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4、批准海南望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海酒店”)为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5、批准天津创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创信”)为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6、批准公司为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宾馆”)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8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批准迎宾馆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8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7、批准迎宾馆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基础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8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8、批准基础产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迎宾馆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8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9、批准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10、批准基础产业集团为海岛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70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批准海岛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基础产业集团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5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11、批准基础产业集团为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72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12、批准海岛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0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批准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海岛建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7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13、批准机场集团及其集团下属子公司之间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0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14、批准海岛建设及其集团下属子公司之间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0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15、批准基础产业为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湾”)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0亿元提供抵质押及信用担保;

16、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授权期限内新增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互保金额在上述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以上两两公司互相担保余额的总额度不超过580亿元。

二、控股子公司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⑴基础产业集团注册资本为2,000,862.46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秋,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100%,注册地为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15层,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的咨询;商业、酒店、机场、房地产的投资与管理;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股权投资;旅游项目开发;农业项目开发。

⑵海岛建设集团注册资本为870,802.76万元,法定代表人曾标志,其中基础产业集团所占股权比例为77.14%,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所占比例为22.86%。海岛建设集团注册地为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15层,经营范围包括商业、酒店及高尔夫球场的投资与管理;能源、交通、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及股权运作;旅游项目开发;农业项目开发;投资咨询服务。

⑶机场集团注册资本为1,003,7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廖虹宇,其中基础产业集团所占股权比例为86.48%,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13.52%。机场集团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经营范围包括机场投资,机场改造;机场运营管理与国内外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机场管理咨询服务;仓储业(非危险品);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的技术合作及咨询服务。

⑷迎宾馆注册资本为26,387.5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松,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100%,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大英山西三路9号,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经营管理、写字楼出租服务,中西餐,美容美发,商务服务,打字、复印、传真,健身,工艺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纺织品、家用电器、食品饮料、糖、烟(限零售)、酒的销售。

⑸海建工程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祥瑞,基础产业集团所占股权比例为100%,注册地为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5层,经营范围包括工程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璜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家居设计;图文制作;工程采购与销售;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生产与销售,建筑材料、家具、电器、布草、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普通机械及配件的销售,商场出租;机场登机桥、各类航空地面设备、机场机电设备产品、机场专用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别克、郑州日产、丰田、现代汽车、运钞车、特种车、消防车及各类消防产品、汽车配件的销售;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计算机软件与硬件及系统开发、技术咨询、转让、销售及安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

⑹望海酒店注册资本为3,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松,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100%,望海酒店注册地为海口市海秀路6号,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经营管理,写字楼出租服务,中西餐,美容美发,商务服务,打字,复印,传真,健身,工艺品、文化用品、纺织品、家用电器、食品、饮料、糖、烟(限零售)、酒的销售,商场出租、大排档场地出租服务,自有房屋及车库租赁。

⑺天津创信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政,其中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100%,注册地为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大通大厦805室(科技园),经营范围包括对房地产项目投资;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财务咨询、教育信息咨询(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除外)、文化交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企业孵化器;代居民收水、电费及供暖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⑻金海湾注册资本为480,4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曾标志,其中基础产业集团所占股权比例为29.74%,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占比例为7.29%,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占比例为13.53%,桐乡市南海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占比例为49.44%,金海湾注册地为海口市秀英区滨海西路111号,经营范围包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策划、管理、投资、开发,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物业服务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绿色农业、旅游、高尔夫项目的投资、开发。

2、最近一期(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0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5.58亿元,子公司之间两两互保169.03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互保额度内,无逾期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优化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的变化情况,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互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事项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事项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互保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8-038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249,101,120.51元,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93,255,727.83元,2017年年初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1,395,416,091.40元,2017年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388,671,819.23元;2017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3,952,888.39元,2017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0,746,931.96元。因公司2017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并结合2017年度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报及年报摘要作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2018-044)。

八、《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5)。

十、《关于公司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47)。

十一、《关于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公告》(2018-048)。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8-037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秋先生主持,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249,101,120.51元,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93,255,727.83元,2017年年初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1,395,416,091.40元,2017年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388,671,819.23元;2017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3,952,888.39元,2017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0,746,931.96元。因公司2017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并结合2017年度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黄秋先生、曾标志先生、梁军先生、范宁先生、蒙永涛先生、尚多旭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41)。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公告》(2018-042)。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黄秋先生、曾标志先生、梁军先生、范宁先生、蒙永涛先生、尚多旭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公告》(2018-043)。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2018年公司融资授信为人民币550亿元(本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国内保理业务、信贷证明、贷款承诺函等专项授信或经营性物业贷款、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融资、结构化融资或结构性融资等非专项授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额度内签署办理具体业务的相关文件。在此额度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2018-044)。

十四、《关于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关于〈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关于〈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八、《关于海航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估的专项审核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5)。

二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公告》(2018-046)。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关于公司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47)。

二十二、《关于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公告》(2018-048)。

二十三、《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黄秋先生、曾标志先生、梁军先生、范宁先生、蒙永涛先生、尚多旭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49)。

二十四、《关于〈2018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五、《关于制定〈重大事项报送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六、《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七、《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八、《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管理规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九、《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50)。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8-045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产生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调减2017年度资产处置收益8,243,225.96元,调减2016年度资产处置收益11,029,949.05元;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919,670,636.89元;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922,625,606.95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99,334.68元;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支出8,488,196.02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11,229,283.73元;调减2017年度财务费用2,710,000.00元。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集团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

对于本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与母公司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公告编号:临2018-041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额,仅为根据目前市场行情、经营计划而初步预估数字。

●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定价基础按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未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秋先生、曾标志先生、梁军先生、范宁先生、蒙永涛先生、尚多旭先生已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和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健康发展,未发现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下转6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