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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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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01 公司简称:*ST海润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详见公告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特字[2018]003078号)。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4,477,198,863.77元,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业务涵盖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棒/片、多晶硅锭/片、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运营和销售,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业务等。

2、经营模式:公司专业从事铸锭、硅片、电池、组件的高端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断提高生产制 造精益化水平,在技术、成本、管理上下功夫,在做好质量、降低成本、树立品牌的基础上,抓住国内“十三五”规划和“一带一路”政策机遇,在国内外有选择性地开发建设高质量的光伏电站。国内抓住分布式的政策春风和大行情,国外持续发挥公司的国际化优势,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3、行业情况:制造端,目前光伏制造已经全产业链实现国产化,并且引领全球的新技术与总产能,硅片、电池、组件国内产能已经占据全球产能一大半,但多晶硅料环节产能不足全球产能一半。2017年前三季度市场需求高涨,光伏产品产量大增,而多晶硅料由于产能释放速度相对较慢,且受检修、环保督查、进口限制等因素影响,产量弹性较小, 增长率慢于中下游环节。上述情况导致2017年上半年硅料价格一路上扬,硅料厂商毛利率水平继续提升;电池片、组件环节, 2017年受到上游硅料、硅片价格上涨压缩, 及下游价格压缩,企业虽然销售量增加,但销售额却是下降的,甚至部分中低端产品的企业光伏业务开始亏损,亏损点主要位于组件环节,或者垂直产业一体化结构且出售组件终端产品。所以,从毛利率水平也验证了,目前利润水平最高的是上游多晶硅环节;硅片环节次之;而电池和组件业务环节,受上下游价格挤压,毛利率水平处于较低水平。

电站端,目前集中式大型地面电站在发展后遇到一系列问题,西部集中式大型电站由于就地无法消纳,电网输出能力有限,导致了较多的弃光现象。国家能源局2017 年 7 月 17 日下发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对于存在限电的西北三省在2017-2020 年暂不安排集中式大型地面电站指标。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小、建设快、占地面积小、灵活性较高,近年来发展较快。根据能源局统计,2017 年上半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 24.40GW,同比增长 9%;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 7.11GW,同比增长高达 290%。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分布式光伏市场快速启动,未来前景可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5,640.26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31,005.1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640.53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之(四)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之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17年5月3日对公司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度报告披露日下一个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8年2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87元/股,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股票面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21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4户,减少30户,其中: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李延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阮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阮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401 公司简称:*ST海润

(下转662版)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 2018-03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独立董事金曹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4,477,198,863.77元,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7,287.85万元。

本议案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8年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8年预计的公告》(临2018-032)。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临2018-033)。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股东大会通知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38)。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3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海润光伏”)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坏账、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7,287.85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017年度公司共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172,878,528.81元,对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172,878,528.81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2018-03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及2018年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18年度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对关联方较大依赖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8年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书。

二、2017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瑞欣光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市金坛瑞欣光电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316号

法定代表人:吴继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控制设备的制造与销售;单晶硅硅片、多晶硅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电池组件、太阳能组件、光伏光电系统和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的研发;单晶、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及销售;硅材料的加工和销售;太阳能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及工程总包;房屋、设备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瑞欣光电系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瑞欣光电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交易均视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瑞欣光电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常州电力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润太阳能电力(常州)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西路326号

法定代表人:吴继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单晶硅硅片、多晶硅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电池组件、太阳能组件、光伏光电系统和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的研发;太阳能控制设备的制造与销售;单晶、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及销售;硅材料的加工和销售;太阳能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及工程总包;电力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房屋、设备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常州电力系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条第1.3款、1.6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中科国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句容中科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句容市郭庄镇空港新区7号

法定代表人:郝万强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单晶硅硅片、多晶硅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电池组件、太阳能组件、光伏光电系统和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的研发;太阳能控制设备的制造与销售;单晶、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及销售;硅材料的加工和销售;太阳能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及工程总包;房屋、设备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中科国能系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条第1.3款、1.6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常州高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市高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金西工业园龙溪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蔡峥伟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单晶硅硅片、多晶硅硅片、接线盒、镀膜玻璃、稀土金属、太阳能组件、硅材料的生产、销售。

2、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1.3条第(五)款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认定该主体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江苏中实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中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金西工业园龙溪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帆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的制造和销售。

2、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1.3条第(五)款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认定该主体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六)常州正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正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金城中路8号

法定代表人:孔德松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伏光电产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LED节能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单晶硅片、多晶硅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支架及零部件的销售。

2、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1.3条第(五)款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认定该主体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七)常州中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中融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临港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伏光电产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LED节能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单晶硅片、多晶硅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支架及零部件的销售。

2、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1.3条第(五)款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认定该主体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均根据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原则,并保障相关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六、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8年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次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等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18年度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独立董事意见

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书,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意见书;

3、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3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海润光伏”)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原因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中的合肥生产线及厂房工程期末余额184,264,887.16元,处于闲置状态;2016年度,因公司经营决策的变化,对闲置生产线不再有进一步的使用计划,判断合肥生产线及厂房工程存在减值并计提了减值准备13,697,525.56元。因2016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未经适当的测试程序,本期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合肥生产线及厂房工程中的设备进行估值,根据估值结果,2016年度应调整增加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52,231,202.84元,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调整了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中的鑫辉生产线及厂房工程期末余额316,766,343.92元,处于闲置状态;2016年度,因公司经营决策的变化,对闲置生产线不再有进一步的使用计划,判断鑫辉生产线及厂房工程存在减值并计提了减值准备33,360,401.09元。因2016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未经适当的测试程序,本期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对鑫辉生产线及厂房工程中的设备进行估值,根据估值结果,2016年度应调整增加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65,227,979.59元,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调整了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收华财基金的款项余额373,377,454.43元,应按年利率4.75%收取资金占用费,2016年度需向华财基金支付利息18,568,575.49元,需调整计入2016年度财务费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调整了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

4、本公司子公司陕县瑞光2016年度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融资费用合计6,990,096.14元,2016年度将其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本期调整上述融资费用,按照融资期限进行分摊,2016年度需承担费用116,501.60元,其余6,873,594.54元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融资期间摊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调整了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

5、2016年12月12日,本公司因商业承兑汇票被诈骗事件被持票人起诉,经法院判决并经双方协商,公司需向持票人支付款项4,900,000.00元,应计入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调整了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

以上会计差错更正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差错进行了更正。

二、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财务规定,同意该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审计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情况,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海润光伏公司的责任。除了对海润光伏公司实施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前期重大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海润光伏公司2017年度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2018-03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阳女士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7,287.85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临2018-033)。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4,477,198,863.77元,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和《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8年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8年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现状。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3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欠佳,同时公司因2016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融资能力进一步受限,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致使部分银行贷款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到期承兑汇票未能按期兑付。

一、银行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银行贷款等债务42,582.58万元已逾期。其中,流动资金借款共计31,484.2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11,098.33万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银行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3)。

自2018年2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等债务新增逾期36,934.36万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共计30,671.26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6,263.11万元。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银行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并且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如果无法妥善解决银行逾期债务,公司及下属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增加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可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公司将根据逾期债务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36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涉案的金额:人民币645786112.8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润光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近期未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其中主要案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案件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