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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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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军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林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劲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美格磁石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昆山安泰美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整合及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办理工商登记过程中。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2016-020、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美格磁石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昆山安泰美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整合及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2、公司2016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合作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和新材料行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泰创投、启赋新材及鑫盛投资于2016年5月成立深圳市启赋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泰创投参股公司)。同时,公司与启赋安泰及其他投资者拟共同出资设立新材料行业并购基金,暂定名为深圳市启赋安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基金总规模人民币10亿元,其中首期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首期基金中,启赋安泰作为普通合伙人将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1%;安泰科技将认缴出资人民币1亿元,占出资比例的20%;其余份额将向其他出资人募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并购基金尚未成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新材料行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3、公司2016年10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合资组建内蒙古安泰万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暨投资建设安泰环境乌海煤焦油清洁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泰环境与黄河集团拟共同抓住焦化行业副产品煤焦油梯级利用产业的发展机遇,共同致力于煤焦化副产品的高效清洁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工程推广。拟共同出资15,000万元成立合资公司,同时拟由合资公司投资47,576万元建设和运营“安泰环境乌海煤焦油清洁利用示范工程项目”,该项目将建设10万吨/年蒽油加氢装置及配套系统。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已于2017年3月2日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投资项目正在进展过程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投资建设安泰环境乌海煤焦油清洁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

4、关于公司购买控股股东中国钢研位于河北省涿州市开发区的5宗土地的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包括房产、构筑物等)以及与之相关的机器设备等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权属变更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5、公司2017年3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安泰创投增资2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于2017年5月12日完成增资,目前正处于工商变更过程中。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6、公司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泰(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常州一期项目工业用地的议案》,为落实公司“十三五”战略关于产业区域布局总体安排,同意安泰常州以每亩不高于26万元的价格,出资不超过3,500万元购置常州市高新区83,375平方米(约合125亩)的工业用地,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泰(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常州一期项目工业用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7、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宁波化工院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要求宁波化工院等四名被告方于2017年4月21日出庭应诉与金象赛瑞、烨晶科技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宁波化工院已于2017年4月18日依法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正在审查过程中案件将延期审理,具体开庭日期待法院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8、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和内蒙古振东化工有限公司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共同签订合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仍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9、2017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化工院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一份和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件,根据开庭《传票》的内容,要求尹明大(被告一)、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被告三)、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四)四名被告方于于2017年10月17日出庭应诉与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纠纷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中,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10、为顺应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要求,充分发挥环渤海和京津唐国家产业发展带的区位优势,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公司2015年12月29日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对关于安泰天龙未来的搬迁计划做了整体的安排。为实现平稳搬迁,减少搬迁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安泰天龙于2016年开始为整体搬迁做筹划准备工作,报告期内根据北京市城市副中心建设和北京市通州区的整体的规划安排,安泰天龙调整了搬迁计划,于2017年7月开始正式搬迁工作。根据北京市政府搬迁补偿政策,安泰天龙此次搬迁获得政府补偿款的内容主要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企业搬迁补助、大型设备移机费、材料迁移补助等。为鼓励加快搬迁进度,当地政府于2017年7月支付安泰天龙搬迁预付款93,646,886元,作为搬迁启动的前期费用,公司目前将上述款项计入专项应付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涉及搬迁补助事项的通知或函件以及未与任何有关单位签署相关协议。目前,公司已启动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推进对搬迁补助事项的审计事宜;待审计完成后,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最终补偿金额以及各项补偿项目的最终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搬迁拟获得补偿款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11、2017年9月20日,公司初步从新闻媒体上了解到美国公司和日立金属根据《美国1930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包括安泰科技在内的数家中国企业对美国出口、在美国进口或在美国销售的非晶合金带材产品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维护公司声誉、以正公众视听,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关于美国Metglas有限公司和日立金属有限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337调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17年11月公司收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送达的《立案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案件编号337-TA-1078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案件处于证据开示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12、公司2016年6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7月12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2016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MTN489号)及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354号),决定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亿元和4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16年11月2日)起2年内有效,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2016年11月15日,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毕,公司将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剩余注册金额内的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4日完成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付息。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13、2017年11月21日,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的通知,正在筹划将其拥有的“山东钢研中铝稀土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权注入本公司,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就上述交易事项积极进行磋商,并取得了一定进展。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6日开市起复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有关各方正积极推动此次交易事项的各项工作,开展聘请中介机构以及与交易标的股东进行沟通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14、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刚刚成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尚需时间完成,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决定延长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公司将在有关事宜确定后,及时推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15、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李军风、汤建新、刘掌权、邢杰鹏、周武平、苏国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兆年、宋建波、周利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提名王社教先生、金戈女士、高爱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了职代会联席会议,一致同意选举王劲东先生、况春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2018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16、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安泰天龙及天龙钨钼(天津)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募集资金到达天龙钨钼(天津)有限公司专户后,同意公司与安泰天龙/天津天龙、北京银行、安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报告日,鉴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余的募集资金利息268,552.48元(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17、公司2016年10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三英焊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靖江三英焊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的议案》,同意按照法定程序对靖江三英进行清算。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三英焊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靖江三英焊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公告》。近年,受外部造船行业持续低迷和靖江三英目标客户经营状况下滑的影响,导致其内部产能利用不足、成本大幅上升,连续数年呈现亏损状况,使得清算工作难度较大。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三英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靖江三英焊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靖江三英全部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公司后续将配合办理靖江三英的工商变更等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三英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靖江三英焊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军风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相关内容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召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1、修订条款

(1)第四章 股东大会 第六节 第八十六条

原文为: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占普通股总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占普通股总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

修订为: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占普通股总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占普通股总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

(2)第四章 股东大会 第六节 第八十七条

原文为: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公司制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规定规范、透明的董事和监事选聘程序。

修订为: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一)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二)累积投票制下,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公司在召开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时,应向股东解释累积投票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投票规则,并告知该次董事、监事选举中每股拥有的投票权。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四)在执行累积投票制度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选举的所有董事、监事,并在其选举的每位董事、监事后标注其使用的投票权数。在计算选票时,应计算每名候选董事、监事所获得的投票权总数,决定当选的董事、监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到低排序,位于该提案组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含本数)之前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当选。

(3)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第一百零二条

原文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占普通股总股份10%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修订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占普通股总股份3%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2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2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5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此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2、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 公司治理”的“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等章节内容);

3、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安泰科技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7、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报酬议案》;

听取《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第6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第8项提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1、2、3、4、5、6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7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8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9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3月31日、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晨、习志鹏

(2)联系电话:010-62188403

(3)传真:010-62182695

(4)邮政编码:10008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

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七、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本次全部提案皆为非累积投票提案)1.00-9.00,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按如下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说明:1、以上每项提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提案的表决无效,赞成、反对或弃权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划“√”;

2、若应回避表决的议案,请划去;

3、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默认授权由受托人按其自己的意愿决定。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8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