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田舒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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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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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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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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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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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人民币2,497元收购北京点滴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已完成名称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新华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6084611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4号楼16层1612
法定代表人:陈宇
注册资本:11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28日
营业期限:2012年04月28日至2032年04月27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企业管理;计算机技术培训;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文化咨询;投资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舒斌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8-018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4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田舒斌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9)。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88证券简称:新华网公告编号:2018-019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公司五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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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审议事项:听取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华通讯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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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回复
拟出席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 2018 年 5 月 15日(星期二) 17:00前在办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0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送达本公司。股东出席回复范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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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二)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18年 5 月 15日)。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 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时间:2018年5 月 15日(星期二)上午 8:30-11:30 及 下午
1:30-5:00。
(四)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31
联系人:秦路、张静宇
联系电话:010-88050888
传真:010-88050888
邮箱:xxpl@xinhuanet.com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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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888 公司简称:新华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