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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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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明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南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峰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物业项目和酒店平均租金和出租率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①国贸大酒店和新国贸饭店的平均租金为元/间夜。

②鉴于国贸二期是本公司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及经营,双方的投资分别占该共同控制资产投资总额的70%及30%,表中写字楼二期和商城二期的平均可出租面积、平均已出租面积按70%计算。

③平均租金中包含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④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中的商业裙楼和写字楼分别从2016年10月和2017年4月开始陆续投入使用,对已与公司签订租约且交付租户装修的租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直线法确认收入,并计算平均租金。

⑤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中的写字楼为2017年上半年投入使用的新项目,在品质上与国贸三期A阶段项目中的写字楼没有大的差异。为了尽快提升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中写字楼的出租率和使用效益,公司按照一般商业惯例,给予新项目的一些租户一定的租金优惠,同时提供免租期,因此其平均租金相对低一些。

⑥公寓的出租率低于上年同期,主要是公司对公寓进行装修改造,从2018年4月份起公寓停止营业(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经营策略有所调整。

2.2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一)房地产储备情况

不适用。

(二)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注:

①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项目由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分别出资、共同建设,总建筑面积约为6.5万平方米,其中归属于公司的房屋建筑面积为3.8万平方米。该项目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②该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所有。

③该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6.2亿元(不含土地出让金),其中公司投资额约为3.9亿元。

(三)房地产销售情况

不适用。

(四)房地产出租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①货币资金减少、其他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偿还到期的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

②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应收客户业务往来款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增加;

③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2亿元;

④应付账款减少,主要是支付了展会分成款;

⑤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是发放员工2017年度花红;

⑥应交税费增加,主要是预提的按税法规定应于4月份缴纳的2018年一季度房产税;

⑦营业成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主要是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自2017年4月投入使用后,相应的营运成本支出增加;

⑧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投入使用后,相关的利息费用停止资本化,计入当期费用;

⑨投资收益和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购买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收益增加;

⑩其他收益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了政府拨付的节能政策奖励款;

?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是收到租户的违约罚款收入减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是收取的租户押金减少;

?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增加,主要是购买和赎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减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是银行借款减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增加,主要是偿还到期的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及支付相关利息费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增加,主要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

原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位于国贸写字楼2座南侧,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建成并投入使用。该物业虽处于国贸中心黄金地段,但由于面积较小、场馆陈旧,同时局限于展览行业性质及市场环境等,平均租金及出租率均相对较低。为充分利用该区域的位置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19日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将该区域原有物业及与之相连的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区域改建为商城,同时配合北京市政府实施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区域地下国贸站轨道交通、公交、步行等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

由于上述项目中的原国贸展厅和东写字楼由公司所有,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所有,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且在公司设立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因此,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改建方案是按照维持房地权属不变,由公司进行投资建设。但由于现行政策规定,新增房屋只能由土地使用权拥有人立项投资建设。为保证改造工程顺利完成,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着尊重历史原因形成的资产权属状况的原则,同时满足新增建筑房屋所有权与土地权属主体一致的要求,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经充分研究、协商,并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定变更原国贸展厅、东写字楼等区域改建项目投资方案如下:

改造项目由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分别投资、共同建设,公司对改造项目建筑面积为3.8万平方米的原有房屋进行改造,国贸有限公司对新增加的建筑面积约为2.6万平方米的房屋进行建设。

改造项目投资总额约6.2亿元(不含土地出让金),其中公司投资3.9亿元,国贸有限公司投资2.3亿元。

改造项目的土地出让金由国贸有限公司承担,并由国贸有限公司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相关协议。

该项目的其它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对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2016规复函字0005号)、北京市发改委对该项目的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北京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对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朝预[2016]0015号)、北京市发改委关于该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6]133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东楼改造部分(不包括交通一体化工程部分)的规划许可证批复(2017规土建字0007号),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朝公消审(2018)第0428号)和消防验收意见书(京公(朝)消验字[2018]第0480号)。

报告期内,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支出为0.2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工程累计投入为3.8亿元(按项目建设费用发生额统计,含应付工程款等)。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明志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8-009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房地产行业经营性

信息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注:

①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项目由公司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分别出资、共同建设,总建筑面积约为6.5万平方米,其中归属于公司的房屋建筑面积为3.8万平方米。该项目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②该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所有。

③该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6.2亿元(不含土地出让金),其中公司投资额约为3.9亿元。

三、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007 公司简称:中国国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