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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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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智能化物流、综合电商平台和供应链金融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业务范围涉足钢铁、家居、金融等行业。

1、钢铁物流服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大型仓储、剪切加工、转货、运输、商务配套、综合物流服务以及钢铁现货交易、钢铁资讯等全方位“一站式”的第三方钢铁物流服务。

公司拥有“欧浦钢铁交易市场”和“欧浦钢网”两大主体,以“智能物流+电商平台+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模式诠释现代钢铁物流。

欧浦钢铁交易市场占地面积约350亩,公司拥有和管控的仓储能力达270万吨,年加工能力达340万吨,在全国处于领先的地位。欧浦钢铁交易市场整合钢铁生产、供应和销售体系,已成为高集约、多功能、大规模的现代化钢铁物流基地。

欧浦钢网是国内首家钢铁现货交易网站,拥有欧浦商城、钢材超市现货平台、钢材物料采购平台和钢铁资讯服务等网络服务平台。欧浦商城作为欧浦钢网重力打造的钢铁线上销售平台,通过与各大钢厂合作,为客户提供优质、实惠的钢材现货资源,客户只需登录欧浦钢网即可自主选择所需货物,在线支付货款完成现货交收,实现钢贸行业线上线下的相结合。

钢材超市现货平台是在充分整合公司线下庞大的仓储、加工、物流资源的基础上,推出的基于第三代B2B电子商务模式的现货交易平台,是与实体仓库结合以真实现货为基础搭建的开放式钢材大卖场,将静态的仓储提升为动态的交易市场,同时有效解决了网上交易信息虚假性问题;钢材物料采购平台,通过集中采购、集中拼单加工、集中拼单运输创值,减少浪费,降低终端用户采购成本;钢铁资讯服务平台高度汇聚国内外钢铁信息,实现全球资源共享,已成为国内重要的钢铁资讯网站。

2、供应链金融服务

公司利用在钢铁、家具和塑料等行业积累的数据资源,以线下完善的仓储监管配套服务为基础,支撑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为客户提供金融质押监管、网上贷、保理业务等模式成熟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浦小贷主要为中小企业及工商个体户提供小额流动资金贷款、小额技术改造贷款、小额科技开发贷款、小额委托贷款、小额综合授信以及小额中长期或短期的各类贷款。其主要业务有“优质客户贷款计划”、常规“线下贷”和全国范围内的“网上贷”。欧浦小贷具备线上灵活放贷,以及线下仓储和物流强大支撑的优势,也是继阿里小贷后为数不多可向全国会员发放网上贷款的公司。

3、家居集成消费服务

“欧浦家居网”颠覆传统供应链的F2C运营模式,通过线上购物和线下体验的O2O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标准化、全透明、一口价的家装电商“O2O”一站式服务,其核心竞争力在于直接对全国各大家具厂商的整合,实现资源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根据审计意见,公司2017年度转让欧浦九江股权的投资收益递延至2018年1月确认,则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确认的该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相应追溯调减。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21,865,325.7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4.15%;营业成本为6,440,858,605.1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6.35%;实现利润总额304,774,050.6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078,594.9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于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379.73 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379.73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存在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和0对价并购的情形,合并报表范围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减少了广东欧浦智网塑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同时增加了上海沌石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礼豪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29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礼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07,646,783.86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764,678.39元,减去2016年度现金分红99,006,600.00元,减去2016年度送红股396,026,400.00元,加上上年度末未分配利润520,990,011.45元,截止2017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839,116.92元。

基于公司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且公司智慧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及电商平台等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预计2018年度资金需求较大,为了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的利润将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业务的经营发展及投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独立董事意见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2、同意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7年度审计费用9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以及独立董事意见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二、三、五、六、九、十一、十三、十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0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锐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控体系运行的基本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至第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1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及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379.73元,调增2016年度资产处置收益379.73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所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2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536,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4,843,761.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692,738.21元。以上募集资金2014年1月22日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4834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管理。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及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等4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广东欧浦九江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与华泰联合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1月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以及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问题。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84,738.63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的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62,619,852.00元。其中: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25,114,280.31元;加工中心建设项目36,165,659.72元;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1,339,911.97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48310016号)验证。

2、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此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和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土地购置款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及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佛山市顺德区欧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6月5日,公司已将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201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0万元(其中: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12,000万元,加工中心建设项目1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议案经公司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止。公司已于2015年6月25日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17年11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4,336.2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2,946,657.82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政府规划调整以及市场环境与2010年项目设计时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公司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用于收购佛山市顺德区欧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18,166.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的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吸纳行业高端人才,顺应公司战略发展步伐,经公司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了“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以及调整部分实施内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的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5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或其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融资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并购贷款、设备融资租赁、信用贷款、保理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并最终以各家银行和融资机构等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质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经营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上述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8-036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金额及审批程序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投资人民币2亿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累计投资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未赎回金额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4、投资方式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银行达成协议,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将选择与公司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银行,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5、投资期限及相关授权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每笔具体的理财事项,公司成立风控小组,对理财事宜进行监控,保证资金的安全及控制风险。

(2)在履行各项投资理财审批程序的同时,公司风控小组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下转1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