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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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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罗衍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支付了资产重组涉及的股权收购款。

2.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主要是收入增长,客户以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3. 短期借款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新增短期借款4000万元。

4. 应付票据变动原因:主要是支付媒体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支付了珠海视通的股权转让款。

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主要是数字营销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7.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主要是数字营销业务收入增加导致数字营销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8.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珠海视通和上海致趣两家公司造成销售费用增长,主要系人员薪酬增长。

9.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珠海视通和上海致趣两家公司造成管理费用增长,主要系人员薪酬增长。

10.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收回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冲回其所计提的坏账准备。

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收款增加。

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支付了珠海视通的股权收购款。

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新增短期借款4000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衍记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8-029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更好的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不再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以实施“谁是歌手”、“萌主来了”两个电视综艺节目项目及总部办公大楼项目。募集资金投向调整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1,0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以及《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8-030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更好的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不再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以实施“谁是歌手”、“萌主来了”两个电视综艺节目项目及总部办公大楼项目。募集资金投向调整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1,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以及《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全体监事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8-03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及相关议案。

经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4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并公告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公司就《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8-032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18年年底完成。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422.26万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和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673.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7,343.82万元。假设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7年度分别持平、增长10%、增长20%三种情形。(该数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公司2018年实际经营情况)。

4、该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的影响。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假设1:假设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17年度持平:

假设2:假设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2017年度增长10%:

假设3:假设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2017年度增长2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虽然公司将合理有效使用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但是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出现下降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及资源整合,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具有实施的必要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发展趋势,有利于丰富公司满足客户传播需求的形式和内容

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是“一体两翼”,围绕广告主的品牌建设和传播需求,充分利用自身积累的各项优势,在国家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时代背景下,做大做强传统媒介代理业务,优先发展内容产业,战略发展数字产业。公司将以广告主的趋势性需求作为出发点,以内容为核心,推动多屏联动、线上线下互动的整合营销,在内容制作和投资上,特别是综艺节目的制作和投资,公司将继续加强该领域的布局,向市场推出更有竞争力的节目内容,完善内容产业链的业务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中的电视综艺节目项目和网络综艺节目项目,公司通过投资制作5部电视综艺节目和2部网络综艺节目,依托公司在媒介代理、内容营销和节目投资制作领域积累的经验,为公司合作客户提供更高质量、更加多样化的内容产品,更快、更好的提升企业产品制作实力,提升公司影响力,形成开放式平台生态体系,极大地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优化公司业务模式,实现多元化的、可持续的发展,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地位的重要战略措施。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既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也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电视广告经营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在电视台节目创新能力的增强以及收视竞争日趋激烈的推动下,我国电视娱乐节目蓬勃发展,电视节目广告投放业务亦随之快速增长,未来将成为我国电视广告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同时随着行业互联网技术水平的发展以及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支持,网络视频媒体在社会传播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以互动营销、定位传播为主要传播形式的网络视频广告等广告市场将成为未来广告业的重要增长点。在以上背景下,公司募投项目中电视综艺节目项目和网络综艺节目项目,一方面顺应了政策监管导向和市场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也是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战略的进一步体现。

本次募投项目中电视综艺节目项目和网络综艺节目项目是公司在现有各项积累的基础上提升企业产品制作实力,提升公司影响力,形成开放式平台生态体系,极大地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保持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地位的进一步战略措施。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节目制作能力和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节目制作能力储备情况

公司近年来投资制作了多档综艺节目,具有丰富的综艺节目运营经验,同时也储备了节目模式研发、项目的商务运营、节目后期制作的相应人才。

公司投资制作的《壮志凌云》、《看见你的声音》、《向上吧诗词》节目,取得了较好的市场反响,收视率居同时段卫视综艺节目前列;同时投资制作天津卫视《幸运秀》项目,电商平台与电视平台进行有效的互动,以边看边买的形式直接为电商进行导流,加强了与观众的互动性,节目赞助商充分与节目相融合,为观众带来众多实惠产品。

(2)市场资源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积累了300多家广告客户,这些客户分布在电商、快消、日化、家电、汽车、医药等行业,多数是行业的领先品牌。

公司凭借与客户和各大电视台良好合作关系、高品质的服务水平,多年来为客户代理植入各大热门综艺节目。近两年为客户代理多档大型季播综艺节目,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国成语大会》、《中国谜语大会》,湖南卫视《奇妙的朋友》,浙江卫视《十二道锋味》,东方卫视《芈月传》开播盛典,浙江卫视《奔跑吧兄弟》、中央电视台《转出好人生》、湖南卫视《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浙江卫视《中国新歌声》、江苏卫视《看见你的声音》等节目的冠名、特约等内容营销项目。

综上,公司在电视综艺节目、网络综艺节目的制作和市场等方面的丰富储备,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四、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提升公司运行效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尽快完成,实现对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贡献,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地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和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分别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承诺人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598 公司简称:引力传媒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2018年3月31日余额为88,458,433.02元,较上年度期末减少41.18%,主要系采购付款和发放保理款增加。

(2)预付款项2018年3月31日余额为30,584,227.71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2.63%,主要系因库存采购增加。

(3)应收保理款2018年3月31日余额为157,224,367.52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85.72%,主要系子公司发放保理款增加。

(4)存货2018年3月31日余额为74,303,691.95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54.75%,主要系备货库存增加。

(5)短期借款2018年3月31日余额为43,100,000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43000.00%,主要系因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增加。

(6)应付职工薪酬2018年3月31日余额为626,944.39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45.63%,主要系因计提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所致 。

(7)应付利息2018年3月31日余额为59,673.17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59,673.17元,主要系因计提银行借款利息。

(8)其他流动负债2018年3月31日余额为95,295.53元,较上年度期末减少50.45%,主要系因待转销项税期末贷方余额减少。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财务费用2018年1-3月累计发生额为794,609.29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53.90%,主要系因往来外币账户汇兑及借款利息增加影响?

(2)投资收益2018年1-3月累计发生额为197,415.35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97,415.35元,主要系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3)资产处置收益2018年1-3月累计发生额为21,342.3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5.80%,主要系因租赁资产处置减少。

(4)营业外收入2018年1-3月累计发生额为125,549.0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5,549.02元,主要系因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

(5)营业外支出2018年1-3月累计发生额为14.5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56元,主要系因子公司罚款支出。

(6)所得税费用2018年1-3月累计发生额为784,971.3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49.50%,主要系因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及原因:

(1)收回保理款项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111,097,835.4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1,097,835.46元,主要系因上年同期未有保理业务发生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5,294,424.1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25.96%,主要系因子公司收到客户保证金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发生额为4,205,131.9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2.38%,主要系因企业所得税增加。

(4)保理业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188,222,003.65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8,222,003.65元,主要系因上年同期未有保理业务发生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25,209,260.2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5,209,260.27元,主要系因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1,5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4.32%,主要系因租赁资产处置减少。

(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20,000,000.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3.33%,主要系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43,000,0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3,000,000元,主要系因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增加。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274,201.3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74,201.37元,主要系因支付银行借款利息。

(1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发生额为-335,248.5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5.15% ,主要系因往来外币账户汇兑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02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0)。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7日14:30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7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6日(星期日)至2018年5月7日(星期一);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6日(星期日)15:00至2018年5月7日(星期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关于预计2018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戈为关联方,将回避表决;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关于预计2018年与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股东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为关联方,将回避表决。但上述股东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4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包括7.1及7.2两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7.1、《关于预计2018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7.2、《关于预计2018年与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注销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测试技术分公司的议案》

11、《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5月3日(星期四)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张露兮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8年5月7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6日(星期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7日(星期一)(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以在规定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