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5版)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9、北京市牛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75号

法定代表人:牛世海

注册资本:1689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加工、制造乳品、食品;销售粮油食品、副食品、冷热饮;饮食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饮食炊事机械、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计算机、土特产品;室内装饰;经济信息咨询;仓储;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10、北京首农三元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皋路123号院3号楼-1至5层101一层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建田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定型包装食品的批发;仓储;分装;国内货运代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文艺创作;翻译服务;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电脑动画设计;信息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商标转让、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转让、版权代理;产品设计;模型设计;文化咨询;体育咨询;教育咨询;销售日用品、建材、纺织、服装、文化体育用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化妆品、图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配送车辆出租业务(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11、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1号楼11层1101-1119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本:美元2080万元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出版物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餐厅食品和冷热饮料(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食品;销售“麦当劳”纪念品、小礼品、玩具;代销电话磁卡;电汽车月票、充值卡业务;提供票务代理服务(火车、飞机票及其他需国家专项审批除外);提供送餐服务;出租部分现有营业场地(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除外。)(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持有其50%的股份

12、北京三元梅园食品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东大街2号楼

法定代表人:冯劭桐

注册资本:4092.85万元

经营范围: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乳制品、包装食品、面包、西式糕点、裱花蛋糕;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冷热饮、酒、饮料;制售中西餐、冷热饮、酒、饮料;销售家用电器、日用品、厨房用品、新鲜水果、新鲜蔬菜;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商务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13、甘肃三元乳业有限公司

住 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绿洲现代物流园区滨河路

法定代表人:张佩杰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巴氏杀菌乳、发酵乳、灭菌乳、调制乳及乳饮料等乳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14、河南裕农食品有限公司

住 所: 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南二环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新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 食品加工、销售;蔬菜、果树种植、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15、北京五环顺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大兴区西毓顺路100号33幢

法定代表人:王青林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需要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货运代理;分批包装;专业承包;销售制冷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不含三轮摩托车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高低压配电柜、家用电器;安装、维修家用电器;物业管理;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7月14日);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16、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

住 所:连云港市连云区东辛农场

法定代表人:韩中书

注册资本:7223万元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食堂(含凉菜、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树木、果树种植;水产养殖(全民所有水域、滩涂除外);绒玩具制造;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施工;工程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电器、日用品、纺织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

17、北京市华农物资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1号一层(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范锴铭

注册资本:305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品、汽车(不含九座以下)、摩托车、吊车、化肥、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租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物业管理;安装机械电器设备;热力供应;出租自有办公用房;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保险兼业代理;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绝大部分关联方已合作多年,各方交易清晰,账务核算清楚;且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进行的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上都与对方签署了协议,因此预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款项发生坏账的可能性不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新一年度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本上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对公司开展业务是必要的、有利的。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新一年度的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交易价格,并且与关联方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鉴于公司已完成“三证合一”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前期经营范围变更后的具体表述需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有限公司(ALLIED FAXI NEW ZEALAND FOOD CO., LIMITED)

● 本次担保金额为300万新西兰元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艾莱发喜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艾莱发喜”)之控股子公司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有限公司(ALLIED FAXI NEW ZEALAND FOOD CO., LIMITED)(简称“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申请300万新西兰元授信额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艾莱发喜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为300万新西兰元(含借款本金及利息、其他费用)。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艾莱发喜新西兰食品有限公司(ALLIED FAXI NEW ZEALAND FOOD CO., LIMITED)

注册地点:新西兰凯雷佩西(KEREPEHI)镇

注册资本: 870.7 万美元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冰淇淋、奶油

与本公司的关系: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艾莱发喜的控股子公司,艾莱发喜持有其70%股权,新西兰新天然有限公司(New Nature NZ Limited)持有其30%股权。该公司自2017年5月下旬正式投产。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需要,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申请300万新西兰元授信额度。

艾莱发喜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为300万新西兰元(含借款本金及利息、其他费用)。新西兰新天然有限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艾莱发喜新西兰子公司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同意艾莱发喜为其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具有确实必要性,独立董事对此表示同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至2018年4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621,604,675元人民币(不包括本次担保),且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54.44%。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22号文核准,公司向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平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612,557,42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91.78元,扣除发行费用27,811,255.74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972,188,736.04元。截至2015年2月3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第01950002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其中150,000万元用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乳粉加工厂项目”,剩余247,218.8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约15亿元用于并购重组,约2亿元用于建设国家母婴乳品健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约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乳粉加工厂项目”(简称“原项目”)变更为“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乳粉、25万吨液态奶搬迁改造项目” (简称“新项目”),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27,800万元,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变更后:其中127,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乳粉、25万吨液态奶搬迁改造项目”,剩余269,418.8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328,210.06万元,剩余69,008.8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据《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情形。

募集资金到账后,2015年2月16日,公司及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银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鼎昆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原计划的“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乳粉加工厂项目”变更为“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乳粉、25万吨液态奶搬迁改造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河北三元”)(详见公司2015-011、013、017号公告)。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15年4月9日,河北三元及保荐人瑞银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鼎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购买银行产品收益103,514,056.02元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7,403,154.58元。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用于购买银行产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购买银行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816,0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决议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前述使用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至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决议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2015年2月17日、3月31日、2016年2月5日、2016年6月8日及2017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008、010、017、2016-012、014、035、037号公告及2017-006、013号公告。

2017年1-12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与河北三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5,000万元循环购买银行产品;截止2017年12月底,累计购买银行产品26笔,累计收益2,865.36万元(详见公司2017-001、003、005、020、025、039、051、054及2018-009号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原计划的“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乳粉加工厂项目”(简称“原项目”)变更为“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乳粉、25万吨液态奶搬迁改造项目”(简称“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新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6亿元,募投项目变更时已投资约3.22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27,800万元,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注: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18年1月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将“国家母婴乳品健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变更为“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联合竞购 Brassica Holdings 股权项目(简称“竞购项目”)”。竞购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约41,351.36万元,包括:15亿元并购重组募集资金剩余的1.22亿元,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现有的9,106.56万元及截至提款日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购买银行产品收益),变更母婴中心项目募集资金2亿元。详见公司2017-055、057及2018-001号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保荐人瑞银证券核查,三元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奶粉新政实施导致该项目背景发生变化。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列报进行调整,对公司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不构成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适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的要求:

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比较报表产生影响。

(2)根据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通知的要求: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盈利得或损失、捐赠利得、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影响如下: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的要求: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2014年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4]1222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公司发行不超过612,557,426股A股股票的申请。

2015年2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分别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本次发行价格为6.53元/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12,557,426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91.78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27,811,255.74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972,188,736.04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15年2月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0195000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截至2016年2月15日(详见公司2015-008、010、017号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前述使用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公司2016-012、014号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上述公告的基础上,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至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2016-035、037号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2017-006、013号公告)。

截至2018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361,687.5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5,540.35万元。各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购买银行产品收益19,173,471.73元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7,535,769.24元。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品种

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银行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实施现金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投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5亿元额度内,公司可根据银行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3、投资方式

通过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

4、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

二、对公司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适当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