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陈沛云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4日以书面、传真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张大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前景较好,本次财务资助担保措施有力,本次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4月24日以书面、传真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 4月 27 日,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缆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信实业”)提供4.5亿元资金支持,用于补充中泰信实业的流动资金。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中泰信实业
(二)资助金额:人民币4.5亿元
(三)期限:二年,自中泰信实业收到公司提供的贷款资金之日开始计算期限。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年利率:15%
(六)利息支付:
(1)2018年12月30日,按照当年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当期利息;
(2)2019年12月30日,按照当年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当期利息;
(3)到期日随本金支付剩余部分利息。
(七)保障措施
1、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中泰信实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军伟将其持有的中泰信实业95%的股权(第一顺位,且后顺位担保行为需事先征得公司书面同意)质押给汉缆股份。
2、中泰信实业将其所拥有的的市北区金华路33号土地[土地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336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2208.6㎡)、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335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4423.7㎡)]及在建工程(其中已建成的房产面积约31,927.6㎡)(或经双方认可的等价值实物资产)抵押给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委托贷款银行。
3、中泰信实业及其股东承诺提供的所有担保,应无条件的配合汉缆股份办理涉及的股权质押及资产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4、中泰信实业的全体股东向汉缆股份或委托贷款经办银行对该笔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八)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用于补充中泰信实业流动资金。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18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前十二个月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公司承诺,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一路111号1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伟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机电设备(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塑料及塑料制品、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架构
截至公告之日,中泰信实业股权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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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泰信实业总资产11.3亿元,总负债8.62亿元,净资产2.68亿元,资产负债率76.28%。2017年度中泰信实业实现销售收入0亿元,净利润-1332.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3月31日,中泰信实业总资产11.36亿元,总负债8.7亿元,净资产2.66亿元,资产负债率76.58%。2018年1-3月份中泰信实业实现销售收入0亿元,净利润-188.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中泰信实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王军伟
王军伟,男,中国公民,身份证号37020419******1815,住址为青岛市市北区保应路19号。
(二)孙秀兰
孙秀兰,女,中国公民,身份证号37020419******1842,住址为青岛市市北区富环路60号。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认为资助对象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风险防范措施、抵押担保措施充分,此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中泰信实业业务发展前景较好,本次财务资助担保措施有力,本次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借款人信用情况较好,有偿债能力,且风险防范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合法合规。中泰信实业股东王军伟、孙秀兰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中泰信实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军伟将其持有的中泰信实业95%的股权(第一顺位,且后顺位担保行为需事先征得公司书面同意)质押给汉缆股份;中泰信实业将其所拥有的的市北区金华路33号土地[土地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336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2208.6㎡)、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335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4423.7㎡)]及在建工程(其中已建成的房产面积约31,927.6㎡)(或经双方认可的等价值实物资产)抵押给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委托贷款银行。
经查验金华路33号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结合周边同类房产的转让价格,上述土地和房产的市场公允价格不低于10亿元,足以涵盖4.5亿元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本次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委托贷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5500万元(包括1、本次本公司财务资助4.5亿元;2、以下为原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2月已将股权转让给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一年审批发生的财务资助情况(1)、2017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00 万元。(2)、2017 年 9 月 1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青岛东卫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3)、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向青岛风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500万元;(4)、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向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2000 万元,都按合同约定履行。)占2017年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11.97%,都处于正常履行中,无逾期偿还情况。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 5月18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至2018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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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8年5月17日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青岛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2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00 。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17462 传真:0532-8817759
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17462 传真:0532-8817759
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8”
2.投票简称:“汉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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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2018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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