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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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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锦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肖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金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开市起连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及12月2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及《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2)。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5)。

2017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6),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7日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8年1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5号),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8年2月8日,司太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2018年2月26日司太立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8年2月2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按照《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2018年4月25日,司太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组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本公司股票暂不复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公司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复牌。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锦生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胡健先生、汤军先生、独立董事沈文文先生、谢欣女士、杨红帆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锦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合并)197,038,930.65元,实现净利润(合并)21,999,127.3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胡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原总经理胡锦生先生将继续担任董事长一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5)。

关联董事胡锦生先生、胡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备查文件

司太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8-04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锦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胡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胡锦生先生在卸任公司总经理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

胡锦生先生多年来带领公司经营团队艰苦创业,使公司取得经营业绩的突破及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在其卸任公司总经理之际,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胡健先生简历: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门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荷兰利瓦顿大学,2004年加入公司前身浙江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现任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长;上海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长;上海键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司太立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司太立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胡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7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锦生先生之子,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8-04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于2017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经核查,现对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十七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三) 环境信息情况”相关内容予以更正补充。具体如下:

1.原披露内容为: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更正补充披露内容为: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X射线非离子碘造影剂原料仿制药生产企业,属于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控水),2017年先后接受了环保部华东督察组、浙江省环保厅、国家环保部的环保督查,均顺利通过。

近年来,面对国内环保监管倒逼行业产能出清,公司持续加大环保投入积极应对环保压力:

1、加大环境处理的硬件投入:公司近年来对环保设备的投入逐年增加,先后建立污水处理站、废气焚烧炉等环保设施,公司每年持续投入经费用于提高公司三废处理能力,环保设备的维护和建设,保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公司拥有整套集清洁生产、车间预处理及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环保处理系统。

2、加强员工环保处理意识:公司通过内部刊物、定期培训、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对车间生产员工的环保处理能力和意识,保证在生产一线杜绝污染排放,同时公司EHS部门通过定期检查对公司环保处理进行及时监督。

3、采用先进工艺减少污染排放:近年来公司通过改进传统生产工艺,积极采用先进工艺,绿色工艺等降低公司三废排放和能耗,如开展了碘回收与低浓碘水提碘的研究,并在研究中实现了碘回收,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对碘回收工艺的创新,达到降低成本、减少废水排放的目的。为公司建立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绿色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模式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

公司生产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废,公司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对相关污染物进行专门处理:

1、废水处理

公司废水污染物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公司建设了较为完善的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管网及消防水管网,实行严格的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和分质处理。工艺废水管线采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废水输送采用以车间厂房为单位收集后,经廊架输送到回收车间预处理后再转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雨水排放口按最新规范要求建设并设置了标志牌和观察井,便于观察采样,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前30分钟的初期雨水通过阀门控制进入雨水应急池后再用泵自动输送至高浓度废水池进行处理,确保清下水的CODCr浓度不高于50mg/L;公司建有日污水处理能力2100吨污水处理设施,实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排放标准,最后并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标排口设置了排污刷卡系统和视频监控仪,同时实行24小时在线监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均与环保部门联网。

2、废气处理

公司废气排放物主要为甲醇、乙醇、二甲基甲酰胺等,公司废气处理主要分为:(1)减少无组织排放。通过储罐化储存、管道化输送、密闭化、连续化、自控化生产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平衡管、氮封,以及密闭化设备、局部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工艺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以及其他公用工程废气。生产系统所有工艺排放口、储运设施排放口以及间歇性排放的废气均应纳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2)强化废气分质分类预处理。废气经有效收集并进行分质分类预处理,目前公司有废气预处理装置4套,对各车间产生的废气性质各异,采用不同的预处理方法,有针对性地降低了废气的浓度;针对特征污染物二氯甲烷的回收利用,公司采用了上海复旦大学的VOC回收专利技术,二氯甲烷的回收率达到95%以上,解决了废气中氯离子难处理的问题,同时减少了废气产生量,降低了溶剂的损耗;左氧氟沙星的生产工艺中采用氟化钾作为缚酸剂吸收产生的氟化氢,有效降低了废气的产生量,同时产生的氟化钾可经处理后回收套用,减少了固废量。(3)提升末端治理水平。公司投资400多万元安装了处理能力为30000m3/h的RTO蓄热式热力焚烧炉。各车间产生的废气先通过废气预处理装置进行碱、水喷淋吸收预处理,最后集中送至RTO处理后排放。根据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报告,废气通过RTO焚烧处理后,主要污染因子均能够达标排放,甲苯、乙醇等有机污染物的去除率达到96%以上。针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公司采用了浙江大学的生物滴滤+水、碱喷淋的方法处理,有效地去除了污水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NH3等污染物。

3、固体废弃物管理

公司固废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危险固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固废产生申请审批、分类入库制度,采取分类收集,集中堆放管理,统一委托环保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废物处置资质的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和浙江台州市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实行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系单制度,有完善的固废管理台帐。

仙居县环境监测站定期对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同时公司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定期对排放口、厂界等进行检测,并上报主管部门。另外公司积极开展环境自测,对监测结果实时公布。

2.原披露内容为: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 □不适用

现更正披露内容为: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无更正补充,《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520 公司简称:司太立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