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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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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孔祥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祥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才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说明: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钢材销售增加票据结算所致。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预付原燃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较期初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主要是公司给予参股公司紫元置业借款所致。

持有待售资产较期初变动,主要是子公司紫光环保已完成孟州紫光股权处置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主要是公司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再生资源公司支付二期工程土地出让保证金所致 。

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未到期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主要是公司发放年终考核奖励金所致。

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主要是公司短期借款减少,相应减少应付利息所致。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根据2018年销售优惠政策预提1-3月退差所致。

持有待售负债较期初变动,主要是子公司紫光环保已完成孟州紫光股权处置所致。

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主要子公司宁波钢铁收到补贴款所致。

一般风险准备期初增加,主要是宁波钢铁计提安全风险金所致。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说明: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主要是公司存款利息增加、汇兑损失减少等因素影响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主要是公司按制度计提对紫元置业应收款的坏账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银行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将收到的财政补贴计入所致。

利润总额同比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宁波钢铁销售毛利同比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宁波钢铁利润总额同比增加及上年同期使用可弥补亏损等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子公司销售票据结算增加导致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母公司上年同期购买10亿的理财产品,报告期收回4亿元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自有资金充足,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子公司宁波钢铁1号高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1号高炉固定资产净值按剩余使用年限(15个月)计提折旧,预计2018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增加 1.36 亿元,利润总额减少 1.36 亿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披露的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2、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无偿划转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其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94,611,555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129,632,104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上述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0,577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012%;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94,611,555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19%;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29,632,104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9%。上述无偿划转涉及的股权均尚在限售期内。(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3、2018 年4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汤民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汤民强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汤民强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后至新任董事长产生之前,将由公司副董事长孔祥胜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4、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兰贝斯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影响,业务基本处于停顿状态,未能为公司创造效益。为整合公司资源,提升公司资产质量,经公司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浙江省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兰贝斯公司97.5%股权转让给关联方浙江省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按照评估价格确定。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 年12月29日出具的《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方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0497号),以2017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兰贝斯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4,086,200.00元人民币,评估增值率0.60%。公司持有兰贝斯公司97.5%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3,734,045.00元。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13,734,045.00元股权转让款,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汤民强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8—02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8年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8—02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境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为切实履行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对 2017 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各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倡导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环境治理工作。2017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项环保指标均处于受控状态,符合政府部门排放标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铁”)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下属的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1、宁波钢铁环境信息情况

(1)排污信息

2017年宁波钢铁环境管理体系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均按计划实施。各项污染物排放均处于受控状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年度控制计划要求。通过加强污水深度处理设施运维和酚氰废水回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下降70.4%,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厂区平均降尘量较去年全年下降10%。

具体环保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宁波钢铁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污染防治设施,并与主体生产设备配套运行。公司持续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态检查,完善各项检查标准,实现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报告期,公司共投资建设9个环保项目,其中焦炉焦侧炉头烟尘治理、焦化厂水系统治理、产品出厂辐射监测及槽罐车粗苯、焦油废气治理等4个项目已经完成,烧结烟气综合治理项目、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等5个项目尚在建设中。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定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公司持有“火力发电”、“钢铁工业”和“炼焦化学工业”等排污许可证。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5年7月编制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15年8月19日获得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备案批复。每年初公司下发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对应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文件要求,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安装或使用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和技术规范,保障数据合法有效,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应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为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我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要求规范开展企业自行监测活动及信息公开。

2、紫光环保下属相关子公司环境信息情况

紫光环保下属相关子公司均为紫光环保在各地投资建立的污水处理公司,主要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树立了一切工作向运营看,一切工作为运营服务的理念,强化运营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排水水质的稳定达标排放。相关子公司排污信息如下:

(1)排污信息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上述子公司均系为当地处理污水的专业公司,均根据与当地政府部门相关协议建设有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并且持续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态检查,完善各项检查标准,实现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上述子公司均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定等相关制度和规定,持有当地政府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上述子公司均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境保护局备案。每年均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对应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环境自行检测方案

上述子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文件要求,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安装或使用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和技术规范,保障数据合法有效,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应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相关子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当地环保局备案,并严格按方案要求规范开展企业自行监测活动及信息公开。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26 公司简称:杭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