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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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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吴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圣明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志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科融通100%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424 号)》。

2017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调查通知书》(皖证调查通字1711号),并因此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较为复杂,涉及107 名交易对方,加之重组期间受到公司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而中止审核的影响,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整体工作筹备时间超过了交易各方的预期。为了加快推进重组进程,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及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议案》。

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

2018年3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力投资收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海科融通控股股东)的《通知函》中称“基于海科融通与新力金融在2016年7月开始重组一事历时较久、市场环境变化较大、且与最初的规划存在不确定的风险,经海科融通股东审慎评估,决定终止此次重组”。鉴于上述情况,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的意见,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就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有关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在说明会上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复。

2、股份回购

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年9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2017年11月29日公司发布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开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7),并分别于2017年12月5日、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2日、2018年 2月3日、2018年2月10日发布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109、临 2018-001、临 2018-002、临 2018-006、临 2018-008)。

2018年3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份回购自2017年11月29日开始,至2018年3月2日结束。实际购买公司股票15,95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最高成交价格为14.1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0.95元/股,平均成交价格为 12.63 元/股(含各种交易费用),实际使用资金总额为201,457,816.91元(含各种交易费用)。

3、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

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申请自 2018 年3月27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3日、4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和《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5、临2018-017、临2018-018)。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26、临2018-028)。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昊

日期 2018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318 公司简称:新力金融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84,9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849,320元,占当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5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制糖、仓储。2011年底公司受全球经济及国内经济增速缓慢影响,停止了甜菜糖生产,以加工精炼糖为主。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及国家对进口食糖政策的趋紧,国内食糖消费呈现持续上涨趋势,糖价有所提升,市场回暖给国内制糖企业带来不小的市场空间。由于公司原糖采购量不足等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形成规模化生产,致使生产及销售糖收入增速受限,为此,公司积极在市场中求发展,做好贸易糖的同时加工白砂糖、红糖、冰糖等多品种小袋糖包装,满足内蒙地区糖市场供应。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特点及行业定位

公司上市之初一直是以甜菜为原料进行食糖加工企业,是甜菜制糖企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在同行业中有龙头老大之称。伴随着大量进口糖的涌入及甜菜收购量逐年下降等多种原因影响,全国糖价持续低迷,多家制糖企业关停,涉及多个产糖省,国内食糖产业供需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产品价格及销量一直处于低位水平。面对不利的经济环境,公司决定利用现有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停止甜菜糖生产,以加工精炼糖(原糖)为主。原糖又称粗糖或二号糖,是指以甘蔗、甜菜榨糖取汁,经过简单的过滤、澄清,通过沸腾浓缩、煮炼结晶、离心分蜜,制成的带有一层糖蜜,不供直接食用、作为精炼糖厂再加工用的原料糖。精炼糖加工是弥补国家食糖产量不足的深加工工业,我公司有较长的加工历史,具有丰富的加工经验。党的十九大闭幕不久,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糖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中国糖业协会从国家层面出发,发布《糖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2年》,通过“糖业发展”确保“我国4000万糖农脱贫致富”,从而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此,《行动计划》要求包括糖企在内的全行业,“把握国家对进口食糖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的机遇,推进行业降本增效和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实现糖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2014年11月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将关税配额外食糖进口纳入了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2017年5月22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对进口食糖采取保障措施的公告》,对关税配额外进口食糖采取保障措施。受此影响,中国糖业从此走出了低谷,2016/2017年全行业盈利9亿元,全行业销售700亿左右。

(数据来源中国糖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制糖、投资理财及对外股权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3 户,具体如下: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17-005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现场表决董事7人,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卫东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我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949,166.4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润318,182,529.04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525,230.37 元及2016年度对股东的现金分红4,849,320.00元, 公司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3,757,145.09 元。

董事会决定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84,9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849,320.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截止 2017 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公司2017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帐准备31,888,740.62元, 存货跌价准备 9,618,217.40 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509,881.04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职工安置费结余列入营业外收入的议案

报告期内,职工安置工作结束,专项费用结余22,566,756.86元,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列入营业外收入,故增加公司2017年度利润22,566,756.86元。

该项费用由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安置专户拨入,关联董事宋卫东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五、六、七、八、十一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17-006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截止 2017 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公司2017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帐准备31,888,740.62元, 存货跌价准备 9,618,217.40 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509,881.04元。

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应收款项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2,016,839.06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使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利润总额减少37,820,642.51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 2017 年末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在充分分析和

评估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理由充分、合理。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事宜。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7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釆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发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18 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18—00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2017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在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理由充分、合理。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

监事会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会计师事务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监督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8-009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2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2日

至2018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代理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1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2、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6957240

传 真:(0472)4190473、4193504

联 系 人: 刘秀云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91 公司简称:华资实业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世潮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荣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二、利润表项目的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卫东

日期 2018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191 公司简称:华资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