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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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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颜广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培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利润表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本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24日开市起停牌。经与各方论证,控股股东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本公司拟向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内江鹏翔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18年1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本公司将于2018年4月24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广彤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8-39号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文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中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承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3.1.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3.1.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证券发行进展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并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发布的临2016-286、临2016-289及2016年12月20日发布的临2016-322号公告)。2017年4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17]SCP112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载明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发布的临2017-119号公告)。收到《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公司已完成2017年度第一期至第五期及2018年度第一期、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139号、临2017-148号、临2017-192号、临2017-198号、临2017-217号、临2018-059和临2018-072号公告),并已分别于2018年1月22日、2月9日、3月20日、3月26日、4月8日完成了2017年度第一期至第五期共60亿元本金及利息兑付工作。

(2)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并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中国境外发行不超过20亿美元(含20亿美元)(等值)债券。公司于2018年4月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出具的编号为“发改办外资备[2018]245号”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载明对于公司境外子公司拟境外发行不超过20亿美元(等值)外币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境内产业园建设事项,予以备案登记。外债规模和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至2018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23日和2018年4月21日发布的临2018-045号、临2018-060号和临2018-091号公告)。

(3)报告期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支付了2016年1月发行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自2017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的利息;于2018年3月5日支付了2016年3月发行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自2017年3月3日至2018年3月2日期间的利息(详见公司临2018-017号和临2018-038号公告)。

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7年11月28日召开2017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8年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编号为“证监许可〔2018〕323号”的《关于核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2017年11月29日、2018年2月24日发布的临2017-309号、2017-332号和临2018-036号公告)。

(4)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按照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和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公司于2018年1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编号为“上证函[2017]1513号”的《关于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载明公司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2018年1月6日发布的临2017-235和临2018-009号公告)

(5)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发行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并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九通投资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20日披露的临2016-291号和临2016-322号公告)。九通投资于2017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编号为“上证函[2017]708号”的《关于对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载明九通投资本次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披露的临2017-218号公告)。九通投资已于2017年8月、2017年10月、2018年3月先后完成三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9日、2017年10月31日、2018年3月14日披露的临2017-244号、2017-302号、2018-054号公告)。

3.2.2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如下:

3.2.3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房地产项目新增开工及竣工情况如下: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文学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09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京御地产拟签署任丘孔雀城<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8-096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九通投资、蒲江鼎兴拟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8-09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09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

京御地产拟签署任丘孔雀城《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拟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中铁信托持有的任丘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孔雀城”)45.45%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1,071,469,041.64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 交易概述

经公司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京御地产、任丘孔雀城与中铁信托签署《增资协议》,约定中铁信托设立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向任丘孔雀城增资10亿元,其中5亿元计入注册资本,直至中铁信托实缴的注册资本达到5亿元后,剩余的5亿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中铁信托持有任丘孔雀城45.45%的股权(详见公司2017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7-135)。

根据上述《增资协议》,中铁信托向任丘孔雀城实际增资10亿元,其中5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现经各方友好协商,京御地产拟收购中铁信托持有的任丘孔雀城45.45%股权。

二、 交易决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京御地产拟签署任丘孔雀城<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京御地产与中铁信托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三、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永红;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座20、21、22层;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控股股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铁信托总资产为17,164,302,518.72元,净资产为8,389,793,570.19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142,687,492.12元,净利润1,477,898,069.60元。(以上数据为中铁信托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四、 交易标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任丘孔雀城45.45%股权。

(二)任丘孔雀城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任丘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5日;

注册地址:任丘市鄚州镇二铺村;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楼盘销售;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京御地产持有任丘孔雀城54.55%股权,中铁信托持有任丘孔雀城45.45%股权。

(三)任丘孔雀城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方):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中铁信托将其拥有的目标公司45.45%的股权(即标的股权)转让给京御地产

(三)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期限

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071,469,041.64元。京御地产应于2018年6月8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标的股权交割

中铁信托应于收到全部股权转让对价后,配合京御地产和任丘孔雀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 本次股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系京御地产、中铁信托和任丘孔雀城签订《增资协议》的后续事项,中铁信托的增资为任丘孔雀城补充了流动资金,推进了任丘孔雀城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中铁信托将不再持有任丘孔雀城的股权,京御地产将持有任丘孔雀城100%股权。

七、 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二)《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09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

九通投资、蒲江鼎兴拟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蒲江县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江鼎兴”)拟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九通投资拟收购平安大华持有的蒲江鼎兴45.45%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1,048,697,867.61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 交易概述

经公司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九通投资、蒲江鼎兴与平安大华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平安大华以其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委托财产向蒲江鼎兴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增加蒲江鼎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蒲江鼎兴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平安大华持有蒲江鼎兴45.45%的股权。(详见公司2017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7-237)。

根据上述《增资协议》,平安大华向蒲江鼎兴实际增资9.9976亿元,其中,5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现经各方友好协商,九通投资拟收购平安大华持有的蒲江鼎兴45.45%股权。

二、 交易决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九通投资、蒲江鼎兴拟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同意九通投资、蒲江鼎兴与平安大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三、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东情况: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平安大华总资产为1,337,880,505元,净资产为1,093,322,390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为734,492,880元,净利润343,735,188元。(以上数据为平安大华经审计的法人单体财务数据)

四、 交易标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蒲江鼎兴45.45%股权。

(二)蒲江鼎兴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蒲江县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8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迎宾大道88号1栋1-4层;

法定代表人:赵威;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园区产业服务;招商代理服务;土地整理;

股权结构:九通投资持有蒲江鼎兴54.55%股权,平安大华持有蒲江鼎兴45.45%股权。

(三)蒲江鼎兴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确认方:蒲江县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平安大华将其拥有的蒲江鼎兴45.45%的股权(即标的股权)转让给九通投资。

(三)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期限

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048,697,867.61元。九通投资应于2018年5月19日将股权收购价款支付至平安大华。

(四)标的股权交割

平安大华应于收到全部股权转让对价后,配合九通投资和蒲江鼎兴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 本次股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系九通投资、平安大华和蒲江鼎兴签订《增资协议》的后续事项,平安大华的增资为蒲江鼎兴补充了流动资金,推进了蒲江鼎兴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平安大华将不再持有蒲江鼎兴的股权,蒲江鼎兴将成为九通投资全资子公司。

七、 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二)《股权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340 公司简称:华夏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