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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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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〇一八年四月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吕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智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说明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数增加32.35%,主要系本期转让参股公司武汉众邦领创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收到的股权转让款所致;

说明2:预付账款较上年期末数减少40.01%,主要系本期减少了信息电子配件及材料业务的采购;

说明3:存货较上年期末增加32.53%,主要系本期智能交通产品及服务采购所致;

说明4: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数增加58.66%,主要系本期取得银行借款所致;

说明5: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数减少98.64%,主要系本期支付到期承兑汇票所致;

说明6: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数减少49.01%,主要系本期缴纳各项税费所致;

说明7: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4.52%,剔除合并范围变更的影响后比上年同期减少51%,主要是由于公司调整业务结构,调整了盈利能力较弱的信息电子配件及材料业务板块的销售规模所致;

说明8: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57.51%,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说明9: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74.16%,剔除合并范围减少的影响后较上年减少18.04%;

说明10: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3.74%,剔除合并范围减少的影响后较上年减少36.32%,主要系本期业务调整并加强费用控制所致;

说明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3.52%,主要系本期压减了信息电子配件及材料业务,采购支出减少所致;

说明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17.07%,主要系本期转让参股公司武汉众邦领创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收到的股权转让款所致;

说明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15.55%,主要系本期取得银行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8-013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武汉长飞通用电缆

有限公司20%股权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标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武汉长飞通用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目标公司”)20%股权(1467.024万元出资额)(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交易价格: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确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的事项。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 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武汉长飞通用电缆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所持有的目标公司2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二、交易情况

1、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4月16日期间,公司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2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535万元。至挂牌期满,收到了一家意向受让方的申报材料,意向受让方为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与长飞光纤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2、2018年4月23日,长飞光纤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535万元(其中包括:本次实际支付人民币1,774.5万元,已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760.5万元),全部汇入了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3、2018年4月26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审核结论为:经审核,本次转让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所交易规则,特出具本交易凭证。

4、2018年4月26日,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535万元。

5、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持有长飞光纤17.58%的股份,本公司总裁任长飞光纤董事。因此本公司与长飞光纤构成关联关系,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5款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四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有关要求,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的事项。

6、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8年5月31日;

出资总额:人民币68,211.4598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

法定代表人:马杰

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 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提供上述产品的工程及技术服务。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名称:目标公司20%的股权

2、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长飞通用电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创业街65号

注册资本:柒仟叁佰叁拾伍万零壹仟贰百元

实际控制人情况: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缆、线缆、光缆、天线、设备及其器件、附件、组件、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批发兼零售、安装、售后服务、工程服务及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专营除外)、通信器材(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机械设备的批发兼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股权结构:长飞光纤持股80%,本公司持股20%。

3、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审计单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审计从业资格)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确定,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价值。

五、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甲方;

受让方: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即乙方。

(二)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20%的股权;

(三)转让价款:人民币2,535万元;

(四)支付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760.5万元【即人民币(大写)柒佰陆拾万伍仟元整】,在本合同生效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甲、乙双方约定一次性付款,除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1,774.5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柒拾肆万伍仟元整】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不再参与其经营管理,对本公司现有经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可收回投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资。

七、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345 公司简称:长江通信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