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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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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叶林富、杨九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林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德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2017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及市政配套 PPP 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34号)。

该项目公司已于2018年3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台州汇鑫海城路投资有限公司。

2、经2018年2月2日召开的工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2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绿化养护”,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09、2018-015)。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朗捷投资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机构登记编码:P1067729。

4、报告期内,公司与独立第三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标的为公司所持有的上海中车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7%股权,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权所对应的2017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相关股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5、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中47,231,772股股份已于2018年3月12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16。至此,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已经全部上市流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九如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8-03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现金收购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腾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出资人民币120,000万元收购台州市路桥汇捷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上海腾达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若上述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鉴于本次交易转让方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收购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林富、叶立春、叶小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8-035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腾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投资”或“受让方”)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出资人民币120,000万元收购台州市路桥汇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捷投资”或“转让方”)所持有的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业投资”或“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上述交易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腾达投资直接持有汇业投资100%的股权并间接持有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银行”)5%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仅发生1笔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叶林芳共同以现金认购信托计划份额,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0万元。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台州银行的经营与发展能否达到预期及台州银行与公司的主业发展之间的协同效应能否有效发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腾达投资于2018年4月27日与汇捷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汇捷投资持有的汇业投资10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2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腾达投资直接持有汇业投资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台州银行5%的股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关系

转让方汇捷投资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爽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叶林富先生的配偶,且汇捷投资的执行董事为叶林富先生的妹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汇捷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仅发生1笔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叶林芳共同以现金认购信托计划份额,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0万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台州市路桥汇捷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751941143T

3、住所: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

4、法定代表人:任平

5、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3年7月17日

7、经营范围:商业投资、房地产项目投资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活动(前置审批的除外)。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汇捷投资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为:总资产为63,285万元,净资产为7,325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9、汇捷投资持股5%以上股东见下表:

上述股东中,徐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叶林富先生的配偶,占彩花为叶林富先生的母亲,台州市盛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徐爽直接控制的企业,其他部分股东为公司董事叶小根先生、叶立春先生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汇捷投资持有的汇业投资100%股权

2、交易类别:股权收购

3、权属状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标的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汇业投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734511854K

3、住所: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

4、法定代表人:叶林富

5、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1年4月19日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塑料制品、建材、钢材销售。

8、股东情况:本次交易前,汇捷投资持有汇业投资100%股权。

9、汇业投资的主要资产为所持有的台州银行5%股权。

台州银行的基本情况为:

名称: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3月13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68637730;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92号;

法定代表人:陈小军;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台州银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7,427,784,286.83元,143,795,531,284.22元和13,632,253,002.61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台州银行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62,979,534,251.34元,148,243,227,006.18元和14,736,307,245.16元。

10、资产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汇业投资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18年3月31日,下同)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股权价值涉及的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221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汇业投资的总资产账面值为649,856,714.75元,其中包含汇业投资持有台州银行90,000,000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90,000,000.00元;总资产评估值为1,538,666,714.75元,增值888,810,000.00元,增值全部来自于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市场价值评估。

评估机构选取了与台州银行同一行业、从事类似业务且同处于长三角经济区域的三家上市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比对公司,分别计算以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资本充足率为指标的三项不同价值比率下的每股价值,并取其算术平均数,得出台州银行股权的每股评估价值为14.61元。同时,台州银行股权作为非上市公司股权,需考虑一定的缺少流通性折扣,抵扣率为25.56%。抵扣后,台州汇业公司持有台州银行90,000,000股股权的市场价值评估结果为978,810,000.00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汇业投资的总负债账面值为305,275,847.24元,总负债评估值为332,359,634.88元,增值系本次评估考虑了长期借款应计未付的利息所致。因此,最终评估结果为:汇业投资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344,580,867.51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206,307,079.87元。

(三)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06,307,079.87元;参照上述评估结果,双方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0,000万元。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对转让方享有账面金额为人民币55,960万元的应收款项(以下简称“标的债务”),系应收汇捷投资账龄在1年以内的往来款,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鉴于上述情况,双方同意在标的股权转让的同时,由转让方将该等标的债务按照协议约定转移给受让方,转移对价等额于标的债务金额;并以该转移对价与标的股权转让价款进行抵消,抵消后受让方实际需向转让方支付的价款为人民币64,040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的签署方

转让方:台州市路桥汇捷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上海腾达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及转让标的

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从而将其间接持有的台州银行的5%的股权转让予受让方。

(三)交易价款及其支付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06,307,079.87元;参照上述评估结果,双方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0,000万元。

交易双方同意在标的股权转让的同时,由转让方将标的债务按照协议约定转移给受让方,并以该转移对价与标的股权转让价款进行抵消,抵消后受让方实际需向转让方支付的价款为人民币64,040万元。

该笔价款分二期支付:腾达投资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转让方支付除第二期人民币5,000万元外的全部价款;腾达投资应于标的股权交割日后30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剩余价款人民币5,000万元。

(四)标的股权及标的债务的交割

双方同意应共同促使标的公司在腾达投资支付第一期价款后30日内,办理完成标的公司的股东名册变更、公司章程修改及标的股权转让至腾达投资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标的公司办理完成该次工商变更登记后获取换发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为标的股权交割日(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交割日”)。

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转让方基于标的股权所享有的一切股东权利及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标的股权交割日作为受让方享有标的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资格的起始时点。

标的债务交割日为受让方支付第一期价款之日。自标的债务交割日,即形成受让方对标的公司等额于标的债务账面金额的应付款项。

在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所产生的收入和利润由受让方享有;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亦由受让方完全享有。

(五)税费承担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税负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因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有)由标的公司承担。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陈述与保证事项不真实或被违反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应赔偿其他方由此受到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经受让方控股股东腾达建设的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包括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五、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汇捷投资的部分股东为本公司董事叶立春先生、叶小根先生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且叶小根先生本人为汇捷投资的股东。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两位董事亦构成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叶林富先生、叶立春先生、叶小根先生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现金收购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拓展公司的主营业务能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董事会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

(4)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于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及本次交易相关方的协议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相关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3)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对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推进主营业务能力、提升整体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关于现金收购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叶立春回避表决)

六、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购股权事项旨在加强公司与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和商业银行的之间资本合作的深度,从而有助于提高公司承接PPP项目的能力,符合公司的主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盘活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产运行质量。

2、本次收购完成后,汇业投资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汇业投资以其持有的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5%股权为质押物,为汇业投资向浦发银行台州分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16年5月12日至2019年5月12日。截至评估基准日借款余额合计为305,275,847.24元(其中长期借款255,275,847.24元,应付票据50,000,000.00元)。除上述事项外,汇业投资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也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资金来源:本次收购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七、可能存在的风险

受市场因素及经营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台州银行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存在波动的风险;台州银行与公司的主业发展之间的协同效应能否有效发挥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五)《关于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六)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

(七)《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八)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

(九)《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股权价值涉及的台州市汇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2 证券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18-03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4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4日

至2018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叶林富、叶洋友、徐爽、占彩花、叶立春、叶小根、叶林芳、叶亚妮、叶亚婷、叶丽君、叶海丽、杨希、陈申、徐东东、叶小康、叶美凤、管瑜、项秀军、王丽红、阮建军、任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凭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 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 2018年5月9日(星期三)9:00—16:00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59号汇鑫商务广场27楼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邮政编码:318050 联系人:崔伟燕 潘万荣

联系电话:0576-82522526 传真:0576-82522555

六、 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12 公司简称:腾达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