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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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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昝圣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志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志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互联网彩票相关业务

受相关管理部门对互联网彩票的监管政策影响,公司旗下互联网彩票公司相关业务自2015年3月起陆续暂停。截至2017年末,国家对互联网彩票的相关政策仍不明朗,公司下属互联网售彩业务仍未能正常开展,在2016年和2017年两次对互联网彩票企业北京盈彩畅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好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量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仙境乐网科技有限公司原投资协议中的业绩承诺期限进行调整后,前述四家彩票企业2017年未实现盈利,未完成业绩承诺。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的临2018012号公告。

对此,本公司将积极与彩票公司业绩承诺相关方协商,从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敦促相关方根据投资协议及业绩补偿延期的约定,在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两个月内,以各方认可的方式进行补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业务尚未恢复,公司下属相关彩票企业仍将持续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和行业动态,注重自身实力的提升,以应对未来业务重启后市场规范发展所带来的巨大挑战和机遇。

(2)关于转让综艺超导股权相关情况

经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本公司将持有的综艺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综艺超导”)42.638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006万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舟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13,527万元人民币。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综艺超导的股权。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18007号公告。目前,本次转让相关进程正在积极推进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昝圣达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6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光伏电站业务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注:上网电价包括出售给电网的电价、政府补贴、能源卡收入等几部分组成,每个单体电站项目的价格均不相同。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770 公司简称:综艺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868.27万元,截止2017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7855.95万元,结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净利润应首先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公司拟于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商业、各类物资的批发与零售,属于大型综合性百货商场。公司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为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为物业租赁收入。

自2016年以来,由于百货行业走势持续低迷,传统百货同质化竞争严重。报告期内,公司直面同质化竞争,正视问题,立足自身市场环境,突破传统思维,结合市场发展趋势逐步压缩整合传统百货类经营,提升发展性品类、挖掘现有潜力品牌空间,稳定重点供应商,提升销售空间扩大销售份额,同时,对外积极拓宽招商视野及渠道,挖掘劝业历史文化及品牌资源优势,以提升卖场主题化、专业化功能为抓手,以文化劝业作为创新突破口,实现差异化经营,同时发挥劝业平台优势拓宽渠道、拓展资源,提升传统百货关注度。

在主营业务方面,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完成了与传统老字号品牌同仁堂的深度合作,共同打造滨江道商圈首家旗舰店模式,实现了传统品牌的强强联合;

2、完成了新厦二层运动主题卖场的升级改造,有效提升了发展性品类的竞争优势;

3、压缩鞋品,固化规模,完成与女装品类的卖场融合,增强品类互动的同时提升卖场利用率;

4、完成了肯德基劝业场特殊定制店的升级改造,从复古风格设计、企业文化元素融入、主题互动营销等全方位展开合作,实现了与优质品牌的深度联合;

5、对外积极拓宽招商视野及渠道,新厦七楼成功引进巴黎春天生活馆,集合男装私人订制,花海阁婚庆策划,鲜花定制,集爱咖啡、时尚家居生活馆等多元化体验全方位服务于一体,打造商圈首家结婚主题生活馆;

6、完成了老厦六楼劝业场-D空间的设计改造工程,与颐东联手打造集生态自然?艺术人文?体验场景三大元素融合为一体的沉浸式新型商业共享空间,引入城市文化新概念,助推主业转型;

7、面对市场竞争激烈,百货店关注度下降,公司积极拓展营销思路,创新跨界体验式互动营销策略,利用共享空间及劝业平台优势,整合资源积极组织主题人气热场活动,通过举办分享型农本市集活动,“越玩越野”主题车展,新能源汽车发布会,在有效带动人气,丰富消费者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客户、媒体对劝业的关注度,为后续转型升级推进推波助澜。

随着第三次消费升级带来的消费者观念的变化,以及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整个零售行业在2017年发生重大变革,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更是亮点纷呈,零售企业一方面积极打通线上线下和上游下游,促进多业态、跨行业、聚合式、协同化深度融合,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拓展实体店、移动终端、PC端、电视购物平台等销售渠道。2018年,在宏观经济形势持续向好、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步伐加快等利好因素作用下,零售企业创新转型将不断升级,实体店铺资源重新成为线上线下企业竞逐的焦点,实体零售回暖趋势将持续增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债券“16津劝业”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计息期限内每年的5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计息日。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16津劝业”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9日,付息日为2017年5月22日(因2017年5月20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已于2017年5月22日按期足额支付2016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19日期间的利息,共计人民币21,000,000元。本期付息对象为截至2017年5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津劝业”持有人。

具体付息情况请详见公司2017年5月15日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付息公告》(公告2017-010)。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3亿元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

报告期内,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和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 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债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及债券信用评级,并于2017年6月9日出具《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7】跟踪第【305】号01),本期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次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趋势保持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0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盘活资产和资本运作工作,成功完成天津市正元文化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工作,如期完成对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公司的清退工作,并成立资产处置小组,及时为公司处置非主营类资产及低效资产奠定基础;在主营业务方面,在不断创新经营理念,拓展营销模式,向载体化经营转型,拓展外部及上游供应链渠道资源,推进自营、深度联营模式,提升利润空间的同时,进一步深化管理,积极推进企业品牌建设,完成安全生产二级企业复评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职工利益,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详见第四节 一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部分)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天津劝业场集团南开百货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正元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分公司3家子公司纳入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报告期,公司处置了天津市正元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并对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分公司进行清算,具体详见 “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董事长:刘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8-015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先生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868.27万元,结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配方案无异议,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八、审议并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内容拟做如下修订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针纺织品、服装、日用杂品、百货、鞋帽、化妆品、家具、钟表、眼镜、箱包、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办公设备及耗材、首饰(金银首饰限零售)、工艺品、照相器材、通讯器材、建筑材料、化工(剧毒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汽车装俱、婴儿用品、玩具、乐器、健身器材、装饰装修材料批发兼零售及网上经营(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汽车销售;计划生育用品;机械设备、电器、电子器具修理;日用品修理;改、制、维修旧金饰品;教育信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接待文艺演出;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影剧院、演出的票务代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地产经济;休闲健身;歌舞厅;室内游戏娱乐服务;烟零售;食品经营;药品经营;保健用品;旅游;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广告业;房屋租赁;搬运;洗染;摄影摄像服务;验光配镜;美容美发;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经营:汽车货运;仓储(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拟订《债券还本付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原《管理办法》“第一条”修订为: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投资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原《管理办法》“第二条”修订为: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配股及增发)或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原《管理办法》增加“第二章 募集资金储存”:

第六条 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应开立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变更或撤销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非公开发行证券时,应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情况及材料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备案。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如募集资金用于具体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则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

(三)公司每月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四)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五)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公司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六)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七)公司及保荐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八)公司及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机构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在新的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第八条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原《管理办法》增加“第五章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第二十三条 不得随意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如募集资金投向发生变更,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变更。如募集资金用于具体投资项目,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但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改变原因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募集资金涉及具体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时,应按照本章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应当科学、审慎地进行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或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第二十六条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三)新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

(四)新募投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如适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六)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七)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新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 应当参照相关规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二十七条 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如有)资产(包括权益)的,应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第二十八条 募集资金使用涉及具体投资项目的,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

(三)该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

(四)换入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如适用);

(五)转让或置换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意见;

(七)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八)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公司应充分关注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换入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及换入资产的持续运行情况,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原《管理办法》“第四章 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修订为“第六章 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并增加:

第三十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占用或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募集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如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占有或挪用公司募集资金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追回,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予以署名。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应当督促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如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董事会应书面说明违约情形、违规原因、可能导致的后果、拟采取的整改措施,追究主要人员的责任,并与主办券商及时沟通,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

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修订为:

第三十七条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的内容由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审计部、投资项目负责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商定,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审核募集资金立项内容;

(二)负责审批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信息变更及撤销;

(三)负责审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四)负责监督募集资金使用,定期(至少按季)接受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报告;

(五)每半年度应当全面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解释具体原因,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公司应当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年度审计时,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于披露年度报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同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原《管理办法》增加: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负责定期(每半年一次)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三十九条 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募集资金的具体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募集资金立项工作;

(二)负责组织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信息变更及撤销工作;

(三)募集资金到位后,负责组织募集资金的验资工作,并审批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四)对符合批准用途的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审批;

(五)视实际需要提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申请;

(六)负责按季审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十条 财务管理部门

(一)负责按批准意见开立、变更、撤销募集资金专户,并负责专户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配合募集资金的验资工作;

(三)负责按审批内容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账务处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原《管理办法》增加: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将随着国家日后颁布的募集资金管理政策法规的变化而适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鉴于上市公司发展要求,独立董事承担责任日益加重,公司拟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由60,000元人民币调整为100,000元人民币。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年审计费用的议案,年审计费用97万元。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2018-016)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十四、审议并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度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十五、审议并通过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报告暨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年审工作的评价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公告编号:2018-016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九楼九重天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内容刊登在2018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持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于2018年5月16日(周三)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到本公司九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联系电话:022-27304989

传真:022-27304989

邮政编码:300022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21 股票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8-017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2:30在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四人,实出席监事四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建玲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预案。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公告编号:2018-018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地区分行业情况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百货零售,主营业务地区为天津市。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1 公司简称:津劝业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永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庞 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应付票据:同比减少100%主要是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

预收账款:同比减少86.19%主要是确认收入所致。

其他应付款:同比增加82.99%主要是往来款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157.81%主要是市场价格波动所致。

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99.75%主要是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市润盈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润盈投资”)于2017 年6 月8 日作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00 万元的津劝业股票的承诺。润盈投资原计划根据上述承诺于2018年2月9日增持津劝业股票,但因工作人员听错指令,导致操作失误,并实际于当日卖出131,700股,根据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此后的六个月内(即至2018年8月9日期间)不得买入津劝业股票,在此期间润盈投资不能按原计划完成增持。为此,润盈投资补充承诺如下:2018年8月9日起六个月内,在增持15万股津劝业股票的基础上,继续按2017年6月承诺增持不少于100万元津劝业股票。(详见公司公告2018-011)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 明

日期 2018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821 公司简称:津劝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