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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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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00 公司简称:长江电力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7年度总股本22,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8元,共派发现金股利14,960,000,000.00元。本预案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拥有总装机容量4549.5万千瓦,占全国水电装机的比例为13.33%,2017年发电量2108.93亿千瓦时,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17.66%。公司以大型水电运营为主要业务,运行管理三峡、葛洲坝、溪洛渡、向家坝等4座巨型电站,为社会提供优质、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在发挥梯级电站综合效益、促进节能减排、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秉承精益生产管理理念,不断提升流域水文气象预报精度,提升梯级枢纽联合调度能力,持续提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不断巩固公司在全球水电行业中的引领地位。

当前,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正向纵深发展,公司积极适应行业变化,抢抓改革释放出的新机遇,打造“发电、配电、售电”产业链,完善产业布局,更好地面对市场竞争。同时,公司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依托国家战略,围绕主业积极开展海外投资及电站运营、管理、咨询业务,拓宽公司业务范围,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支付公司债券“07长电债”本息和“09长电债”、“16长电01”存续期内第八年和第一年利息。公司债券“17长电01”的初始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符合适当性要求;报告期内该期债券未到付息兑付日期,无付息兑付情况发生。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预计最新跟踪评级的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之前,披露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报告期内,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主体评级,对07长电债、09长电债、16长电01以及17长电01进行债项评级。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维持公司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给予07长电债、09长电债、16长电01和17长电01债项评级为AAA;公司评级结果稳定,未发生变化。AAA评级表示受评对象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世界经济增速明显提升,国内经济稳中向好、好于预期,经济活力、动力和潜力不断释放,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2.71万亿元,增长6.9%。全国电力供需延续总体宽松态势,区域间供需形势差异较大,华北区域电力供需平衡偏紧,华中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衡,华东和南方区域电力供需平衡有余,东北和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较多。

2017年是公司成立15周年,是推进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公司经营管理取得显著成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公司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团结奋进,全力保增长、谋发展、抓改革、提能力、强党建,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1)电力生产创历史最好水平

发电量再创历史新高。2017年,在三峡水库、溪洛渡水库来水分别较多年均值偏枯6.6%、4.8%,电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公司认真做好水雨情预测预报,科学开展梯级枢纽电站联合优化调度,优化运行方式,精益求精开展设备管理工作,溪洛渡、葛洲坝电站和流域梯级电站群年发电量均再创历史新高。

发电设备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持续深化诊断运行和状态检修,扎实做好发电设备的岁修和日常维护消缺工作,设备健康水平稳步提升,未出现由于设备原因导致弃水的情况。梯级电站机组等效可用系数达95.22%,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三峡电站34台机组(含三峡电源电站2台机组)首次实现全年“零非停”,向家坝电站连续第三次实现“零非停”,葛洲坝电站机组平均运行7142小时,单台机组最高达8342小时,创历史最好水平。

梯级调度成效凸显。精心调度,深化洪水资源化应用,成功应对长江1号洪水,梯级水库拦蓄洪水91.6亿立方米,在避免城陵矶地区分洪的同时增发电量。深化对外调度协调机制,开展各类应急调度,有效应对罕见秋汛,全年实现梯级电站节水增发96亿千瓦时。

(2)利润总额再创新高

2017年,公司发电生产、资本运作、市场营销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年实现利润总额266.54亿元,同比增加15亿元,增长5.97%。

电力营销成绩显著。2017年,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情况下,公司积极推进市场化转型,主动思考、因地施策,贴近市场成立区域营销项目组,加强与受电省市的紧密联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精细化服务为手段,较好地完成了电能消纳工作,电费回收情况良好。

资本运作贡献突出。围绕公司水电主业发展、新业务培育和国际化拓展,全年新增对外投资97.5亿元,实现投资收益23亿元,投资规模和收益均创历史新高。

成本控制卓有成效。通过合理利用循环额度贷款搭桥,严格控制日均头寸,建立一体化的资金管理体系,多渠道筹集低成本资金,优化债务结构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压缩财务费用,全年发生财务费用58.97亿元,同比减少7.83亿元。全年发行债券4期,各期债券发行成本均处于较低水平,在公司存量债券存续期内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4亿元。溪洛渡、向家坝尾工项目投资和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集中采购率、竞争性采购率创新高,经营管理降本增效成效明显。

(3)发展空间不断拓展

配售电业务布局实现新跨越。公司组织精干力量,成立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顺利完成对重庆乌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的股权整合,成功打造重庆区域的配售电业务平台;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与国家电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签署了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合作协议书,双方按各占50%股比平衡持股组建新公司,负责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增量配电建设、运营及全市范围内售电业务;进一步增持三峡水利,成为其单一大股东,并派出董事参与其公司治理。通过培育用户需求侧能效管理能力,协同开展配电、售电、智能充电与分布式能源业务布局等有力举措,实现了配售电业务的快速发展。

长江中上游水电资源投资取得新进展。公司增持国投电力、川投能源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同时全面启动长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通过股权加技术双纽带为实施流域联合统一调度、发挥协同效应奠定了基础。

国际水电运营业务取得新进展。充分利用水电运营核心优势,在巴西大水电运行维护、技术改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马来西亚沐若电站咨询等项目中构建咨询业务新模式,实现良好效益;积极参加国际水电行业组织活动,分享水电运营管理经验,扩大公司国际影响力。

乌东德、白鹤滩电站生产筹备进入新阶段。已明确646名两电站的电力生产人员,为未来接机发电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证。积极参与工程设计、现场监理、质量控制、项目管理等工作,持续推进“建管结合、无缝交接”理念,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未来顺利接机发电做好准备。

新业态跟踪研究取得初步成果。根据大水电改善电能质量需求,结合长江大保护,对工业制氢、储能技术、长江船舶电动化和绿色岸电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了系列研究。完成三峡码头太平溪岸电工程建设。与相关航运企业、科研院所达成多项合作共识,部分项目已启动前期准备工作。

(4)企业管理成效显著

市值管理创历史新高。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谋划全年路演活动安排,以海外投资者为重点,首次赴香港开展业绩推介,全年与近500家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日益受到海内外投资者认可。在沪市大盘总体平稳的情况下,公司市值屡创新高,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公司在A股市场大盘蓝筹地位。

经营管理持续优化。全面提升采购效率和质量,采购集中度及完成率同比大幅提高,公开招标流标项目同比大幅减少。基本实现定额管理、合同示范文本、通用物资框架协议的全覆盖。大力推行岁修物资精准配送,提高岁修物资保障效率。坚持依法治企,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率100%。

信息化管理纵深推进。坚持“互联网+”和“两化融合”的基本思路,全面推进公司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平台、移动办公平台、智能检索系统、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水电厂供应商信息共享平台等一批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项目建设,以信息化推动公司管理科学化、智能化取得显著成效。获得软件著作权18项。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授予公司“第六届中国电力信息化标杆企业”称号。

企业改革试点成效初显。在确保电力生产平稳和员工队伍整体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周密谋划、稳妥实施,在公司顺利进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初步构建了“收入能增能减、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新机制。突出价值创造和核心能力建设,逐渐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实施精准考核,初步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强化劳动合同管理,深化实施闲庸懒散者退出机制,大大激发了公司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充分调动了干部员工谋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取得了良好成效。

(5)党建工作全面加强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公司党委统筹安排,把学习宣贯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专家辅导、干部轮训、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学习征文等多种途径,促进十九大精神落实落地、深入人心,切实用十九大精神凝聚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共识,公司党员干部“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完成“党建入章”工作,修订公司两级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拔任用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干部结构持续优化。体系化运作长电党校,加强党员干部培训,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创新开展跨单位支部联建,放大党建工作正向效应。组织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主题实践与创新活动。

品牌与文化建设稳步加强。完成公司形象宣传片制作发布,加强与国内外主流媒体宣传合作。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志愿服务、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等社会公益行动,支持库区教育和移民就业,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共10户,具体详见下表: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8-01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北京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3人,实到8人。卢纯董事长、杨亚董事委托张定明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宗仁怀、黄宁、周传根董事分别委托张必贻、文秉友、赵燕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定明董事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18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260,911,324.9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1,632,703,905.31元。公司拟按以下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当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63,270,390.53元。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按当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163,270,390.53元。

(三)向股东分配股利

提取公积金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9,306,163,124.25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22,071,380,455.17元,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22,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8元(含税),共分派现金股利14,960,000,000.00元。

(四)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所属子企业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业务,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22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所属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499,825.00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18年公司将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发生5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101,264万元。

本议案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卢纯、杨亚、张定明、洪文浩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加强直接债务融资,包括:

(一)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按下列条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债务融资工具(DFI)统一注册:

1.2018-2020年,在中国境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本金待偿余额不超过240亿元,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120亿元;

2.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

3.发行期限根据资金需求特性和市场行情确定;

4.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运营资金,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金额及发行次数,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等。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18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开展2018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包括:

(一)投资业务品种及期限

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主要为债券回购和以及其他固定收益投资。债券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30天,债券品种为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以及其他信用等级为AAA的债券。

(二)投资额度管理

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实行余额管理,账面余额不超过30亿元。

(三)审批权限

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审批权限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5月23日在北京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8-016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北京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8人,实际出席会议4人,监事林初学、姚金忠和徐斌分别委托监事王晓健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莫锦和委托监事夏颖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王晓健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依法尽职履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融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主要投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及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定价公允,信息披露规范,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七)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260,911,324.9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1,632,703,905.31元。公司拟按以下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当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63,270,390.53元。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按当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163,270,390.53元。

(三)向股东分配股利

提取公积金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9,306,163,124.25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22,071,380,455.17元,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22,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8元(含税),共分派现金股利14,960,000,00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8-01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江峡大道华林路口三峡工程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

至2018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18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三峡工程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并于会议召开前持有效证件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9:00-11:0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2215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法:

联 系 人:高震

电 话:010-58688900 传 真:010-5868889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33

(二) 注意事项:

1、 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2、 会议当天下午,公司拟安排与会股东参观三峡工程。本次参观的详细安排请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8-01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类别是: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主要是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内部其他相关单位向公司提供资产委托管理专业化服务;提供劳务,主要是指公司下属专业化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向三峡集团内部其他相关单位提供信息系统维护支持、技术咨询等服务;接受劳务,主要是指三峡集团内部其他相关单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向公司提供如物业、监理、设计等服务;租出资产,主要指三峡集团内部其他相关单位租赁公司资产;租入资产,主要指公司租赁三峡集团在三峡区域和葛洲坝区域的生产用土地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规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

三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7.92%的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三峡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介绍

三峡集团主营业务为三峡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住宿经营的管理;长江中上游水资源开发;水利水电技术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所需物资、设备的销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除外);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经营或代理公司所属企业自产产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的出口业务;经营或代理三峡集团及所属企业生产所需设备和材料(国家指定公司经营的12种进口商品除外)的进口业务;经营或代理技术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及易货贸易业务。

三峡集团的战略定位是以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集团,以长江上游梯级水电开发与运营为重点,全面负责三峡工程的建设与运营,运行和管理三峡—葛洲坝梯级枢纽,根据国家授权滚动开发金沙江溪洛渡、向家坝、乌东德、白鹤滩四个巨型水电站,同时优化发展新能源业务,聚焦发展国际业务,按照集团化、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努力打造国际一流清洁能源集团。

(三)执行、履约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三峡集团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每年均与三峡集团和三峡集团内部其他相关单位发生一系列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分为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接受关联方劳务、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等。

关联交易的价格,按下列原则确定:

该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如该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如该交易事项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但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本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目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除租入三峡集团土地、监理、招标服务等采用政府指导价外,其他均以市场价为基础,双方协商定价,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标的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行情,结合发生成本情况,共同协调定价,充分保证了价格的合理性。

日常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主要有按“季支付、年度结算”、“年度结算”、“半年支付、年度结算”等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我国最大的水电上市企业,从事电力生产,拥有大型水电站运行管理的能力,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长江三峡设备物资有限公司等作为三峡集团公司下属单位,能够为公司电力生产提供专业化的供水、供电、物业、仓储等服务。随着金沙江水电开发业务的不断拓展,为满足大型水电站运营期的管理要求,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公司与三峡集团及其内部其他相关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无政府定价的,则由交易双方以市场价为基础,共同协商定价,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资产、业务及产供销系统,在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三峡集团保持独立,具备完整优良的独立生产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关联交易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很低,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