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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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上述债权的实际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三、 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影响公司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89.55万元。
四、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损失。
六、 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042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对外投资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为抓住金融证券行业发展机遇,辅助公司主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拟投资范围及方向:金融或类金融投资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或管理的基金类产品。投资方向为:1、地产基金:设立地产基金及投资;2、金融业投资:对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及类金融业投资;3、股权投资:主要投资领域为高新技术、大健康、大环保、现代服务业等;4、债权投资:发起设立基金,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债权;5、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投资。
●拟投资金额: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金额内;上述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的自筹资金。
●授权期限: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完成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特别说明事项:本次只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金融或类金融产品进行投资的授权行为,其后如公司具体发生相关的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要求,进行审议及详细披露。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在确保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为抓住金融证券行业发展机遇,辅助公司主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金额内,利用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自筹资金,投资金融或类金融项目以及参与投资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或管理的基金类产品。拟投资的方向为:1、地产基金:设立地产基金及投资;2、金融业投资:对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及类金融业投资;3、股权投资:主要投资领域为高新技术、大健康、大环保、现代服务业等;4、债权投资:发起设立基金,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债权;5、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投资。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授权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方向及范围
拟投资的方向为:1、地产基金:设立地产基金及投资;2、金融业投资:对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及类金融业投资;3、股权投资:主要投资领域为高新技术、大健康、大环保、现代服务业等;4、债权投资:发起设立基金,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债权;5、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投资。
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住所为:广州市海珠区现代一街1号、3号、5号、工业大道北82号、82号之一至三116房;法定代表人:付恩平;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截止目前,公司持有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授权,是公司为了在确保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为抓住金融证券行业发展机遇,辅助公司主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2、本次对外投资的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043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及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本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事项为本公司预计2018年度在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亿元的限额内,为下属全资及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提交股东大会的授权,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2亿元,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8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仅为对本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担保授权事项,若股东大
会通过该项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此后该授权内对下属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按照规则作出具体公告。
●该项授权期限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鉴于本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2018年仍有新增银行贷款计划,由于该部分下属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除提供抵押物之外,仍有可能需要本公司或者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了操作方便,本公司经营管理层提请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授权本公司董事会2018年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30亿元的限额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该授权只限于为本公司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包括2017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的担保。其中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2亿元,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下属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8亿元。
2、本次仅为对本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担保授权事项,若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此后该授权内对子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按照规则作出具体公告。
3、授权期限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公司2018年度预计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范围及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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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计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情况简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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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上述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年度为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事项符合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经营需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87,832,73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8%。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87,832,73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68%。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全部是对控股下属公司的担保。该担保是本公司为控股下属公司为开发自身项目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未有其它再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44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6票,关联董事杨树坪、杨树葵、何德赞、李宏坤、陈湘云、范志强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办公用地,从而收取租金;关联方提供融资服务;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近亲属销售商品房等。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议案中公司 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应当回避表决,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且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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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7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实际发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未做年度授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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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注册资本:50134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1994年08月0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16624D
企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115号15、17、19室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土石方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406,974,837.25元,负债总额10,727,666,927.06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79,307,910.19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9,232.57元,净利润为—66,944,161.51元。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规范,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1,627,052,318股,占公司发行股本总数的64.15%。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近亲属
(1)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近亲属包括公司董事杨树坪、杨树葵、何德赞、李宏坤、陈湘云、范志强及其近亲属;公司监事隆利、李浴林、谭建国及其近亲属;公司副总裁付恩平、董事会秘书蔡锦鹭、财务总监徐应林及其近亲属,根据其薪酬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自然人均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近亲属,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的规定,上述人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3、广州溢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湘云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9年5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4687692380T
企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三十楼之一房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7,001,236.79元,负债总额67,221,943.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779,293.49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3,144.26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为广州溢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州溢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4、广州市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绚瑜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631630XY
企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三十楼之13房(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庭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室内装饰、设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2,453,843.63 元,负债总额 9,898,610.55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2,555,233.08 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 75,870,986.13 元,净利润为 7,217,241.22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杨树坪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广州市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州市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5、江门市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喻湖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7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75285982XQ
企业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花园1号第四层第一卡(自编)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及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凭建筑资质证书经营);苗圃、树木、草皮培埴、销售;楼宇清洁、家政服务;销售日用百货;体育场馆(乒乓球、桌球、网球、健身室、壁球、游泳场)(凭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经营)、棋牌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223,437.04元,负债总额3,687,470.36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535,966.68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3,056,488元,净利润为508,268.37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门市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广州市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杨树坪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江门市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门市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海南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尤程
注册资本: 2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1年08月0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578716339A
企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201号天鹅湾小区会所一楼
经营范围:物业服务、房屋维修、养护、家政服务、自有房屋出租、旅游信息咨询、清洁卫生服务、庭园绿化及辖区内车辆停放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91,106.04元,负债总额14,078,032.4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160,926.39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8,268,262.68元,净利润为1,825,144.62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南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广州市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杨树坪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海南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南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7、三门峡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靳东峰
注册资本:壹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 2010年09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2225624585239
企业地址: 三门峡陕州区陕州大道西段天鹅湾社区会所三楼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服务、房屋信息咨询(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345,824.03 元,负债总额 4,111,862.28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766,038.25 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 1,194,289.71 元,净利润为 -233,600.87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门峡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广州市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杨树坪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三门峡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三门峡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8、通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国柱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2735980
企业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财务信息咨询。
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0,434,676.55元,负债总额10,259,481.62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0,175,194.93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3,277,857.26 元,净利润为89,642.54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是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杨树坪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通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和劳务或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的,将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依据相关合同协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合同协议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045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房地产项目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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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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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报告期内,淮南洞山天鹅湾项目(4#商住楼)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总建筑面积为31094平方米。
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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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公司房地产物业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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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046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2015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78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向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94,597,776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3,915,497.92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2,003,320.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1,912,177.6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3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3月29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30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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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设了以下5个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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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3月30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等三家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公告2016-024号《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6年4月1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洞山支行等两家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4月2日披露的公告2016-031号《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2016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洞山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962,029,766.11元人民币,已按规定全部用于置换公司预先投入项目开发的款项。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洞山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2016年12月2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江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 264,964,999.62元人民币,已按规定全部用于投入海南白马天鹅湾项目开发。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江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2017年1月22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际大厦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960,291,766.11元人民币,已按规定全部用于投入公司安徽淮南的淮南天鹅湾(西)项目、淮南天鹅湾(中)项目的开发。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截至2017年1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666.94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其注销,鉴于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已将所设招商银行淮南洞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销户当日扣除手续费后余额 31,656.94元暂时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公司已于2017年2月27日将该余额通过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方式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并已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后,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际大厦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5、2017年1月22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264,964,999.62元人民币,已按规定全部用于投入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项目的开发。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截至2017年1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297.87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其注销,鉴于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已将所设农业银行海口滨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销户当日该余额暂时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公司已于2017年2月27日将该余额通过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方式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并已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后,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6、2017年7月13日,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196,999,999.72元人民币,已按规定全部用于投入公司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的开发。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截至2017年7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9.08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鉴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将扣除销户手续费后的余额169.08元转入基本账户中(后续将用于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建设),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近日,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后,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注销完毕。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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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如下:1、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淮南天鹅湾(西)项目”及“淮南天鹅湾(中)项目、广州天鹅湾项目二期项目仍在前期开发阶段,尚未实现效益;海南白马天鹅湾项目处于滚动开发周期,尚未完全实现效益。
3、超出承诺投资金额39.94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及发行中介费用中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扣除的34.46万元,该部分已由自有资金支付,未从募集资金转出,直接用于了募投项目。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0,425,620.54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2017年3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425,620.54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且将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和项目主办人。
2017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7年6月22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且将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和项目主办人。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7年1月22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际大厦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666.94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其注销,销户当日误将扣除手续费后余额 31,656.94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公司已于2017年2月27日将该余额通过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方式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并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截至2017年1月22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297.87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其注销,销户当日误将该余额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公司已于2017年2月27日将该余额通过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方式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并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的重大问题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18)011224号《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17年度),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九、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17年度,上市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市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在上市公司指定的专项账户管理,相关专项账户的注销均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的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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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议案事宜公司已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9、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3、淮南市中峰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5、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8、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9、粤泰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0-87386297)。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
邮编:510600 电话:020-87379702
传真:020-87386297
联系人:徐广晋、柯依
(四)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7日9:30至17:00,2018年5月18日9:30—12:00。
六、 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网络投票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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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048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
有限公司应收债权尚未收回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欠款的基本情况
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爱置业”)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0%股份。2017年4月6日,经公司八届六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和安徽江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投资”)于2017年4月6日在安徽省淮南市与淮南永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商业”、“乙方”)签署《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安排,永嘉商业同意受让本公司及江龙投资所持有的仁爱置业100%股权。截至目前,仁爱置业已经完成股权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完成。
由于仁爱置业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从2015年至出售前陆续为仁爱置业垫付其所开发的天鹅湾中校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土地出让金、前期开发支出以及该项目建设的工程款支出等相关费用,累计垫付人民币11.07亿元,从而形成公司对仁爱置业的应收债权。
对于上述欠款及资金占用费,公司与仁爱置业及永嘉商业协商,永嘉商业同意将支付仁爱置业剩余的11.14亿淮南天鹅湾中校区的项目转让款用于归还仁爱置业尚欠公司的往来款,资金占用费已在转让款中予以考虑,具体支付时间按项目转让协议约定12月15日前支付。上述欠款及约定偿还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7年12月19日,由于仁爱置业暂未收到永嘉商业11.14亿项目转让款,因此仁爱置业未向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其后公司与仁爱置业及永嘉商业进行协商,争取让仁爱置业于2018年4月30日前清偿上述欠款。同时公司披露如未能于2018年4月30日前收回上述欠款,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对该笔债权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应收债权尚未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仁爱置业资金计划安排原因,尚未向本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因此公司预计在2018年4月30日仍不能收回上述款项。
二、正在采取的措施
公司与仁爱置业及永嘉商业多次接洽并现场了解仁爱置业经营情况,积极协商回款事宜,以尽快收回上述往来款项目。公司将及时披露最新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对仁爱置业的债权系垫付其房地产项目开发投入,上述往来欠款逾期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2、目前公司正在与仁爱置业及永嘉商业进行协商,争取让仁爱置业于2018年6月30日前清偿上述欠款。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对应收款项的计提的相关政策规定,公司已在2017年度对该笔应收款项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049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关联方出售湖南茶陵县明大
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5%
股权关联交易的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出售湖南茶陵县明大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公司关联方广州粤城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城泰矿业”)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湖南茶陵县明大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大矿业”)65%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087.39万元。关于上述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出售湖南茶陵县明大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8年4月25日,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茶陵县明大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约定:截止2018年04月25日,明大矿业尚本公司往来款合计人民币120,779,684.59元,明大矿业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本公司全额还清上述往来欠款。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明大矿业的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明大矿业在上述期限内未能全额归还,公司可直接向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追索上述欠款。
其后公司就上述合同条款与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在明大矿业股权转让完成后3个月内,代明大矿业向本公司全额支付上述欠款120,779,684.59元人民币,并从明大矿业股权转让完成起至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全额支付上述欠款为止的期间,按照年化利率9%向本公司支付有关资金占用费用。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下转2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