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项目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大幅变动项目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项目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爱森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8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法定代表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旭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旭
合并利润表
2018年1—3月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法定代表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旭
母公司利润表
2018年1—3月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8年1—3月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3月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旭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融兴北二街1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徐晓楠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刘爱森、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刘爱森、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1到10为非累积投票议案,11.01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大会议案6和7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刘爱森先生和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表决权股份数分别为141,689,850股和88,053,900股,回避表决股份数为229,743,75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任浩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席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孟托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18年度第一季度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本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股东代表孟托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8证券简称:森特股份公告编号:2018-021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7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刘爱森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共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18年度第一季度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本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刘爱森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将聘请申屠辉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刘爱森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将聘请原监事会主席叶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8证券简称:森特股份公告编号:2018-022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董事长刘爱森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请申屠辉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刘爱森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但仍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申屠辉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申屠辉宏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申屠辉宏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申屠辉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申屠辉宏先生个人简历
申屠辉宏:男,汉族,出生于197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未持有公司股份,曾就读于武汉科技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华中科技大学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券代码:603098证券简称:森特股份公告编号:2018-023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董事长刘爱森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叶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叶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叶渊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审阅公司提供的叶渊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叶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叶渊先生个人简历
叶渊:男,汉,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获得北京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10年起供职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98证券简称:森特股份公告编号:2018-024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股东代表孟托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孟托先生个人简历
孟托:男,汉,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毕业于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工民建专业,2002年—2007年供职于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2008年至今先后历任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代码:603098 公司简称:森特股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