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耿俊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丽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亚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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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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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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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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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俊岭
日期-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临 2018-024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0日,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6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8年4月28日之前就问询函相关事项予以披露并对定期报告做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21号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补充和说明。由于《问询函》涉及的一些问题需要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相关资料,故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回复,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积极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正式回复文件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571 公司简称:信雅达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