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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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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增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玉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玉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计9,706,6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0%;回购股份中不超过5000万元的股份作为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标的,其余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目前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仍未实施完毕,员工持股计划暂未确定,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5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 报告期内,赎回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减少;

2. 部分票据到期托收,期末无余额;

3.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23.66%,金属库存及批发原料油采购备货规模扩大,使得期末库存增加;

4. 报告期末,购买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余额增加;

5. 报告期末,子公司机房楼加固及设备安装工程启动,使得在建工程余额增加;

6. 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减少;

7. 报告期内,母公司以银票结算方式支付采购款,该票据尚未到期;

8. 报告期末,子公司尚未结算、尚未履行交货义务的预收账款增加;

9. 由于汇率变化,使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

利润表项目

1. 报告期内,子公司计提印花税增加;

2. 报告期内,子公司销售费用直接费用增加;

3. 2017年10月子公司机房楼结转为固定资产,报告期内折旧费用增加;新设成立的子公司人员工资性支出及办公费用增加;

4. 报告期内,计提金属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库存已做套期保值,体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5. 报告期末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6. 报告期内,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加;

7. 报告期内,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报告期内,油品销售收款增加;子公司部分已贴现附追索权的信用证到期收款,调增本项目;

2. 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

3. 2017年第四季度新增的子公司的人员费用增加;

4. 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5. 报告期内,子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等使得支付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增加;

6. 报告期内,子公司部分已贴现附追索权的信用证陆续到期,调增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调增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取得的现金,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大幅增加;

7. 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8. 报告期内期货投资收益增加、理财收益增加;

9. 报告期内,子公司机房楼加固及设备安装工程启动,使得在建工程余额增加;

10. 报告期内,临时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

11. 报告期内,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12. 报告期内,金属子公司接受客户信用证结算,在报告期内已贴现但信用证尚未到期,计入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13. 报告期内,子公司以售后回购形式进行融资收到的现金增加;

14. 报告期内,子公司部分已贴现附追索权的信用证陆续到期,调增本项目;

15. 报告期内,应付利息增加;

16. 报告期内,子公司以售后回购形式进行融资偿还的现金增加;

17. 报告期内,子公司以售后回购形式进行融资的业务增加;

1.6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中不超过5000万元的股份作为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标的,其余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计9,706,6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0%,成交均价为11.1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8,076,553.2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仍未实施完毕,员工持股计划暂未确定。

1.7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增增

日期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8-04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2018 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增加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如下:

原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洵、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售电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服务项目: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覆盖范围:机房所在地为北京、上海2直辖市以及广州、深圳2城市;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北京、上海、广东3省(直辖市),售电服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8-04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8 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2018 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增加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如下:

原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洵、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售电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服务项目: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覆盖范围:机房所在地为北京、上海2直辖市以及广州、深圳2城市;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北京、上海、广东3省(直辖市),售电服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003 公司简称:龙宇燃油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长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2017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相应调整发行方案有关条款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将发行规模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2017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发布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32)。公司将根据终止本次可转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

2.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发布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33)。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8-3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8年4月20日发出召开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七位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变化,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临2018-32)。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综合考虑目前监管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董事会同意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临2018-33)。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8-3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8年4月20日发出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审议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综合考虑目前监管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临2018-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8-3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16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相关的议案。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

2016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行政许可予以受理。2016年11月12日,公司就《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进行回复并发布临时公告。

2017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减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相应调整发行方案有关条款的议案》等议案,将发行规模调减为“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原方案中其他条款不变。

2017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18年6月13日。除此之外,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除特定事项外其他授权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二、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本次可转债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同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工作。但由于期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现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与中介机构等各方沟通,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

三、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具体事宜的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即生效。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终止审查通知书后,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后,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不会对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

五、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后,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8-3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总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参与非公开发行、回购股份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开始实施,后续相关工作均未开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原因

2017年2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但是鉴于目前监管机构对于证券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采取审慎原则,公司认为近期推进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具备可操作性。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四、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终止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综合考虑目前监管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后,经审慎研究作出的决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监事会对公司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审议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综合考虑目前监管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六、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未来不排除将根据监管政策和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1099 公司简称:太平洋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子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和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700.00万元和3,00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贷款利率为4.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37号公告。

截至2018年4月27日,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和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已将委托贷款1,700.00万元和2,4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尚余600.00万元委托贷款未归还。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期次级债券2018年本息兑付和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17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15光大0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期次级债券2018年本息兑付和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发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期次级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代码为123085,债券简称为15光大04,债券发行总额为60亿元,票面利率为5.70%,期限为5年。本期次级债券设定1次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可以选择在本期次级债券存续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按面值全部赎回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的兑付工作已于2018年4月27日完成,公司完成兑付本期债券本金总额6,000,000,000元,兑付利息总额为342,000,000.00元。自2018年4月28日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8-02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说明会召开时间:2018年5月10日15:30-16:30;

说明会召开地点: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互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说明会召开方式: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中“上证e访谈”栏目同本公司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因目前公司正在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如果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均不能发行,不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推进,甚至需要重新履行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内外部程序,将无法及时补充营运资金,直接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和长远发展。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17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业绩和现金分红相关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证e互动”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疑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8年5月10日15:30-16:30

2、说明会召开地点: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互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三、参会人员

公司财务负责人舒本娥女士、董事会秘书张辉先生等将参加说明会,回答投资者问题。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18年5月9日16:00前,通过传真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集中解答。

公司传真:025-83387784

2、投资者可以在2018年5月10日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罗毅、王欢

电话:025-83387788、83388272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