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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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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国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均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莫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周国辉

2018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11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怡亚通联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怡亚通联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易元宏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易元宏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城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吉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向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吉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向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祥安商贸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祥安商贸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裕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裕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河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拟向深圳龙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拟向深圳龙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拟向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拟向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申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申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申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申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河北省平台下的六家控股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河北省平台下的六家控股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为该六家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丰和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九如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丰和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丰和通”)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九如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郑州丰和通的自然人股东杨迎时及其配偶岳佳平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驻马店市华通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九如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驻马店市华通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马店华通源”)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九如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追加驻马店华通源的自然人股东李华伟为其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义珍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另外两家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义珍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鑫之族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怡亚通鑫竹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怡亚通鑫竹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新燎原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另外两家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新燎原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鑫梧桐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之津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之津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翰博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翰博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湖北省区的五家子公司拟向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分别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湖北省区的五家子公司拟向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分别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湖北伊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伊斯特威尔”)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设立“湖北伊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湖北伊旭供应链”),湖北伊旭供应链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江苏伊斯特威尔持有湖北伊旭供应链100%的股份。湖北伊旭供应链的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电子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建筑材料、办公用品、工艺品(不含象牙、犀牛角及制品)、化妆品、五金工具、家具、皮革制品、纺织品、玩具、酒店用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源于农业初级产品、矿产品、煤炭、塑料制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化肥、橡胶及橡胶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汽车零配件、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的销售;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工程施工;机动车维修;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物联网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网站建设;软件开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具体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二十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贵州伊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伊斯特威尔”)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设立“贵州伊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贵州伊筑供应链”),贵州伊筑供应链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江苏伊斯特威尔持有贵州伊筑供应链100%的股份。贵州伊筑供应链的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电子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理财,投融资理财咨询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Ⅰ、Ⅱ、Ⅲ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建筑材料、办公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五金工具、家具、皮革制品、纺织品、玩具、酒店用品、二、三类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农产品、涂料、矿产品(除专项)、塑料制品、润滑油、化肥、橡胶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汽车零配件;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工程施工;汽车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二十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浙江舟山伊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伊斯特威尔”)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设立“浙江舟山伊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舟山伊舟供应链”),舟山伊舟供应链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江苏伊斯特威尔持有舟山伊舟供应链100%的股份。舟山伊舟供应链的经营范围:甲醇、乙醇[无水]、苯、粗苯、石脑油、石油原油、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苯乙烯[稳定的]、1,3-丁二烯[稳定的]、甲苯、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混合芳烃、正戊烷、异丁醛、煤焦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1,2-环氧丙烷、1,2-二甲苯、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批发无仓储(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沥青(除危化品)、橡胶原料及其制品、铝及铝制品、煤炭(无仓储)、焦炭、石油焦、润滑油、白油、粗白油的批发、零售;汽车配件、五金制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烟花爆竹、钢材、矿石、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广告设计的制作、发布、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与咨询。(以工商核准为准)

二十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洛阳伊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伊斯特威尔”)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设立“洛阳伊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洛阳伊骏供应链”),洛阳伊骏供应链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江苏伊斯特威尔持有洛阳伊骏供应链100%的股份。洛阳伊骏供应链的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咨询,甲醇、乙醇、苯、粗苯、石脑油、石油原油、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苯乙烯[稳定的]、1,3-丁二烯[稳定的]、甲苯、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混合芳烃批发无仓储、乙二醇、正戊烷、异丁醛、煤焦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1,2-环氧丙烷、1,2-二甲苯、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煤炭、焦炭、石油焦、已内酰胺、氧化铝、铝矿石、铝锭、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炭黑、辛醇、涤纶、铝钒土、渣油、蜡油、轻循环油、燃料油、原料油、导热油、白油、粗白油、沥青、聚酰胺、丁苯橡胶、顺丁橡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原料、塑料原料、建筑沥青、道路沥青、烟花爆竹、钢材、矿石、润滑油、基础油、装潢材料、建筑材料、医疗器械、初级农产品、化肥、汽车配件、五金制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具体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二十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江苏伊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伊斯特威尔”)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设立“江苏伊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江苏伊龙供应链”),江苏伊龙供应链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江苏伊斯特威尔持有江苏伊龙供应链100%的股份。江苏伊龙供应链的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咨询,甲醇、乙醇、苯、粗苯、石脑油、石油原油、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苯乙烯[稳定的]、1,3-丁二烯[稳定的]、甲苯、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混合芳烃批发无仓储、乙二醇、正戊烷、异丁醛、煤焦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1,2-环氧丙烷、1,2-二甲苯、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煤炭、焦炭、石油焦、已内酰胺、氧化铝、铝矿石、铝锭、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炭黑、辛醇、涤纶、铝钒土、渣油、蜡油、轻循环油、燃料油、原料油、导热油、白油、粗白油、沥青、聚酰胺、丁苯橡胶、顺丁橡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原料、塑料原料、建筑沥青、道路沥青、烟花爆竹、钢材、矿石、润滑油、基础油、装潢材料、建筑材料、医疗器械、初级农产品、化肥、汽车配件、五金制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具体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三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江苏伊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伊斯特威尔”)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设立“江苏伊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江苏伊牛供应链”),江苏伊牛供应链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江苏伊斯特威尔持有江苏伊牛供应链100%的股份。江苏伊牛供应链的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咨询,甲醇、乙醇、苯、粗苯、石脑油、石油原油、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苯乙烯[稳定的]、1,3-丁二烯[稳定的]、甲苯、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混合芳烃批发无仓储、乙二醇、正戊烷、异丁醛、煤焦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1,2-环氧丙烷、1,2-二甲苯、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煤炭、焦炭、石油焦、已内酰胺、氧化铝、铝矿石、铝锭、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炭黑、辛醇、涤纶、铝钒土、渣油、蜡油、轻循环油、燃料油、原料油、导热油、白油、粗白油、沥青、聚酰胺、丁苯橡胶、顺丁橡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原料、塑料原料、建筑沥青、道路沥青、烟花爆竹、钢材、矿石、润滑油、基础油、装潢材料、建筑材料、医疗器械、初级农产品、化肥、汽车配件、五金制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具体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三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深圳市怡亚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信息技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怡亚通”)持有怡亚通信息技术60%的股份。怡亚通信息技术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怡亚通信息技术双方股东协商,前海怡亚通于近期拟将所持有怡亚通信息技术20%的股权按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周青松及自然人戴嘉贺,转让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万元。该两名自然人与怡亚通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自然人周青松及自然人戴嘉贺拟分别持有怡亚通信息技术10%的股份,前海怡亚通拟持有怡亚通信息技术40%的股份,怡亚通信息技术将不再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拟申请注销参股公司深圳前海金怡通黄金珠宝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

深圳前海金怡通黄金珠宝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金怡通”)为公司及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721)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双方目前各持有前海金怡通50%的股权。经前海金怡通的双方股东共同协商确认申请注销该公司。

三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在公司原经营范围的“一般经营项目”中增加 “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项,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11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浙江易元宏雷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易元宏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易元宏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城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12,269.781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829,451.01万元,净资产为397,942.84万元,总负债为 2,431,508.1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6,930.48元,资产负债率为85.9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易元宏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元宏雷”)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5日

经营范围:批发:食品;服务:供应链管理及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非证券业务的投资咨询,仓储服务(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从事货物进口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易元宏雷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65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浙江易元宏雷的总资产为8,371.45万元,净资产为4,165.55万元,总负债为4,205.9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24%。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85,534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85,926.51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92,705.37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5,416.35万元的469.0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8,230.5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 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5,416.35万元的115.05%。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12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省

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12,269.781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829,451.01万元,净资产为397,942.84万元,总负债为 2,431,508.1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6,930.48元,资产负债率为85.9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205号恒茂国际华城16栋B座2407室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2日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零售(限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省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江西省公司的总资产为10,540.35万元,净资产为648.86万元,总负债为9,891.4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84%。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85,534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85,926.51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92,705.37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5,416.35万元的469.0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8,230.5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 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5,416.35万元的115.05%。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12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驻马店

市华通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驻马店市华通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九如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驻马店市华通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马店华通源”)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九如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追加驻马店华通源的自然人股东李华伟为其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12,269.781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829,451.01万元,净资产为397,942.84万元,总负债为 2,431,508.1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6,930.48元,资产负债率为85.9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驻马店市华通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马店华通源”)

注册地点:驻马店市解放大道东段13号

法定代表人:李华伟

成立时间:2013年7月18日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零售;酒、日用百货、洗化用品、服装、电子产品、家具、工艺品的批发与零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的审批文件核定的期限和范围开展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驻马店华通源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驻马店华通源的总资产为38,016.59万元,净资产为9,679.08万元,总负债为28,337.5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54%。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85,534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85,926.51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92,705.37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5,416.35万元的469.0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8,230.5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 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5,416.35万元的115.05%。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13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

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

控股子公司湖南金之津供应链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之津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之津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12,269.781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829,451.01万元,净资产为397,942.84万元,总负债为 2,431,508.1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6,930.48元,资产负债率为85.94%。

2、公司名称: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怡亚通”)

注册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9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8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汽车零配件、乳制品、消防设备及器材、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化工产品的零售;机电产品、太阳能路灯、计算机软件的销售;有色金属、橡胶制品的批发;摩托车零配件批发、零配件零售;房屋租赁;停车场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长沙怡亚通的总资产为45,163.46万元,净资产为3,945.91万元,总负债为41,217.5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26%。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金之津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之津”)

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洞井村大冲口组洞井一小区对面1栋二楼

法定代表人:方自强

成立时间:2014年7月7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服务;仓储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烟草制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的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建材、装饰材料、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具用品的批发;金属材料、农副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金之津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湖南金之津的总资产为8,628.67万元,净资产为3,112.75万元,总负债为5,515.9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93%。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85,534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85,926.51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92,705.37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5,416.35万元的469.0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8,230.5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 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5,416.35万元的115.05%。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13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另外两家子公司共同

为控股子公司长沙新燎原供应链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新燎原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另外两家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新燎原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鑫梧桐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12,269.781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829,451.01万元,净资产为397,942.84万元,总负债为 2,431,508.1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6,930.48元,资产负债率为85.94%。

2、公司名称: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怡亚通”)

注册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9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8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汽车零配件、乳制品、消防设备及器材、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化工产品的零售;机电产品、太阳能路灯、计算机软件的销售;有色金属、橡胶制品的批发;摩托车零配件批发、零配件零售;房屋租赁;停车场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长沙怡亚通的总资产为45,163.46万元,净资产为3,945.91万元,总负债为41,217.5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26%。

3、公司名称:湖南鑫梧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鑫梧桐”)

注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双拥路9号长城万富汇金座8楼8001号

法定代表人:孙平

成立时间:2015年1月29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物流代理、物流信息及物流咨询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及仓储代理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品牌推广营销;会议及会展服务;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散装食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纺织品及针织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卫生消毒用品、五金及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再生建筑材料、干粉砂浆建筑材料、蒸压加气混泥土砌块、灰砂砖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清扫及清洗日用品、烟草制品、通用机械设备、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编制及缝纫日用品、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通讯终端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鑫梧桐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湖南鑫梧桐的总资产为10,643.26万元,净资产为5,079.08万元,总负债为5,564.1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28%。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新燎原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新燎原”)

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融圣国际公寓8、9栋1002房

法定代表人:彭宏伟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26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物流代理服务;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化妆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新燎原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万元,公司持有其5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长沙新燎原的总资产为7,296.21万元,净资产为2,204.31万元,总负债为5,091.9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79%。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85,534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85,926.51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92,705.37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5,416.35万元的469.0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8,230.5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5,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 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595,416.35万元的115.05%。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13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 亚 通 公告编号:2018-115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3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