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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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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的公告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5月4日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董秘钱京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赵长健先生;独立董事岳修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请2017年度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钱京先生关于提议增加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书面申请。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钱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3,925,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1%,符合公司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人资格,其提交临时提案的方式、内容符合规定。董事会现将以下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4月11日)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运输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为保证公司货运汽车正常运营且为更好地服务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 “普通货运”,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变更前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智能卡、磁条卡、票证、票据、密码信封、智能标签、智能终端、商用密码产品及其相关系统软件、读写机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检测咨询等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移动支付、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半导体模块封装的生产、检测及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在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后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智能卡、磁条卡、票证、票据、密码信封、智能标签、智能终端、商用密码产品及其相关系统软件、读写机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检测咨询等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移动支付、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半导体模块封装的生产、检测及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在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议案将在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除增加以上临时议案外,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通知)》(2018-024)。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5月18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通知中部分信息错误,现将相关信息更正如下:

原文: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更正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原文:截止股权登记日,即2017年5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更正为:截止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原文: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7年5月15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更正后: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5月15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同时,2018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钱京先生关于提议增加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书面申请,现将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提议增加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9:00-17: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5月15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登记地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件请注明“股东大会”)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邮编:212355;

联系电话:0511-86644324,传真号码:0511-86644324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钱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04

2. 投票简称:恒宝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程序:

①买入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除累积投票表决议案外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3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

③填报表决意见:请在 “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3)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加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签 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钱京):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