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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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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做出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江波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及财政部会计司于2018年1月12日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调整了2017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口径:一是在“营业收入”项目下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该项目金额原在营业外收支中列示;二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调整了2017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项目中“其他收益”项目金额。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4,215,541,972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二)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且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1)因“江苏中联物流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第二期)”违约事项,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国海金贝壳赢安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起诉发行人江苏中联物流有限公司及保证人陈厚华、关宏、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一案(该诉讼公司已在2016年、2017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7年12月22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桂民辖终95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1、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桂01民初417号]民事裁定;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江苏中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陈厚华、关宏、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证券承销合同纠纷一案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之间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广西高院认为上述纠纷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目前本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2018年3月12日,公司收到江苏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18苏13民破1号之二),裁定受理江苏中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并要求公司在指定时间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18年6月18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2)因“国海明利股份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违约事项,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国海明利股份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起诉进取级委托人杨艳青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该诉讼公司已在2017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7年11月17日,公司向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追加被告申请书,申请追加国海明利股份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金补偿方广西明利集团有限公司、林军作为共同被告。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目前本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置换及企业合并事项。

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①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单位:元

②投行业务手续费收入

单位:元

③利息支出

单位:元

④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公司无因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3)与关联方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事项

①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担保事项。

(4)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5亿元面额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利息2,850万元,计提次级债券利息支出705.50万元, 期末应付次级债券利息余额70.27万元。

5.重大合同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交易、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合同事项。

(3)其他重大合同

6.报告期内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

7.子公司重大事项

(1)因“江苏中联物流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第一期)”违约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海良时期货起诉发行人江苏中联物流有限公司及保证人陈厚华、关宏、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一案(该诉讼公司已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2017年8月21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缺席判决,判决江苏中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国海良时期货偿还债券本金及利息,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陈厚华、关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将判决书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本案被告。2017年10月9日,被告江苏中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上诉。2018年3月12日,公司收到江苏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18苏13民破1号之一、2018苏13民破1号之二),裁定受理江苏中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并要求公司在指定时间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18年6月18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8年3月27日,已将债权申报材料达破产清算管理人。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2)因“北部湾风帆债-百花医药1期”私募债违约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海良时期货与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34名自然人共同委托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产交所)起诉债务人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担保人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一案(该诉讼公司已在2016年、2017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目前进展情况如下:2017年8月16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缺席判决,判决被告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本金及利息,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法院将判决书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本案被告。上述诉讼事项不形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事项尚未有其他进展。

8.其他重要事项信息披露情况

注:上述重要事项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检索路径为http://www.cninfo.com.cn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主营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较大。2017年7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公司债券承销、资产管理、新开证券账户业务开展受到不利影响,可能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无法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变动情况进行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月度主要财务信息,以便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五、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何春梅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2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秦敏董事、李宪明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7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报告正文于2018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工作办法〉(2018年4月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工作办法》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29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