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42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7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6日—2018年5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6日15:00至2018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15、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第7、11、16、17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5月4日(星期五)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6

传真:0592-5162166

四、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35”,投票简称:“科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月6日15:00至2018年5月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3990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