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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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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18-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32)。2018年4月2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了《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3)。因公司控股股东提出增加临时提案,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事项与相关规定存在不一致,现将《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中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 “三、提案编码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原披露内容:

现更正为:

(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原披露内容: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1”,投票简称为“轻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皆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现更正为: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1”,投票简称为“轻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皆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 “授权委托书”

原披露内容:

现更正为

(四)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披露情况 ”

原披露内容:

上述议案9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事项,本次只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没有其他候选人,故本次选举是普通议案,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

现更正为:

上述议案9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事项,本次只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没有其他候选人,故本次选举是普通议案,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

上述议案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更正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此次更正公告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及报告使用人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日

股票代码:000821 股票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8-40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