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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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进展公告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ST哈空 编号:临2018-030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将南湖路厂区资产在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转让底价为8,381.00万元。2018年4月18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南湖路厂区资产成交价格为20,520.00万元,受让人:蔺梅。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4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16。

2018年5月2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关于南湖路11号厂区房产、构筑物及机器设备转让项目有关情况的函》,函告公司南湖路厂区资产受让方蔺梅2018年4月28日向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了《情况说明》放弃本次交易,并请公司复函,内容如下:

公司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位于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南湖路11号厂区房产、构筑物及机器设备,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在《生活报》、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北京金马甲网站进行了公告,并通过网络竞价产生了意向受让方蔺梅,竞价结果为20,520.00万元人民币,现意向受让方蔺梅于2018年4月28日向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了《情况说明》放弃本次交易。

公司目前正积极与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沟通,如受让方蔺梅拒不履行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义务,公司将依法行使权力,要求蔺梅承担法定责任及义务。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ST哈空 编号:临2018-031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15%。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问询,截止目前,除近期在哈空调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涉及控股股东相关信息外(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7日、2月6日、3月20日、4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经公司自查,截止目前,除2018年5月2日收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函告公司南湖路厂区资产受让方蔺梅2018年4月28日向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了《情况说明》放弃本次交易外(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27日、5月2日、5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书面征询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截止目前,除2018年5月2日收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函告公司南湖路厂区资产受让方蔺梅2018年4月28日向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了《情况说明》放弃本次交易外(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不存在或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及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经向控股股东工投集团书面征询核实:截止目前,除近期在哈空调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涉及公司相关信息外(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7日、2月6日、3月20日、4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对你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根据公司自查及向工投集团函证,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5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为争取撤销风险警示,对生产经营和资产整合二个层面的工作进行了相应的安排(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