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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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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公告编号:2018-03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于4月2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5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曹永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5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公告编号:2018-03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于4月2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5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元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孟建怡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5月4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5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5月3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公告编号:2018-03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2018年5月3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贵银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5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5月3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之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1,696,556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7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740,912.1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7,421,696.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2,319,215.5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2-1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27,482.3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2000t/a高纯银清洁提取扩建项目”、“3万t/a二次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017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11 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8年5月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8年4月30日止,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0,487.29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50.73%,其中:

1)2000t/a 高纯银清洁提取扩建项目累计已投入 11,301.95 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25.37 %。

2)3万t/a二次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已投入 2480.82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2.01%。

3)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1,404.52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60.93%。

4)偿还银行贷款累计投入35,300.00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00%。

截至2018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425,080.31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5月3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5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本利率计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为 2436万元(按最长期限一年及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已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5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5月3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5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5月3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招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金贵银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未进行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招商证券对金贵银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