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8—024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已于2018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发布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因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雪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雪峰控股公司”)于2018年4月22日与新疆巴州万方物资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万方公司”)的部分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购股权和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本次股权转让后,雪峰控股公司持有巴州万方公司66%的股权,因巴州万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巴州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民爆”)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之间有经营性交易,现需增加与巴州民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测。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5月3日在公司1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公平合理,亦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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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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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及“本年4月22日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系2018年4月22日之后的关联交易金额。
注2:巴州民爆与我公司成为关联方之前,2018年初至4月21日发生的交易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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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巴州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建安
注册资本:800万元
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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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进用爆破器材销售,危货运输(将千项千:一将一项)(仅限言支到构汉真),仓储服论。(管控非素除市)
注册地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辖区青年路19号
2.主要财务数据
巴州民爆2017年末总资产4,390.66万元,净资产2,954.63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9,007.3万元,净利润1,148.92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巴州民爆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雪峰控股的三级子公司。
4.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巴州民爆系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其近几年收入、利润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巴州民爆的关联交易根据民爆产品流通费率确定的价格或当地市场价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巴州民爆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5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8年4月30日通过专人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