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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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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38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9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4月23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05月0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与重庆三博江陵医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投资960万元购买头部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简称头刀)租赁给重庆三博江陵医院有限公司,并向重庆三博医院提供头部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和设备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05月04日披露《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香雅与重庆三博江陵医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与宿迁市新星康复体检有限公司签署影像中心共建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7,605万元,与宿迁市新星康复体检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建立“影像中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05月04日披露《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香雅与宿迁市新星康复体检有限公司签署影像中心共建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05月04日

股票代码:600538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0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香雅与重庆三博江陵医院有限公司

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香雅”)与重庆三博江陵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博医院”)签署合作协议。

● 风险提示:合作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变化影响合同正常履行,以及业务发展的不确定性导致收入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北京香雅与重庆三博医院于2018年05月03日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和《设备技术服务、维护保养协议书》。北京香雅投资960万元购买头部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简称头刀)租赁给重庆三博医院,并向重庆三博医院提供头部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和设备维护服务。

北京香雅购买设备的金额占公司2017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46%,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05月0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内容及合作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内容

北京香雅投资960万元购买头部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租赁给重庆三博医院,并向重庆三博医院提供头部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和设备维护服务。

(二)合作双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AXQT5E;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勇;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北京香雅70%的股份);成立日期:2018年03月22日;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院内6号楼(北)三层312-12;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翻译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

2、重庆三博江陵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327737557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阳;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 2014年12月;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1号;经营范围:从事营利性医疗活动。控股股东为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75%的股份。

重庆三博医院是原重庆江陵医院与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正式合作,通过股份制改革组建成立的现代化股份制医院,是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的连锁机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重庆市工伤医疗指定医院。医院将充分利用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人性化的服务。

公司、北京香雅与重庆三博医院无关联关系,也在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合作事项

1、北京香雅投资960万元购买头部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租赁给重庆三博医院,并向重庆三博医院提供头部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和设备维护服务。

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为公司租赁给重庆三博医院的上述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和安全使用提供技术指导,为其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协助其进行市场宣传、推广和市场开发服务,为其与基层医院建立共享学科建设平台和对基层医院网络医生进行设备使用的技术进修及技术科研活动等。设备维护服务包括:为重庆三博医院提供机房建设和施工的参考图纸;在上述设备交付使用后,为其提供设备安装、测试服务,并协助进行设备验收;为其设备的日常维护提供专业的咨询及指导;指导设备故障排除;提供设备维修、零部件更换及服务等。

2、重庆三博医院向北京香雅支付设备租赁费、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费。重庆三博医院根据头部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月使用量支付设备租赁费;技术支持与设备维护服务预算费用为180万元/年,超额部分合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租赁及技术服务期限:自设备运行之日起10年。租赁期满后,设备归重庆三博医院所有。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协议生效后,因双方合作期限较长,公司收益:①是按设备月使用量阶梯收取设备租赁费;②按服务内容收入技术支持与设备维护服务费。该事项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时无法估计。

2、上述协议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与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作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变化影响合同正常履行,以及业务发展的不确定性导致收入不达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05月04日

股票代码:600538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1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香雅与宿迁市新星康复体检有限公司

签署影像中心共建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香雅”)与宿迁市新星康复体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康复体检公司”)签署影像中心共建合作协议。

● 风险提示: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医保报销政策变化影响合同正常履行,以及业务发展的不确定性导致影像中心收入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与宿迁市新星康复体检有限公司于2018年05月03日签订了《影像中心共建合作合同》。

本次交易的金额占公司2017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1.54%,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05月0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及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投资7,605万元,购买PET/MR、3.0核磁共振、64排128层CT、DR等影像诊断设备及远程会诊系统,与宿迁市新星康复体检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共建影像中心。

(二)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AXQT5E;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勇;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北京香雅70%的股份);成立日期:2018年03月22日;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院内6号楼(北)三层312-12;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翻译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

2、宿迁市新星康复体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2301902542D;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少卿;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年04月30日;住所:宿迁市太湖路260号;经营范围:提供医疗、康复、体检咨询服务;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康复医学科、职业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诊疗服务。宿迁市新星康复体检有限公司是经卫生部门批准、由宿迁市钟吾医院和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成立的从事健康体检和医疗保健的专业机构,是宿迁首家大型专业化、现代化的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机构,拥有强大的体检专家阵容,技术力量雄厚。人员、设备、服务均以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标准统一管理,健康体检科学、专业、安全、规范。

公司、北京香雅与宿迁康复体检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作内容:

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与宿迁市新星康复体检有限公司一致决定在宿迁市新星康复体检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宿迁市共同建立“影像中心”。

北京香雅:负责“影像中心”所需相关设备的采购,并承担全部设备款项及采购、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负责影像中心医、护、技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影像中心的设备维修、保养,影像中心市场推广等。

宿迁康复体检公司:负责提供“影像中心”运营场地机房、诊断办公用房、水电设施,负责办理PET/MR、核磁共振等开机运行所需的环评、卫评等各项批文及承担相应的费用,负责开展诊疗服务。

影像中心作为宿迁康复体检公司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一部分,行政上接受宿迁康复体检公司管理,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实行自主经营。

2、协议价款:北京香雅提供价值7,605万元的PET/MR、3.0核磁共振、64排128层CT、DR、钼靶、骨密度等影像诊断设备及远程会诊、诊断中心会诊软件系统。

3、合作期限:10年,从体检医院正式营业之日起开始计算。

4、收益分配

宿迁康复体检公司:按影像中心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获得收益;

北京香雅:影像中心的营业收入扣除影像中心的成本费用以及宿迁康复体检公司获得的收益后,为北京香雅应获得的收益。若影像中心的收入不能覆盖成本时,不足部分由北京香雅承担。

5、影像中心的管理

影像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北京香雅任命二人,宿迁康复体检公司任命一人。双方共同任命影像中心主任一名,影像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由其全面负责影像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6、影像中心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在合作期内,“影像中心”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北京香雅。双方均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影像中心”的设备或将其投资给第三方,也不得将设备迁离设置场所或允许他人使用。在合作期内,“影像中心”所有设备的使用权属于影像中心。

7、合作期满财产的处理

合作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约,同等条件下北京香雅有优先续约权。合作期内,影像中心由北京香雅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北京香雅所有。合作期满若双方无意续约,北京香雅将该等医疗设备设施以一佰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宿迁康复体检公司,影像中心的医疗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即转归宿迁康复体检公司所有。

8、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若发生单方解除行为,另一方可以立即不受阻碍地撤回其投资实物,并向违约方索赔。

9、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时,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协议生效后,因双方合作期限较长,收益在以后年度按约定比例分配,该事项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有限。

(二)上述协议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与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医保报销政策变化影响合同正常履行,以及业务发展的不确定性导致影像中心收入不达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