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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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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8-04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3日下午15:00-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8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964,825,0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344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5人,代表股份1,02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6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964,798,8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343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26,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817,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459%;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5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817,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817,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459%;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5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817,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459%;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5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817,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459%;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5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817,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817,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817,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3,822,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61%;反对1,002,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8265%;反对1,002,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17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817,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459%;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5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3,822,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61%;反对1,002,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8265%;反对1,002,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17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817,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459%;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5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817,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459%;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5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817,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459%;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5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4,817,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2%;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459%;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5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18年4月12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姜瑞明、王月鹏

3、 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