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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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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合金”、“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版)(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拟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发行结构、定价方式、回拨机制、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65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8年5月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8年5月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8年5月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5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8年5月4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摘要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重要提示

1、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5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4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福达合金”,股票代码为“603045”,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福达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045”。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华林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林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458万股,全部为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发行后总股本为9,83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8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99%。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8年4月27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6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15.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20.0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9.65元/股,发行2,458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3,719.7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8年4月25日(T-6日)在《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8年5月7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8年5月7日(T日)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福达合金”,申购代码为“603045”。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9.65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5月7日(T日)9:30-11:30、13:00-15:00。2018年5月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年5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8年5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9,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8年5月9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5月9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18年5月9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8年5月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 、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8年4月25日(T-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8年4月27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18年4月27日(T-4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2,64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172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全部配售对象报价区间为6.95元/股-600元/股,拟申购数量为3,102,31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根据2018年4月25日(T-6日)刊登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主承销商核查,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完成备案;存在53家投资者管理的53个配售对象报价时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的核查材料,1家投资者管理的11个配售对象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配售的范围。2,59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108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购总量为3,064,160万股。以上被确定为无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5,108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方法,配售对象按“申购价格由高到低,申购量由少到多,申购时间(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晚到早”原则依次剔除,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上述排序规则和排序结果,将报价高于9.65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量为3,6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0.12%,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剔除”的配售对象。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四)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止2018年5月2日(T-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8.72倍。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注:计算可比上市公司算术平均市盈率时已剔除温州宏丰。

本次发行价格9.65元/股对应的2016年扣非摊薄后净利润的市盈率为22.76倍,对应的2017年扣非摊薄后净利润(经审阅)的市盈率为20.0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五)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9.65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报价为发行价格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为2,586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5,101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059,960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3,059,96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单、拟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458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8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99%。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6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15.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20.0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20,888.79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9.65元/股,发行新股2,458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3,719.70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约2,830.91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0,888.79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8年5月7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在2018年5月8日(T+1日)刊登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5,101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量为3,059,96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18年5月7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9.65元/股,申购数量为本公告“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中罗列的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3、网下投资者在2018年5月7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8年4月25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于2018年5月9日(T+2日)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8年5月9日(T+2日),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8年5月9日(T+2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8年5月9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 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045,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045”,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配售对象应及时跟踪资金到账情况,确保认购资金按时到账。

4、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8年5月11日(T+4 日)在《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2018年5月9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得初步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8年5月11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8年5月7日(T 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65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福达申购”,申购代码为“732045”。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年5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9,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83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8年5月7日(T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将983万股“福达合金”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9,000股。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9,000股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8年5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福达合金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8年5月7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八)投资者获配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双向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双向回拨后),则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8年5月7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8年5月8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8年5月8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8年5月8日(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8年5月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5月9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份的申报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8年5月10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人(主承销商)。截至2018年5月10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8年5月11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达武

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四道518 号

电话:0577-55888712

传真:0577-55888712

联系人:陈松扬

2、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立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电话:0755-23613753,0755-23613759

传真:0755-2361375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序号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元)申购数量(万股)备注
1梁慧颖 梁慧颖 600 600 剔除
2陆东强 陆东强 600 600 剔除
3邵智晓 邵智晓 11.67 600 剔除
4王燕 王燕 11.67 600 剔除
5邓启莉 邓启莉 11.67 600 剔除
6周建 周建 9.75 600 剔除
7周仁瑀 周仁瑀 9.65 600 有效
8戴文 戴文 9.65 600 有效
9刘玮 刘玮 9.65 600 有效
10林超 林超 9.65 600 有效
11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9.65 600 有效
12李文诞 李文诞 9.65 600 有效
13周霞 周霞 9.65 600 有效
1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9.65 600 有效
15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9.65 600 有效
16张晓亮 张晓亮 9.65 600 有效
17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18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19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20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基金-民生量化1号资产管理计划 9.65 600 有效
21罗会云 罗会云 9.65 600 有效
22王俊懿 王俊懿 9.65 600 有效
23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9.65 600 有效
24万向财务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9.65 600 有效
25上海市对外贸易浦东有限公司 上海市对外贸易浦东有限公司 9.65 600 有效
26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27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9.65 600 有效
28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9.65 600 有效
29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险 9.65 600 有效
30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险 9.65 600 有效
31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9.65 600 有效
32梁炳南 梁炳南 9.65 600 有效
33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9.65 600 有效
34李兴田 李兴田 9.65 600 有效
35张风鹏 张风鹏 9.65 600 有效
36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9.65 600 有效
37杨伟 杨伟 9.65 600 有效
38李晓玲 李晓玲 9.65 600 有效
39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9.65 600 有效
40李洪义 李洪义 9.65 600 有效
41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9.65 600 有效
42安徽嘉润金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嘉润金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65 600 有效
43吴利妲 吴利妲 9.65 600 有效
44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65 600 有效
45黄辉民 黄辉民 9.65 600 有效
46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9.65 600 有效
4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9.65 600 有效
4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普乐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9.65 600 有效
4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险 9.65 600 有效
50王敏君 王敏君 9.65 600 有效
51张达 张达 9.65 600 有效
52徐俊斌 徐俊斌 9.65 600 有效
53黄仕康 黄仕康 9.65 600 有效
54阙丽霞 阙丽霞 9.65 600 有效
55黄济强 黄济强 9.65 600 有效
56胡萍 胡萍 9.65 600 有效
57邵伟军 邵伟军 9.65 600 有效
58郭友平 郭友平 9.65 600 有效
59张建成 张建成 9.65 600 有效
60李捷 李捷 9.65 600 有效
61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9.65 600 有效
62叶洋友 叶洋友 9.65 600 有效
63云南卓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卓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卓晔1号基金 9.65 600 有效
64陈栗 陈栗 9.65 600 有效
65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9.65 600 有效
66吴仲毅 吴仲毅 9.65 600 有效
67李霞 李霞 9.65 600 有效
68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69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70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5 600 有效
7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7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7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7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75蔡志双 蔡志双 9.65 600 有效
76俞伟伍 俞伟伍 9.65 600 有效
77上海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9.65 600 有效
78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9.65 600 有效
79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65 600 有效
80俞浩 俞浩 9.65 600 有效
81钟格 钟格 9.65 600 有效
82刘全才 刘全才 9.65 600 有效
83林凡 林凡 9.65 600 有效
84黄湘丽 黄湘丽 9.65 600 有效
85袁丰年 袁丰年 9.65 600 有效
86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9.65 600 有效
87叶星财 叶星财 9.65 600 有效
88王红晓 王红晓 9.65 600 有效
89蔡莉萍 蔡莉萍 9.65 600 有效
90郑忠香 郑忠香 9.65 600 有效
91刘春花 刘春花 9.65 600 有效
92吴建云 吴建云 9.65 600 有效
93徐丹红 徐丹红 9.65 600 有效
94毛伟松 毛伟松 9.65 600 有效
95叶方华 叶方华 9.65 600 有效
96郝迪曦 郝迪曦 9.65 600 有效
97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9.65 600 有效
98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天盈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9.65 600 有效
99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天盈1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9.65 600 有效
100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天盈1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9.65 600 有效
101魏小艳 魏小艳 9.65 600 有效
102姜海利 姜海利 9.65 600 有效
10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9.65 600 有效
104李天云 李天云 9.65 600 有效
105严琳 严琳 9.65 600 有效
106翁德恩 翁德恩 9.65 600 有效
107吴明珍 吴明珍 9.65 600 有效
108缪云鹏 缪云鹏 9.65 600 有效
109汪冬越 汪冬越 9.65 600 有效
11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11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9.65 600 有效
11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11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11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厚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11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11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5 600 有效
11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农银1号资产管理计划 9.65 600 有效
11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9.65 600 有效

(下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