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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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8-042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8年5月7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松江”变更为“天津松江”,股票代码“600225”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公司股票停牌日期:2018年5月4日

●2017年度,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但仍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ST松江”变更为“天津松江”。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225”。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8年5月7日。

二、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2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天津松江”变更为“*ST松江”。

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8】01090006号)。经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47,578.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77.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2,479.51万元。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过排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

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将立足房地产开发主业,调整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在盘活巩固现有产业基础上,与“互联网+”、社会资本结合,大力发展智慧城市,形成房地产和智慧城市双主业。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详见临2018-036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5月3日同意公司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5月4日停牌1天,2018年5月7日起撤销风险警示,撤销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2017年度,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但仍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具体风险情况已在《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