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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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0 证券简称:华仪电气 公告编号:2018-056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范志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记名式投票表决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长陈孟列先生、董事张学民先生、陈孟德先生、独立董事祁和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晓敏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董事会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监事会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9、10、1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8、11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方或部分交易方的控股股东,系关联股东,其对第8、11项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234,283,7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3%)不计入第8、11项议案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冲、王晏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