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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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8-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8-024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现场交流方式举行。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 10:00—12: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阮伟祥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罗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总经理助理陈国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以现场提问形式,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五、说明会主要内容

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主要内容《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会议纪要》已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8-025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阮兴祥先生、董事徐亚林先生因出差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为经销商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号:6 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崇华、张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浙江龙盛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