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8-024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现场交流方式举行。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 10:00—12: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阮伟祥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罗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总经理助理陈国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以现场提问形式,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五、说明会主要内容
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主要内容《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会议纪要》已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8-025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阮兴祥先生、董事徐亚林先生因出差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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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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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为经销商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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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号:6 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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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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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崇华、张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浙江龙盛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