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8-临02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000955),发证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认定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自2017年起连续三年),公司将享受国家规定的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上述税率与公司此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