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5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0版)

本基金将依据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的变化,以经济周期为基础,通过对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技术发展及市场竞争的动态跟踪和研究,把握大类资产和行业发展趋势,结合美林投资时钟,以在充分分散系统风险的同时,最大程度的提高基金资产组合投资收益。

其运作思路如下:在经济衰退期,经济增速下滑,通胀率水平下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政府以货币及财政宽松政策刺激经济,资金成本及债券到期收益率下降,此阶段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债券品种及股票市场中的金融以及早周期板块;在复苏阶段,经济刺激政策发挥作用,GDP增长率加速,企业盈利大幅上升,本基金将重点关注股票品种,并对具有较高超额收益率的潜在股票进行重点投资;在过热阶段,企业生产能力增长减慢,开始面临产能约束,通胀抬头,央行加息以控制通胀和过热的经济,本基金将重点关注选择黄金、矿产和能源等与大宗商品相关的股票板块;在滞胀阶段,GDP的增长率降到潜能之下,但通胀却继续上升,周期类股票和债券的表现较差,本基金将降低投资仓位,并有针对性的关注股票市场中需求弹性小的公用事业、医药、食品饮料等防御性板块。

总体而言,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灵活配置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产品。在综合以上分析之后,当权益类市场形势有利时,将加大对价值型股票的投资比例,以提高基金收益;反之,市场存在较大的下跌风险时,本基金将降低股票投资比例,增加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比例。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认为,作为构成国民经济有机整体的因素,各个行业的景气程度、发展趋势受到国内外政治、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外在因素的影响;同时,行业本身也处于各自不同的生命周期中,并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不断进行着变革和更新。

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将采取由外及内、由表及里的深入研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筛选具有投资价值的行业。外部因素将重点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社会变化、科技进步等社会经济环境因素,找出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行业景气度较高的行业;内部因素着重研究行业处于自身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行业基本面分析、行业市场容量、行业内外竞争格局、行业盈利前景(考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等。对不同行业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并在此基础上判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确定本基金的行业布局。

3、股票选择策略

本基金认为公司的持续成长是公司股价不断上涨的动力因素,是决定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首要因素;上市公司业绩保持稳步增长的同时,合理的估值水平是保证证券投资的安全边际。在确定行业配置之后,本基金将在备选行业中,自下而上地精选出具有持续成长性、竞争优势、估值水平合理的优质个股:

①基本面定性分析:本基金将从以下两方面重点定性分析上市公司。第一,考察公司所处行业成长空间、政策支持力度、竞争状况,评估公司是否具备持续成长所需的外部环境,回避未来发展可能遭遇“天花板”的公司。第二,本基金将通过实地调研方式,重点考察分析包括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市场开发能力、商业模式优势、资源优势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挖掘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公司。

②价值定量分析:本基金通过价值定量分析,选择价值被低估、未来具有相对成长空间的上市公司股票,形成优化的股票池。主要进行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分析、收益质量分析、财务品质分析、估值水平分析等,考察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速、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公司利润额的匹配程度、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结构、营运效率、P/B,P/E,P/S 等相对估值指标和自由现金流价值(FCF)等绝对估值指标。

③同时,本基金金融工程团队将采用国际市场上广泛应用的多因素模型,量化衡量投资组合在各因素上的风险暴露,综合考虑其风险收益特征,构建适应市场环境的投资组合。具体而言,该模型中的每个因素都代表一种选股的逻辑,我们会根据不同的市场环境、不同的行业等因素,赋予和调整因素权重。例如,当市场关注中小市值企业时,反映公司市值大小的因素权重要大一些;当同行业内的公司估值水平较为接近时,反映估值水平的因素权重要小一些。

本基金的金融工程团队将定期跟踪、回顾所有因素的表现情况,及时剔除失效因素、纳入发挥作用的新的因素,确保整体模型的有效性。

④流动性分析:

为了确保投资组合配置能及时实现,本基金还考察优选出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分析拟投资股票的流通市值规模和交易活跃程度,选择具有足够流动性的股票作为投资标的。

4、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亦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等趋势,从而确定债券的配置策略。同时,通过考察不同券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信用风险等因素认识债券的核心内在价值,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套利等投资策略进行债券组合的灵活配置。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言,由于其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会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同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进而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因此,本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过程中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控制投资风险。首先,本基金将仔细甄别发行人资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其次,将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上限。第三,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品种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

5、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以对冲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综合考虑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60%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业绩报告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

1、本报告期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5年12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5年12月15日起,本基金由原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60%。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5年12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5年12月15日起,本基金由原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转型起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已满一年。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60%。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图示日期为2012年9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账户开户费用、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维护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中基金销售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

5、更新了“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最近一期(截至2017年12月31日)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6、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说明了本基金自 2012年09月25日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

7、更新了“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二)资料寄送服务”关于基金对账单的相关信息。

8、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列示了自2017年9月25日至2018年3月24日涉及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

9、在“第一部分 绪言”、“第二部分 释义”、“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七部分 风险提示”、“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