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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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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C、商业模式和市场创新:商业模式和市场创新通过不断创造新盈利模式和开拓新市场,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商业价值和企业实力,并决定和影响着企业创新活动的规模、内容及发展方向。主要考察公司管理层是否具有不断创造全新商业模式和市场创新的理念和能力。

D、资源禀赋:企业的资源禀赋,是指由于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自然资源蕴藏等方面的不同所导致的企业专门从事某项业务的天然优势。

(2)综合成长性评估:

本基金对可持续发展公司股票池中的个股进行综合成长性评价,兼顾历史的表现和未来的评估。历史成长性因子主要包括过往5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等指标。未来成长性的评估,主要基于行业研究员对于行业和公司的以上各项成长指标的预测。

本基金对公司上述各项综合成长性因子进行分析和评估,剔除可持续发展公司股票池中的外延式成长特征不足的个股,剩余股票构成本基金的基础股票库。

(3)价值评估与投资

最后,本基金采用相对估值方法和绝对估值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在基础股票库中选择具有明显估值优势的个股进行实际投资。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股息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等方法。

4、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配置:

本基金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风险管理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① 利率预期与久期控制策略:

本基金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并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② 个券选择策略:

个券选择层面,对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后,进行个券选择。财务分析方面,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依据,对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四方面进行评分;非财务分析方面(包括管理能力、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等指标)则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和电话会议等形式实施。

③ 时机策略:

i.价值分析策略。 根据当日收益率曲线和债券特性,建立债券的估值模型, 对当日无交易的债券计算理论价值,买进价格低于价值的债券;相反,卖出价格高于价值的债券。

ⅱ.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ⅲ.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iv.利差策略。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4)可转债投资策略:

① 基本面研究:

本基金依据内、外部研究成果,对可转债标的公司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重点选择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基本面素质优良的标的公司。

② 估值分析:

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市盈率、市净率、市现率、企业价值倍数、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现金流贴现模型、股利贴现模型等绝对估值方法对标的公司的股票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和目标价格,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分别计算可转债当前的理论价格和未来目标价格,进行投资决策。

③ 相对价值分析:

本基金根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对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判断下一阶段的市场走势,分析可转债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可转债转股溢价率和Delta系数的度量,筛选出股性或债性较强的品种作为下一阶段的投资重点。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投资。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结合权证的溢价率、隐含波动率、到期日等指标,选择权证的买入和卖出时机,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九、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选择该业绩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沪深3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编制方法合理、透明;

(2)沪深3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具有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

(4)本基金的股票、债券和现金比例,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关于指数值和成分股名单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上证国债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委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管理。上证指数的所有权归属上海证券交易所。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型混合基金,属于具有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均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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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3月27日-2017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27日;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60%-95%;投资于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占基金资产:5%-4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9月27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系因组合规模波动导致的被动超标,并已在下一个交易日调整至合规,除上述情况外,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类型自2015年1月5日起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其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基金简称变更为"财通可持续混合"。具体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部分

(1)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信息。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

(2)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1)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2)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3)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代销机构方面信息;

(2)更新了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5、“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1)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6、“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1)更新了基金净值表现。

(2)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7、“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1)更新了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2月30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