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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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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协助投资者
购买实物黄金产品业务
新增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的公告

2018-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三)转型后基金的费用结构与费用水平

(1)申购费、赎回费费率

1)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注:1个月=30日。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四)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议案及具体转型方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并依法生效后,将作为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的合法依据之一,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议案及具体转型方案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上转型方案要点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博时保泰保本的历史沿革

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640 号文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6 年6 月13 日起至2016 年6 月22 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 年6 月24 日生效。

(二)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根据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可以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变更基金名称、基金投资目标、修改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删除保本机制等其他事项。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以上变更事项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特别决议通过,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2、技术运作可行性

本次转型不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登记机构的变更,技术上实现难度较小。为实现基金转型的平稳过渡,本基金管理人已就基金变更有关的会计处理、注册登记、系统准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做好了基金转型运作的相关准备。

3、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本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申请,并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议案中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转型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若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事项未获通过,则本基金将继续存续运作。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根据2017年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现有保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后,应当按照《意见》的要求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进行修订,并履行相应程序,变更注册为避险策略基金;不按照《意见》的要求进行修订的,应当转为其他类型的基金或予以清盘。综上所述,若本次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当前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将按照《意见》的要求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

(二)基金转型后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转型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传真:0755-83195140

电子信箱:service@bosera.com

网址:http://www.bosera.com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协助投资者

购买实物黄金产品业务

新增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丰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的功能,自2018年5月7日起,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协助投资者购买实物黄金产品业务新增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博时基金协助投资者购买实物黄金产品业务(以下简称“提取实物黄金业务”)是指本公司为给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份额赎回款为主要对价购买实物黄金产品提供的协助服务,博时基金向投资者和实物黄金供应商(以下简称“金商”)在博时网上商城上提供交易便利,以便投资者和金商达成交易。

二、适用基金

目前适用基金为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的C类份额(基金代码:002611)。

三、业务办理时间

2018年5月7日起,每日全天均可办理提取实物黄金业务,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业务办理时间。

四、适用投资者

目前适用于使用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支持代扣业务的银行卡或银行账户开立了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暂不支持使用第三方支付账户、以及不支持代扣业务的银行卡或银行账户开立的直销交易账户。本公司后续如有调整,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五、业务限额

每个投资者于每自然日可提取实物黄金的限额为50克(含)。本公司后续如有调整,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六、业务费用

本公司暂不对提取实物黄金业务收取手续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七、业务规则

详见《博时基金协助投资者购买实物黄金产品业务规则》(见本公司网站)。

八、重要提示

金商作为实物黄金的销售机构,负责向提出提取实物黄金需求的投资者提供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黄金产品,并根据提取黄金产品的服务规则,负责相关黄金产品的包装、寄送/提货、购买保险、售后服务等事宜。涉及到质量、包装、配送、发票、回购、退/换货处理及退款事宜等与黄金实物产品相关的问题,由投资者与金商协商解决。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提取实物黄金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直销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直销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直销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提取实物黄金业务”业务是本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一项附加服务,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暂停或终止“提取实物黄金业务”业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也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相关业务规则。

2、办理提取实物黄金业务详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查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指南》、《博时基金协助投资者购买实物黄金产品业务规则》。

3、投资者申请提取实物黄金业务服务前,请登录本公司网上商城,仔细阅读并确认接受《博时基金协助投资者购买实物黄金产品服务协议》以及金商的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