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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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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3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9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5月5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司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具体方案如下:

1.1回购股份的目的

目前,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拟采用回购股份的形式,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制定本股份回购计划,体现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60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6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的股份约为277,777,777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7.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回购股份的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以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提名刘宝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石宝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9人增加至11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2018年5月)》。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3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5月5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占飞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司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具体方案如下:

1.1回购股份的目的

目前,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拟采用回购股份的形式,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制定本股份回购计划,体现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60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6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的股份约为277,777,777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7.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回购股份的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以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3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6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若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公司无法满足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普通股股本。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本次回购预案已经公司2018年5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目前,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拟采用回购股份的形式,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制定本股份回购计划,体现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三)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60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股份。具体回购资金总额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6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的股份约为277,777,777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7.0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6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77,777,777股,预计回购股份注销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十)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的影响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363,367,739.9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31,352,658.60元,货币资金余额为4,347,966,824.43元,未分配利润为3,230,371,714.19元。按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4.47%,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95%。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不仅向市场传递了公司内在价值信号,而且回购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更好地体现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将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3、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6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77,777,777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7.00%,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回购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2017年11月22日,公司实施并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下列董事、高管获授限制性股票。

经公司内部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如下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1)授权公司管理层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账户。

(2)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具体实施的回购价格、回购时机、回购数量等。

(3)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注销回购股份、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等事宜;

(4)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拟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3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目前,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旨在通过制定本股份回购计划,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最低不低于5亿元,最高不超过10亿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具有可行性。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控股股东承诺回购期间不减持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在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本次回购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预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3、公司无法满足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完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加快推动回购股份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3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增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并将董事会人数由9人增加至11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提名刘宝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石宝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五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宝龙,男,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内蒙古创能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运营中心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宝龙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其妻戴昕持有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8912%的股份,刘宝龙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女婿,公司董事吴爱国系戴连荣妹夫,公司董事戴继锋系戴连荣侄子,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宝国,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曾任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内蒙古汇能煤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文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内蒙古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中磊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文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内蒙古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内蒙古中磊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石宝国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3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9人增加至11人。公司于2018年5月5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本次涉及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3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15:00至2018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18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1回购股份的目的

1.2回购股份的方式

1.3回购股份的用途

1.4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5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1.6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7回购股份的期限

1.8决议的有效期

1.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2、《关于选举刘宝龙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石宝国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1、议案4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1需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18年5月21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月青、杨祥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电子邮箱:yxny@berun.cc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邮 编:017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2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姓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