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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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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8-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021)38794888

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021)38794999;(010)58369199

公司网站:www.cifm.com

重要提示

1、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28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18年5月10日起至2018年6月5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募集币种:

人民币。

7、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发售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

8、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0、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1、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进行基金销售,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14、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 4888,(021)38794888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5701

2、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发售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

5、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定量及定性研究方法,自下而上优选在港股通范围内的上市公司,通过严格风险控制,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6、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权证、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7、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人代表:李建红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下转22版)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