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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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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
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部分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相关销售机构决定自2018年5月7日起销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30日期间募集发行的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5819)。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8年5月7日起对本基金募集期的认购业务实施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列表及业务范围:

二、新增销售机构及具体联系方式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电话:0512-69868390

网址:www.suzhoubank.com

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电话:0571-87659816

网址:www.czbank.com

5、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

客服电话:95186

网址:www.zybank.com.cn

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三、费率优惠活动

1、直销柜台费率优惠

(1)适用对象及渠道

本活动适用于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的投资者。

(2)费率优惠

自2018年5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可享受认购费率1折优惠,优惠前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相应费率优惠。

2、直销网上交易平台费率优惠

(1)本交易渠道认购费率优惠折扣仅针对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平台通过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支付渠道进行的认购业务申请有效。

(2)优惠费率

(3)具体规则

①自2018年5月7日起,通过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渠道认购本基金的客户,原认购费高于0.6%的,认购费率按活动优惠享受上述折扣(若活动优惠折扣为8折,即实收认购费率=原认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优惠前认购费率不高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此费率优惠。

②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基金在发行期间的认购费率,若本基金管理人相应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则本基金的认购费优惠期间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为准。

3、其他销售机构费率优惠

自2018年5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的,是否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相关销售机构各自活动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g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021-31089000

五、重要提示

投资者如需查询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文件(《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摘要》等)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或查询2018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

关于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名称

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8年5月7日起将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修改为“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本公司对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将基金合同全文中“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将托管协议全文中“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修改基金名称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事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变化,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修改基金名称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柜台渠道

开通跨TA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8年5月7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开通跨TA转换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登记注册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

2、登记注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所有已持有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的上述任一只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跨TA基金转换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它是同一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转换的拓展功能,所有转换规则遵从相关基金法律文件约定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五、适用销售机构

自2018年5月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办理跨TA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信息。

六、重要提示

1、同基金 A/C 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2、本次开通跨TA转换业务仅支持上述表格内基金场外份额的转换申请,若投资者持有上述基金的场内份额,需办理跨系统转托管至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方可办理转换业务。

3、本次开通跨TA转换业务仅限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如其他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的跨TA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均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5、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6、由于跨TA转换是两个注册登记机构之间的基金转换,可能因其中一方注册登记系统处理推迟,导致无法于当日完成转换,则该笔跨TA转换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7、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