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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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18-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051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彭海帆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因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保全(2018(津)02执保61号)申请,彭海帆先生新增27,068,783股股份被冻结,冻结期限为2018年5月2日至2021年5月1日;彭海帆先生所持76,000,000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5月2日,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新增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62%,被冻结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

因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3执423号)申请,彭海帆先生所持103,068,783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5月7日,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止本公告日,彭海帆先生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03,068,783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9.96%,累计被冻结股份数103,068,783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9.96%。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经了解,截至目前彭海帆先生尚未接到任何相关的法律文书,待相关情况明晰后再行说明具体原因并进行披露。

三、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