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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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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5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8年5月3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支柱产业+轻资产”运营发展战略,公司拟调整产业结构,退出回报期较长的高投入项目,集中财力发展核心业务,结合盛世骄阳2017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着最大限度的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同意公司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8)第0424号)评估值为基准,以人民币81,216.28万元作为挂牌价格,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有关的全部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相关工作,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办理产权交易所挂牌的相关手续;

(2)制定交易方案,如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则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新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相关事项。

(3)与交易对方洽谈及签订交易协议;

(4)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公司未知公司关联方是否会作为本次资产公开挂牌转让的受让方,若挂牌转让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8年5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御嘉影视”)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所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皇氏御嘉影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担保范围为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皇氏御嘉影视所应承担的债权本金、利息(含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本次担保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银行融资的合理规划,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经研究:

1.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期限壹年,按实际融资需求分笔申请,用于生产经营周转等,以销售货款作为还款来源。

2.上述授信为企业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银行融资的合理规划,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经研究:

1.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期限壹年,按实际融资需求分笔申请,用于生产经营周转等,以销售货款作为还款来源。

2.上述授信为企业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拟聘任罗钧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罗钧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八年五月七日

附:罗钧先生简历

罗钧先生:1972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1991年9月至1998年9月在广西宜山氮肥厂工作,1998年10月至2018年3月在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其子公司财务经理、集团财务副经理、内审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罗钧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6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5月6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8年5月3日发出。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爱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更好地做强核心主业,提高资产效能和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7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支柱产业+轻资产”运营发展战略,公司拟调整产业结构,退出回报期较长的高投入项目,集中财力发展核心业务,结合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2017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着最大限度的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公司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盛世骄阳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为人民币81,216.28万元。

(二)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2018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拟出售资产将在联交所挂牌转让,公开征集受让方。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未知公司关联方是否会作为本次资产公开挂牌转让的受让方,若挂牌转让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本次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标的资产,尚不确定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7月3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77号1号楼1-201房间

法定代表人:徐蕾蕾

注册资本:人民币8,686.66万元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版权代理;动漫设计;计算机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电影摄制;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盛世骄阳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盛世骄阳100%的股权。

2.标的资产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盛世骄阳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18]第142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3.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8)第0424号),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式,并采用收益法估值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估值结果。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盛世骄阳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50,979.56万元,在收益法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1,216.28万元,增值额为30,236.72万元,增值率59.31%。

上述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评估报告正文。

4.公司持有盛世骄阳债权及交易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盛世骄阳享有债权共计 26,430万元,将由交易对方承担偿还义务,具体安排将在交易协议中予以约定。

5.公司为盛世骄阳提供担保的情况及交易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给盛世骄阳提供的担保本金金额为13,51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为盛世骄阳所提供的上述担保继续有效,直至期限届满。自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本次交易对方须就上述担保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6.其他说明

公司持有的盛世骄阳100%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亦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最终交易对象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成交结果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另行公告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出售盛世骄阳股权主要基于产业结构调整考虑。公司目前的核心业务主要有乳制品产业、电视剧制作和发行、影视剧新媒体版权分销及运营、信息服务。

乳制品产业是公司的支柱产业,团队优秀,业务稳定,为拓展市场空间,拟通过外延式扩张,建立销售网络和销售渠道,提高市场覆盖面。

电视剧制作发行及信息服务业务以轻资产模式运营,发展势头良好,盈利能力逐年增强,急需在IP、项目、人才储备方面加大投入。

影视剧版权分销及运营业务属于高投入,回报期较长的重资产业务,根据公司“支柱产业+轻资产”运营发展战略,公司拟调整产业结构,退出回报期较长的高投入项目,集中财力发展支柱产业和电视剧制作发行及信息服务业务,大力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最大化,提升股东投资资产价值最大化。

2.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股权出售采取公开挂牌出售方式,如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的,存在流拍风险,公司将在交易方确认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披露进展情况。

3.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转让盛世骄阳100%的股权,将使公司实现大额现金回收,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做强公司支柱产业、电视剧制作发行及信息服务业务。

(2)本次交易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盛世骄阳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本次交易将极大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发挥集团人才和资金优势,迅速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盛世骄阳审计报告;

5.盛世骄阳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8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保证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御嘉影视”)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所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皇氏御嘉影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2018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3月21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羊馆胡同甲1号309室

4.法定代表人:周征源

5.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6.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皇氏御嘉影视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皇氏御嘉影视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 万元

4.保证担保范围: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皇氏御嘉影视所应承担的债权本金、利息(含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担保期限:自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皇氏御嘉影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6.该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皇氏御嘉影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皇氏御嘉影视提供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主要为解决其业务扩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公告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86,486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45%;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61,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4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公告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86,4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42%;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61,7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46%。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9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3%以上股东增加2017年度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5月6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宗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518,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提交的《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的顺利推进,提议将公司于2018年5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八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0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201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1),公司定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2018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5月6日,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宗剑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2018年5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宗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518,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宗剑先生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018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14:00-15: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5月17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 -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8 年5月16日下午15:00 至2018年5 月1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6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说明:

1.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作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议案3.00、5.00、7.00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以上提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于2018年4月26日、5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14日至16日,上午9:30 – 11:30时,下午14:30 – 16:30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3211086

传 真:0771–3221828

联系人:何海晏、王婉芳

2.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和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9”,投票简称为“皇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 -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