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35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蓝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06号南峰中心第十二层”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雁田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城S3栋19楼03单元”,并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地址的信息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注册地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原《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见附件,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见附件,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见附件,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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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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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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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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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3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天舒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见附件,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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